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概论
第一章 室内设计概论
第一节 室内设计的定义
从表面字义来看,室内装潢、室内装修、室内装饰、室内设计,是几个通常为人们所认同的,皆是同一实质的不同名词,彼此之间并无具体的差异。然而,其内在含义实际上是有所区别的,这些名词各自具有不同的内容和目的,笼统的混为一谈必将造成无谓的混淆与误导。
实际上,“室内装潢”(Interior Ornament)是我国时下室内行业中约定俗成的名词,尤其指专营窗帘、地毯、壁纸等室内工程的行业或施工内容。装潢原义是指“器物或商晶外表”的“修饰”,是着重从外表的、视觉艺术的角度来探讨和研究问题。例如对室内地面、墙面、顶棚等各界面的处理,装饰材料的选用,也包括对家具、灯具,陈设和小品的选用、配置和设计。
“室内装修”(Interior Finishing),Finishing一词有最终完成的含义,室内装修着重于工程技术、施工工艺和构造做法等方面。顾名思义主要是指土建工程施工完成之后,对室内各个界面、门窗、隔断等最终的装修工程。
至于“室内装饰”(Interior Decoration)则是西方设计历史上长期所沿用的名词,与前两者的分野非常明显。根据英国设计史家乔治·塞维奇(George Savage)在《室内装饰史》导论中的解释:“室内装饰是建筑内部固定的表面装饰和可以移动的布置所共同创造的整体效果。”换句话说,传统的“室内装饰”在实际上包括两个主要的部分;其中一个部分是指门窗、墙壁和顶棚等建筑细部的固定装饰;另外一个部分则是指家具、帘幔、地毯和器皿等可以移动的布置。
在西方的观念之中,“室内装饰”的定义是相当明确的。为了加深对它的认识,有进一步加以介绍的必要。根据1973年版的《世界百科全书》的解释,室内装饰是“一种使房间生动和舒适的艺术,……当选择和安排妥善的时候,可以产生美观实用和独特性的效果”。根据1975年版的《国际百科全书》的解释,室内装饰是“将一个或一组房间的建筑要素,与陈设、色彩和摆饰等有效地结合,而能正确地反映出个别的格调、需要和兴趣的一种艺术。”根据1975年版的《美国百科全书》的解释,室内装饰是“实现在直接环境中创造美观、舒适和实用等基本需要的创造性艺术。”各家的解释虽然略有出入,但在实质上的看法却是相当一致的。综上所述,他们共同强调的皆是空间环境的实用性、艺术性和个性等基本生活原则的创造。
然而自从现代设计运动开展以来,人为环境设计的观念和方法已经完全摆脱了传统的羁绊,进而迈向一个崭新的阶段。在这种潮流的冲击之下,古老的装饰知识和技术已经无法完全解决社会和家庭的实际问题,因而富于现代创造性的“室内设计”(Interior 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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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n)应运面生。室内设计是强调科学与艺术相结合、强调整体性与系统性特征的设计,是人类社会的居住文化发展到千年文明高度的标志。
在实质上,“室内设计”是“科学、艺术和生活所结合而成的一个完美整体”。在现代工学、现代美学和现代生活的共同激励下,它已经发展成为最能显示现代文明生活的环境创造活动。对于个人和家庭来说,它是体认生活和处理环境的基本修养;对于职业性的专家来说,它是建设环境和创造文明的有效方法。换句话说.室内设计是一种透过空间塑造方式以提高生活境界和文明水准的智慧表现,它的最高理想在于增进人类生活的幸福和提高人类生命的价值。因而,它进一步地被认定,室内设计是建筑或环境设计的一个专门性分支;是“一种富于创造性和能够解决问题的活动”。
我国现代室内设计,虽然早在20世纪50年代首都北京人民大会堂(图1-1-1)等十大建筑工程建设时,已经起步,但是室内设计和装饰行业的大范围兴起和发展,还是近十多年的事。由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从旅游建筑、商业建筑开始,及至办公、金融、市政和大量的居住建筑,在室内设计和建筑装饰方面都有了蓬勃的发展。1990年前后,相继成立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和“中国室内建筑师学会”,在众多的艺术院校和理工科院校里相继开展了相关专业教育。 在我国当前环境建设发展中,室内设计日益受到重视,工程量日渐增加,然而在近年来我国室内设计的教学与实践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一、创作理论系统不完善
