土地联营使用合同书
02-03
土地联营使用合同书
甲方: 西安真爱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长安区分公司 乙方:
现甲方将位于“真爱都市农业观光园”园区内自有的土地作为甲方联营投入的部分交予乙方使用,经丈量面积为 亩,经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同意签订并履行本合同。
一、联营期限从2016年 10 月 1 日起至2017年 6 月30日。
二、特别约定:甲方有权利随时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协议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应在收回土地使用权前30天通知乙方。
三、甲方不参与乙方的经营活动,甲方只按固定约定方式划分乙方可使用土地面积及区域。
四、 乙方使用土地只能用于种植粮油作物(油菜),不等栽种多年生物种。由于土地贫瘠,甲方不参与这一季油菜收入分红。
五、乙方开始使用后,在生产经营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 方自己负责,生产经营自负盈亏,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要依法经营,要做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并接受甲方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违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在联营期间,乙方不得利用该土地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或将土地转让给第三人,不得在联营区域收取类似门票、停车费等以经营为目的的相关费用!违者,甲方收回联营土地!
八、 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使用的,在同等条件,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使用合同。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