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关于加强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我单位党委关于加强党员
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单位党组织在新形势下的党员管理工作。根据党章有关规定及省委、马钢党委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的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的文件精神。依据安徽省委(组通字[2014]36号)文、马钢党委(集各支部[2014]68号文)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党组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激发党员队伍生机活力
1.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以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为重点,严格经常性的党内组织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党委委员、党支部委员要带头执行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要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帮助。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1)党委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制度,是一项党内重要的组织制度。对正确解决党内矛盾,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性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党内的团结和帮助干部的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召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以下基本程序和要求。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年必须召开一次,会
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5天通知党员干部,使其做好准备。主题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单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主题。民主生活会前,要通过座谈会、交谈、调查等形式,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会议的主题、群众意见,撰写发言提纲,着重检查自己在党性党风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
2)党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不得延期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最迟在7月上旬完成,下半年最迟在次年元月上旬完成)。并提前3天向政治处报告。确有特殊情况延期召开的,要报请党委批准。根据有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时,支部班子成员必须全体参加,同时必须有党委委员和政治处人员参加,民主生活会要安排专人做好记录。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前,支部委员必须征求本支部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会议材料准备。还要安排一定时间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上,支部委员对党员、群众提的意见和分管工作进行认真回顾,对照检查,进行自我批评;支部成员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并开展批评;会议要分析梳理支部班子成员存在的共性问题和整改意见。会议还必须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会后一周内将会议召开情况书面报政治处。
3)改进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方式,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对党员奖惩的重要依据。严格按照安排和要求,开展党员党性定期鉴定,对
照要求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整改提高。党员党性定期鉴定每半年进行一次,支部按规定程序每半年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鉴定。上半年鉴定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鉴定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鉴定结果报政治处,支部留存档案。党员要对照党章的规定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查找自身不足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征求意见的情况,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查摆问题剖析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评议过程必须有党委委员参加。党支部要提出党性分析意见,形成正式的组织意见。并指导党员根据党性鉴定中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党性鉴定结束后,党支部要写出专题报告报党委备案。
4)落实“三会一课”。 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和党课的“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的工作制度,各党支部必须严格遵守。支部党员大会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或适当增加大会的次数;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召开必须提前1天向政治处报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时,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需要通过决议或选举时,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支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需要研究班子的自身建设、组织发展、贯彻执行党委决定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支委参加会议必须签到、会议必须保留会议记录。党小组会必须每月定期召开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班子成员以双重身份参加小组
会并签名;支部必须坚持每季度一次开展党课教育。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党委政治处负责学习内容和学习材料的组织发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督促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制度。党支部应当通过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研究怎样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任务。通过三会一课,讨论党组织的工作,统一思想,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出改进工作、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决议。党支部要坚持三会一课的制度,注重活动效果,避免将三会一课变成生产情况交流会、经营情况研究会而流于形式。
5)党委政治处负责对党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评议工作、“三会一课” 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并以指标量化方式将其纳入《支部创先争优及创建服务型党组织活动考核细则》。每季度进行检查考核。
2.规范组织关系管理。党委政治处和各支部,要按照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活动、发挥作用的原则,搞好党员管理工作,各支部必须每季度末向政治处报告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简明情况。(如情况无变化需零报告,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告上季度情况),对于第一次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员,支部当月需安排谈话并记录。(以递交申请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积极分子工作调动,相关材料须在10个工作日内由支部完成移交并报政治处备案。各支部党员发展
工作,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程序,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经考察无特殊原因应按期转正,如需延期,须提前报请政治处同意。各支部需每季度向政治处报告党小组划分情况及人员名单。(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上季度信息),政治处要依据马钢党委各支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计算党员本年度应缴党费标准,各支部要按月收缴党费。每月10日前缴至政治处。政治处要实时进行党员信息库、党组织E平台的更新维护,保障党员信息化管理工作正常进行,为党委和上级党组织提供准确的信息。
3.纯洁党员队伍。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并予除名。对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党支部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对那些思想品德败坏、腐败分子,要坚决从党的队伍中清除出去。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认真执行规定和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员,党委和党支部要做好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在内的相关工作。
4.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党委和党支部要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利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等渠道公
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增强党内民主生活的透明度。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党员民主素质,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
5.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充分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维护党员合法权益。强化服务理念,坚持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党员,通过走访慰问、谈心谈话、结对帮扶等措施,帮助支持生产生活困难党员。各支部必须认真开展困难党员情况调查,每年6月份、12月份向政治处提交困难党员信息。(无情况需零报告动态信息,特殊情况可随时报告),各支部要建立志愿者服务组织并在政治处备案,定期或不定期对包括困难党员在内的党员群众开展志愿帮扶活动。要求活动有明确目的,活动效果可评价。政治处对开展较好的此类活动在《支部创先争优及创建服务型党组织活动考核细则》计算加分。
6.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强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委要求各支部必须依照《我单位党委开展创建服务型党组织活动实施办法》轮发„2014‟5号文的要求,着力强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完善服务机制,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关于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实施方案,主动融入中心工作,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做好服务生产经营,服务改革发展,服务职工群众、服务广大党员工作。要点是:第一、开展好党员干部联系一个作业区(班
组),开展与职工面对面交流谈心活动及调研,为作业区(班组)和职工群众做实事、做好事活动。第二、依据《我单位党委“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好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促进党员立足本职,争创党员示范岗,在职工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第三、开展好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党员责任区活动。为党员个人或者集体服务生产经营、服务职工群众、发挥先锋作用搭建平台。第四、开展好党员安全“两无”活动,以党小组为单位,做好党员安全“两无”活动统计台账,对党员在安全生产中所做的实事、好事,及时记录并确认。第五、组织好机关党员与作业区(班组)结对共建活动,推动机关党员倾听职工群众意见和诉求,开展调查研究,当好党委的参谋,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二、切实加强对党员管理工作的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党委班子成员要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将党员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责任制,作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明确目标任务,充实党建工作力量,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党委政治处、各党支部要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2.加强督促检查。党委应加强对支部书记和其他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充分发挥专职党务工作者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要关心他们的成长,提高他们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责任心。要采取定期检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对工作中发现的好经验、
好做法要认真总结推广,推动党员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对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予以批评指正。对工作不积极无热情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