上世纪80年代以来,现代中国室内创作的总体状况是:创作热情空前高涨,创作思想空前活跃,创作机会及工程项目的设计规模、数量、范围大大增加,好的和比较好的设计作品也逐年增多、不断涌现。但就室内创作的总体水平和质量
而言,与社会需要和人民的寻求还相差甚远,与世界先进水平也存在一定的乃至较大的差距。究其原因,一个重要问题是对室内创作理论系统研究不够(不是说没有研究)。在中国,至今还缺乏我们自己直接架构而又符合中国国情的室内创作理论体系加以参照和指导,这不能不使创作实践往往带有较大的盲目性。一般设计工作乃至许多重大的工程项目设计,常常忽视建筑及其艺术创作,忽视其在城市中的环境艺术质量,忽视对建筑文化和精神品位等更高层次的创作追求,可以说创作意识比较朦胧和淡薄。从以上表现可以看出,我国的室内设计界在近年来的发展中,大部分精力与实践都在形式的怪圈里打转,没有形成科学系统的理论体系。从深层寻找我国室内设计的发展规律与评价标准,改变现在价值观念混乱导致创作思维混乱的现状,是室内设计理论研究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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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室内设计表达
第一节 室内设计表达的方式
设计表达是将设计师有目的的思维活动,经过精心的计划构思,用一定的手段、程序和方法传达给对象,创造出满足人们一定需要的新“东西”的过程。设计思维的“表达”,不能简单地认为是那些便于外行人理解的视觉材料,而是那些更加原始的、未加修饰的、但要贴近设计师内心的设计表达,它是设计师思考的结晶,也是他们知识结构、技能水平和艺术修养的综合体现。设计师的表达能力是他们职业活动的基础,也是有关教育活动中教与学的重要基础环节之一。由此可知,设计思维与表达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然而,其发生、发展、完结中的每个过程、每个环节又均需要一定的文化知识,才能形成一体,反映出这一科学的全部,创造并赋予它全部的生命力。
设计作为一门积累型学科,其学习过程是漫长的,其间无捷径可走。然而,少走弯路还是可能的。结合设计课题,把握好设计表达的这一教学环节,对于提高学生的自信心与实际工作能力将是非常有意义的。在我国,设计教育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大潮逐渐受到重视。知识的增长、科技的进步,使教育界和设计界面临着严重的挑战。落后必将被淘汰,求实进取将带来更新。掌握当前最新信息,掌握表达的最新技能是设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何谓设计思维表达?设计思维表达就是把计划、构思、研讨等意图的发展通过媒介视觉化的造型来表达预想过程中的方法和技巧,即在一定条件下把事物具体形象地表达出来。它不仅是设计过程的层次显示,而且还应是设计完成晶的展示,同时也是设计者进行交流的重要语言工具。由此可知,对现代建筑与环境设计思维表达的理解,就不能仅仅停留在一种设计完成品视觉效果表现上对“表达”概念的理解。设计表达是建筑师、设计师工作的重要语言表达。设计表达从类别上分,有如下几种方式:①语言表达(口头);②文字(图表);③造型艺术表达方式(绘画表达、模型表达、数字化艺术表达)。这几种设计思维的表达方式在实际工作中,是互相作用、互相依存,共同来完成设计表达的任务。好的建筑师、设计师应在自己的笔端得到快感,在草图中找到灵感。
从历史上看,我们一旦掌握了一种表达方法,就可以对其他方法提出自己的看法,就可以自由地完成自己的设计构想并获得成功,如:米开朗基罗、密斯·凡·德·罗、赖特等都因娴熟地掌握“表达”技巧而创造了不朽的作品。因而这些应该引起我们每个建筑师、设计师,特别是从事设计教育的教师的重视,这也是我们编撰此章的目的所在。
