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论与网络群体性事件
“舆论是公众关于现实社会以及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具有相对的一致性、强烈程度和持续性,对社会发展及有关事态的发展产生影响。”网络舆论属于一般舆论的范畴,但因其与网络紧密结合,因而又具有独特性,同时,这些独有的特征也决定了网络舆论更易于导致群体性的网络事件。网络群体性事件是一种集群行为,严重的网络群体性事件会对网络内外秩序产生干扰,甚至危及社会稳定。 网络舆论的主体特征 公众作为舆论主体,是舆论构成的必要要素。传统上对于舆论的界定是基于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这些传统媒介的,因而对于网络舆论的主体界定必须考虑到网络自身特性赋予其舆论主体的特征。 鲜明的主体性。首先,网络媒介自身的主体性决定了网民必然具有鲜明而强烈的主体性特征,这种主体性突出表现在其打破了传播者与受传者间的界线,网民不再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而这必然导致网民主体性及其自我主体意识的高涨,在实际中则体现为以个人主观判断为出发点的言论成为网络中言论的主要形式。同时,网络消除了性别提示和各种等级关系,“我”的意识得到强化,网民的主体性凸显。 群体压力下的从众心理。网络舆论并不等于网民个人言论的简单相加,除了强烈的主体性特征外,网络舆论的主体更多地表现出群体特征。 群体特征的第一个表现在于,受群体压力影响而产生的从众心理。群体压力是指群体成员基于遵守群体规范,以及为了同其他成员在观点、行为上保持一致而产生的心理压力。群体压力会对群体成员产生心理压迫,以使其成员对规范自动地复制执行,即个体成员在知觉、判断、认识上表现出符合于公众舆论或多数人的行为方式。群体压力一方面能够维持群体的稳定和有序,但是另一方面也可能会使群体成员被迫改变自己的态度,或者是选择沉默。 “信念”的判断与集体无意识。集体无意识现象最早由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发现。他指出,无意识现象不但在有机体的生活中,而且在智力活动中,都发挥着一种完全压倒性的作用――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此后,瑞士心理学家荣格正式提出了集体无意识的概念。他特别观察到集体无意识的非理性状态所带来的破坏作用,即“通常,当集体无意识在更大的社会团体内积聚起来,结果便是疯狂,这是一种可能导致革命、战争或类似事物的精神瘟疫。这样一些运动极富感染力――差不多是压倒一切的,因为当集体无意识被激活时,你就不是原来的那个你了。你不仅仅处在这样的运动中――你就是运动的本身”。 这里的“无意识”指群体的冲动和急躁、缺乏理性、低劣的推理能力、少有深思熟虑而混沌懵懂的状态。此时,人们对事物所作的判断完全是依据“信念”,信念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基点和评判事物的标准,也即勒庞所说的“无意识的品质”。因此,依据信念的判断,是一种主观的、潜意识的判断。 群体极化现象。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桑斯坦在《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一书中正式提出了群体极化这一概念。他指出:“群体极化的定义极其简单,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他研究发现,网民中的“群体极化”倾向更加突出。有证据显示,群体极化倾向在网上发生的比例是现实生活中面对面时的两倍多。 网络群体极化倾向之所以更为明显,其主要原因在于网络为网民提供了更为广泛的选择空间。在互联网中,众多的网站大多是按照不同的趣味取向和意见倾向进行分类的,网民拥有绝对的自主选择权,但是,很少有网民自愿进入观点与自己相左的网站,因为那必须顶着巨大的压力,冒着被孤立被围攻的风险,所以,在某一网站所聚集的网民具有较大的同质性,人们很容易因为在网上发现了很多与自己的见解有这样或那样共同之处的帖子,而获得某种想象出来的群体认同感。没有人知道其确切的规模,置身其中的人往往倾向于把意见群体的力量夸大,从而完成自我肯定,并且这种自我肯定还会很快地复制,以至于事实本身常常被淹没于口水之中,导致情绪型舆论在网络中不断弥漫。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诱因分析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指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形成的网民群体为了共同的目的,利用网络大规模地发布和传播某一方面信息,以制造舆论、发泄不满,具有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特征,即“在相对自发的、无组织的和不稳定的情况下,因为某种普遍的影响和鼓舞而发生的集群行为”。