室内设计本来在广义的思维表达的高度,其形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我们认为凡是能够有效地将思维意念“物化”的行为都被认为是表达的行为。它包括对人的听觉、视觉、触觉的诸多感官刺激作用,而就室内设计表达来说,这主要指以视觉传递为主的图形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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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技术。它包括:分析草图,构思草图,设计制图,功能分析图,透视效果图,模型制作,视频传达(影视、计算机)等。由于设计思维表达对于设计过程以及设计目标实现的不可或缺性,才使得设计思维表达技能越来越成为衡量设计师职业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准,并且一直被作为一门专门的学科被广大设计工作者和专业人士认识、研究。各种风格、各种类型的设计表达方法异彩纷呈,为有助于更好地理解设计思维表达体系,熟练地掌握设计思维表达技巧,根据我们长期教学及设计实践,现将设计表达按设计过程和表现技法总结归纳为以下两大部分,并配以相关图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一、按设计过程分类
设计分析阶段:现状分析草图、资料分析草图
设计构思阶段:概念性草图、阶段性草图、确定性草图
设计定案阶段:设计施工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大样图、设施图)
设计效果图:平视图、仰视图、鸟瞰图、轴测图、结构分解图
设计模型;概念性模型、研究性模型
1.现状分析草图
通过文字、图表、草图或其他的设计表达手段,忠实的记录、描绘设计现场的客观现状,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后期设计的顺利展开做好铺垫。它包括以下八个要点:设计现场地形地质特征调查分析;设计现场地理方位的标注与明确;设计现场交通状况调查分析;设计现场建筑结构状况调查分析;使用功能调查分析;使用对象调查分析;设计现场自然景观的记录分析;设计现场自然气候、日照、风向的记录分析(图2-1-1~图2-1-2)。
2.资料分析草图
配合设计现状的调查分析,组织收集相关的图片、文字、背景资料,在尽可能的情况下,罗列与设计主题相关的各种可能的设计趋向,找到尽可能多的设计切入点。资料的反复考量,比较、研究将对最终的设计„结果产生重要影响。资料分析阶段有以下两个要点:(1)相似案例资料收集分析:在设计的形式感、色彩、材料、结构、设计风格取向等多个层面对已有的相类似的案例加以研究、整理、分析,得到有用的参考和借鉴。(2)对业主或使用者针对设计主题的具体要求进行总结归纳,以研究设计主题中社会文化背景限定、
第三章 室内空间与空间界面设计
第一节 室内空间设计
一、室内空间概念
室内空间,即容纳人们室内活动的场所,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从规整封闭到流动开放,室内空间的形式经历了非常巨大的变化,但室内空间在人类的生活中的作用是古今如一的。“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老子的话精辟地道出,室内空间环境的意义是用“无”的空间容纳人类的生活内容。
室内空间环境作为人类生活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环境系统中的一个不可分割的子系统。对环境系统的理解是研究室内空间的前提。《辞海》中对“环境”的概念解释为:围绕着人类的外部世界,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物质条件综合体,这种概念的确定是以能够区分某种物体(主体)和围绕它的外界事物(环境)为依据的。根据环境概念的界定方法,室内空间环境可以定义为:在特定的建筑物内部,围绕着建筑使用者——人的外部物质的构成。其构成是一个系统的概念,既有个体又有由个体互相协调而形成的整体。既有作为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也有因反应人类文化积淀而产生的精神内涵,从宏观到微观层次上,都共同为整体的存在而互相渗透、彼此协作。室内空间的形成和存在的最终目的是为人提供生存、活动的场所,其中心就是人,室内环境应包括人周围的一切事物、状态、情况的总和。近年来,随着环境理论研究的深化,对环境的概念界定也趋于深化,通过对“环境的”、“社会的”、“文化的”三个层面的阐释对环境的内涵给予进一步解释,从而使环境概念不仅限于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等人类生存发展的物理和生理的条件,还包括心理上的平衡与满足,“环境”成为提供人类生存条件的大系统。室内空间作为人类生存环境的一个主要方面,同样存在着环境系统中的几大要素,对室内空间构成因素以形体的、社会行为的、文化的角度进行概括,将这些构成因素进行系统化的分析、整合便构成了一个包含不同角度的系统,用来研究诸如建筑这种较为复杂的人类行为与文化产物,使涵盖面过于庞杂的体系成为系统化的理论系统。
空间塑造是建筑与室内设计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因为建筑的根本目的在于提供人类活动所需要的良好空间,特别是现代人们认识到“空间是建筑的主角”以后,对空间塑造问题的研究很多。总结起来,对空间塑造的研究有这样几种角度:空间构图,即通过实践经验成果的分析,总结怎样的空间形象是好的,这种研究的结果是求得对设计有参考意义的准则,如构图形式、构图手法;空间的表达意义,如空间的开敞与封闭、动态与静态、高大与亲切等,这类研究引入了人对形式的心理感受因素,着重总结空间与人的心理反应的对应关系,其成果有利于指导设计者如何创造满足人的不同情感需要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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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同美学,即研究空间应运用什么手段来塑造或空间应表达什么内容,如空间应用理性的逻辑来表达还是运用什么手段来塑造或空间表达什么内容,空间应表达功能活动呢,还是应表达功能活动的意义,这种研究旨在建立一套审美的规范;空间灵活性,是从空间如何能够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不断变化而提出的课题,目的是指导设计出能够满足经常变化的使用要求的空间;空间构成,即研究空间构成要求、空间构成的规律,启发和指导对空间形式的创造,这种理论的讨论对象是抽象的点、线、面、体,色彩、肌理等空间构成要素。
二、室内空间形态分类
英国雕塑家亨利·摩尔(Hanry M。。re)的作品十分强调雕塑的空间感,在他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实与虚并重的倾象。对于这些作品,他自己曾解释道:“这些洞(指空间),本身就是一种形体”,并且,这是些“空间和形(实体)完全地相互依赖和不可分割的雕塑”。摩尔这番话虽指雕塑而言,但却道出了空间与实体的相互关系及空间在室内环境中的重要性。
建筑的室内空间不同于其他艺术门类的空间概念,如绘画艺术所讨论的空间是画面上所表达的空间视觉,音乐理论所讨沦的空间是音乐构成的心理空间意境等。建筑的空间和室内环境艺术的空间又有不同的理解方式。建筑的空间是由人运用实的形态要素对“原自然空间”进行限定确立的,即一次空间限定;而室内环境艺术的空间则是在建筑空间的“笼罩”下,进行再加工,进一步深入进行再限定,即二次空间限定。也可以对原建筑空间不理想、不合理之处重新进行组织,改变其
原貌。结构和材料构成虚空部分,采光和照明来展示空间,让装饰为空间增色,达到一种人与环境的和谐气氛。因此,以空间容纳人、感染人,这是作为既要满足人的物质要求,又要满足人的精神要求的室内空间本质特征所在。
室内空间总是隶属于建筑而存在,但在建筑空间中——般扮演主要角色,决定着建筑的空间性格和品位。室内的空间形态可分为两大类:单一空间和复合空间。单一空间又可分为几何形和非几何形(不规则、自由形式);复合空间按其组合关系可分为几何关系和非几何关系。单一空间是最基本的空间形态,它经过一系列变化,如加减、错位、变形等可得到较为丰富的空间形态;而由若干单一空间加以组合、重叠(如共享空间)又可得到复合空间形态。
如酒庙中庭、航空港等,由于它集多种功能于一体,而且每种功能均存在自身的空间需求和环境氛围,因而多采用复合空间。像一些简单的具有独立功能要求的如宴会厅、会议厅等多采用单一空间。因此,室内空间具有二重性。具体的分析,可归纳出室内空间形态的若干类型,如共享空间、不定空间、“母子”空间、流动空间、动态空间、静态空间及交错空间等。
三、空间的基本属性和特征
空间感知是通过以视觉为主的各种感觉的共同作用而形成的。空间知觉可以分为形状知觉、大小知觉、立体知觉和方位知觉四种,以此为基础认识空间环境的大小、形状、方向、位置等,并且以之为依据确立自己在空间中的位置与归属。内部空间作为建筑特有的表现方式,只有通过人在其中直接的体验才能领会与感受。人在空间之中的运动,不断变
第四章 室内设计材料和色彩
第一节 装饰材料分类与材料设计
一、室内装饰材料的分类
可用于室内装饰的材料非常多,不同的分类角度,将有不同的材料范畴。通常比较直接的分类方式是从材料的来源角度分为自然材料和人工材料;另外也有根据装饰材料在设计中的具体用途分为外装饰材料和内装饰材料;也有直接根据材料的视觉特性分类分为粗糙材料和光滑材料,光泽材料和透明材料;也有根据材料的使用者的触觉特性分类为软材料和硬材料、热感材料和冷感材料。下面将就各种分类方式加以详细的阐述。