严重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则可能干扰网络内外秩序,甚至危及社会稳定。 网络舆论独特的客体特征。网络舆论的客体,即网络舆论所针对的对象,其自身属性决定了由其所引发的网络舆论是否有转化成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有学者认为,中国网络舆论有两种倾向:对外表现为网络民族主义,对内表现为网络批判现实主义。 网络民族主义在与奥运火炬传递有关的话题讨论中表现得十分明显,并且十分强烈,网民也表现出鲜明的群体极化倾向。网络舆论对国内问题的关注,主要集中在负面社会问题上。回顾2007年至今的重大网络事件――“最牛钉子户”事件、华南虎照事件、山西黑砖窑事件、谭静坠楼事件,大都涉及官员腐败、政府公信力缺失、社会弱势群体等极为敏感的话题。一旦出现此类重大事件,互联网就会成为各种不满和失望情绪的集中宣泄平台,可以说,网络舆论关注的基本上都是问题揭露和现实批判。 主流媒体的失语或片面报道。主流媒体作为政府的喉舌,承担着舆论导向的重要责任,是社会信息的主要来源。因此,一旦主流媒体出现失语或者片面报道,各种小道消息必然会乘虚而入,并迅速被公众所接受,在这之后,主流媒体发布信息进行补救,必定收效甚微。这一现象即是典型的“首因效应”。首因效应本质上是一种优先效应,当不同的信息结合在一起的时候,人们总是倾向于重视前面的信息。即使人们同样重视了后面的信息,也会认为后面的信息是非本质的、偶然的,人们习惯于按照前面的信息解释后面的信息,即使后面的信息与前面的信息不一致,也会屈从于前面的信息,以形成整体一致的印象。 网络的即时性会加速小道消息的传播,并迅速扩大其影响,所以,待到形成规模浩大的网络舆论大潮,主流媒体再重新发布信息进行补救,除收效甚微之外,甚至可能会被激动的网民指责为“欺骗”而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网络舆论的引导和控制性因素分析 所有的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网络舆论也是如此。一方面,网络舆论的自身特性诱使其演变为网络群体性事件,另一方面,网络舆论的某些特性也可被加以利用,对网络舆论进行引导和控制。 “信念”对舆论的根本性影响。由于信念在舆论本身的各种存在形式中处于核心位置,也是在得到外界信息的刺激后,进行逻辑推理的大前提,所以影响舆论的根本在于信念。 据此,加强公众的信念教育成为引导和控制舆论的首要任务。一方面,良好的学校教育以及社会道德体系建设都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尤其是对于青少年健康信念的树立具有关键作用。另一方面,应当重视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大众媒介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权威性,加之报道内容的类同、传播时间上的持续性以及造成的信息积累,它们所提示和强调的意见很容易被视为主流意见,这些意见可以从容表达而不会受到孤立。这种认知带来一种心理上的压力或对于安全感的需求,使得多数公众在公开表达意见时,自觉采用媒介上不断重复的词汇和观念,并产生判断和行为上的连锁反应,于是,大众媒介在引导舆论的过程中获得了一种控制舆论的社会机制。 “意见领袖”对舆论方向的引导。勒庞认为,群体对领袖的渴求,以及群体成员对领袖的服从是群体存在的一种必不可少的需求。这个“领袖”在传播学当中,即是指意见领袖。意见领袖是大众传播中的信息和舆论“流”向一般受众的中间环节,在网络传播中同样大量存在着,并且包括以下两个来源。 首先,是来自不同专业领域的专家和学术权威。因此,针对网民易受权威左右的特点,加强引导者的权威性,在网上多发表具有专家水平的意见,有助于对网络舆论方向的引导。 其次,是各个论坛的版主。目前国内几乎所有的新闻网站都设有讨论区,讨论区下面还设有分类版区,主持论坛的“版主”便扮演着意见领袖的角色,活跃在网络论坛上的“版主”们对于网络舆论引导的重要性已经不容忽视。 参考文献: 1.陈力丹:《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版。 2.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3.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文学院新闻系) 编校:施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