(一)自然材料和人工材料
自然材料是指来自于自然界的天然材料,例如天然饰面石材、木材等;人工材料是指不能从自然界直接获得,需要人为地加工合成以改变其物理属性和化学属性的材料,例如玻璃、金属、合成板材等(图4—1—1)。
1.天然饰面石材
天然饰面石材种类很多,室内装饰工程主要使用大理石饰面板和花岗石饰面板,由大理石和花岗石加工而成。
(1)大理石饰面板
天然大理石是石灰岩经过地壳高温、高压作用形成的变质岩,一般具有层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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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有非常明显的结晶和斑纹。它具有材质密实、抗压、色泽十富、耐磨、耐介质侵蚀、吸水率低、不变形的特点。大理石饰面板的颜色、花纹由于产地的不同而多种多样。
我国大理石资源丰富,生产厂家众多,像云南大理、北京房山、山东平度、广东云浮,福建南平、河北曲阳、辽宁连山关、西芮城等地区,均有质量较高的大理石饰面板的生产厂家。大理石饰面板的品种,以磨光后所显现的花纹、色泽、特征及原料的产地来命名。例如,白色大理石因其晶莹纯净、洁白如玉,产于北京房山、湖北黄石,所以被称为汉白五;云灰大理石因其多呈云灰色或在云灰色的底面上泛起一些天然的云彩状花纹,产于北京房山而得名;彩色大理石是大理石中的上品,它具有色彩斑斓、纹理自然的特点,如斑绿、裂玉、螺红、秋枫等。
经研磨抛光后的大理石饰面板由于抗风化能力较差,主要用于建筑物室内饰面,如墙面、柱面、地面、造型面、吧台或服务台亢面和台面等。另外,一些上品的大理石饰面板或有似青云飞渡的云彩花纹、或有如鬼斧神工的彩色图画纹理,还常被用为高档卫生间洗漱台面及各种家具台面(图4—1—2)。
大理石一般都含有杂质,且碳酸钙在大气中受硫化物及水汽的作用使饰面层受侵蚀而失去光泽。只有少数像汉白玉、艾叶青等质地纯、杂质少的除外,一般都不用于室外。
(2)花岗石饰面板。
花岗石是从火成岩中开采的花岗岩、安山岩、辉长岩、片麻岩等。经切片、磨光、修边后制成各种规格的饰面板。该板内部主要结构物质为石英、长石、云母等,质地坚硬、耐酸碱腐蚀、耐高低温、耐磨、耐久。它的饰面板经磨光处理后,光亮如镜,质感丰富,有华贵的装饰效果。经细琢处理后具有坚实古朴的装饰风格。
我国花岗岩资源丰富,产地众多,如北京西山、山东泰山、江苏金山、安徽黄山、陕西华山、湖南衡山、浙江莫干山、河南太行山、四川峨嵋山及云贵山区等均有丰富储量。
花岗石饰面板品种繁多、质地花色众多。以其加工方法分有剁斧板材、机刨板材、粗磨板材等。以其颜色分有红色系列、黄色系列、青绿系列、青白系列、白底黑点系列、纯黑系列等。
花岗石饰面板多用于宾馆、饭店、银行、商场、展览馆、影剧院等建筑物内部装饰及门面装饰。该板可用于室内地面、墙面、柱面、墙裙、楼梯、地阶、踏步、水池等造型面部位。还可用于吧台、服务台、收银台、展示台及家具台面装饰。 人造石板材特性详见表4—1。
2.天然木材
木材是传统的装修材料,因为木材的材质轻、强度高,有较好的弹性与韧性,耐冲击和震动,易于加工成形,所以一直为人们所采用。特别是木材所具有的自然美丽的纹理以
第五章 室内家具陈设与绿化
第一节 家具的概述
一、我国家具的发展
论及我国家具的发展历史,新石器晚期的龙山文化可谓我国家具的萌发期。商、周、战国时期是我国低矮家具的形成时期。汉代为我国低矮建筑的大发展时期,坐榻、坐凳、漆案为这一时期家具的品种,从汉代的画像砖上可知当时屏风已得到广泛使用。后来随着木建筑结构的发展,“框架式”木制结构的家具也应运而生。到了隋唐,逐渐由席地而坐过渡到垂足座椅,木制家具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长桌、方圆凳、靠背椅、扶手椅、凹形床、箱,橱柜等各种家具都已出现。到了宋、辽、金时期,家具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高型家具已普及并走向百姓家,家具造型精致、细部装饰丰富,家具上有各式各样的线脚,还出现了各种的装饰花边,造型丰富而精致。明、清时期,各种家具都已齐全,在造型手法和技术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形成丁我国家具的独特风貌,标志着我国的家具发展已进入了成熟时期。大量从东南亚引入的黄花梨、紫檀等多种高级木材,加上我国工匠的精湛工艺,都为家具陈设的发展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明式家具的特点是造型优美、比例适当;结构科学、坚固牢实;金属配件讲究,雕刻、线脚处理得当,重视木材的纹理和色泽(图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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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清代的中晚期,应用了多种工艺美术手法,因此更注重雕饰.趋于华丽。家具造型及细部装饰精美、奢华,走上了繁琐装饰的时期(图5—l—2)。
二、国外家具的发展
国外家具的发展也经历了很长的过程,出现了古埃及、希腊、罗马式、哥特式、文艺复兴式、巴洛克式和洛可可式等多种风格的家具。其中古埃及的家具在造型语言上以直线为主,椅子腿角以动物形体米进行装饰;侧面内凹,用植物图案进行装饰并用各种材料镶嵌(图5—1—3)。古希腊家具的造型则趋于简洁,比例优美,装饰简单。占罗马家具是希腊家具的延续,造型厚重,装饰复杂精细;多采用镶嵌与雕刻的手法,构建的设计多采用建筑的手法,多仿造罗马的建筑形式(图5—1—4)。哥特式的家具采用哥特式建筑的形式,椅背常做出尖顶装饰,多采用建筑的装饰语言,多数装饰中有植物和动物纹样(图5—1—5)。文艺复兴式从意大利开始兴起,同样借助了建筑的装饰语言,多采用直线式,局部以浮雕镶嵌,后来又流传到西班牙、德国、法国等国家(图5—1—6)。巴洛克式家具首先㈩现于法国,造型多为夸张的古典形式,椅子多为弯曲多变的曲线,有较强的形式感,椅腿采用猫脚形式,既有雕刻和镶嵌,又有镶金、镀银和涂漆、绘画,风格华贵富丽。至于洛可可式家具主要流行于英国,这种家具多以曲线为主,无横挡,家具比较轻巧,装饰雕刻较繁琐,多为镶嵌装饰品、镀金石膏(图5—1—7)。新古典主义时期的家具充分考虑人体的尺度,对称设计,以舒适为最终目的,广泛使用漩涡式曲线和少量的装饰线条。维多利亚时期的家具风格较为混乱,图案花纹也比较混杂,技术和材料的进步使得家具更为舒适。
第六章 室内照明设计
第一节 照明设计的基础知识
一、照明设计常用专业术语
(一)照度(Intensity of lllumination)
照明没计首先接触到的是照度的计算,所以下面要介绍一下什么是照度。人眼对不同波长的电磁波,在相同的辐射量(Radiant Flux)时,有不同的明暗感觉性称为视觉度,并以光通量(Luminous Flux)作为基准单位来衡量。光通量的单位为流明(1m),表示符号为F,光源的发光效率的单位为流明/瓦特(1m/W)。
光源在某一方向单位立体角内所发出的光通量叫作光源在该方向的发光强度(Luminous Intensity),单位为坎德拉(cd)。被光照的某一面上其单位面积内所接收的光通量称为照度,单位为勒克斯(1x),表示符号为正,它是指lm的光通量均匀地分布在1lm2的被照面上,或者lcd的发光强度垂直地照射在距离为lm、面积为lm2的被照面上,光通量为1lm,照度1lx。被照面S的单位面积上所接受的照度的数值用下式计算:
照度是决定受照物明亮程度的间接指标。在没计工作中,通常用照度比作为设计应达到的要求。我国《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推荐:视觉工作对象照度比为1,顶棚照度比为0.25~0.9;墙面照度比为0.4~0.8;地面照度比为0.7~0.9。在确定被照环境所需要的照度水平时,必须在考虑被观察物的大小尺寸的同时考虑观察物同其背景亮度的对比程度的大小,例如在白纸上写黑字比在白纸上写同样大小的黄字要容易看得多。视觉工作对应的照度分级见表6—1。
(二)光色
光色主要取决于光源的色温(K),并影响室内的气氛。色温低,感觉温暖;色温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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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凉爽。一般色温小于3300K为暖色,色温在3300~5300K之间为中间色,色温大于5300K为冷色。光源的色温应与照度相适应,即随着照度增加,色温也应相应提高。否则,在低色温、高照度下,会使人感到酷热;而在高色温、低照度下,会使人感到阴森的气氛。由于不同波长的光在视觉上所感受的色调,在舒适感方面也有所不同。暖色调的灯光在较低的照度下就可达到舒适感,而冷色调的灯光则需要较高的照度才能适应。设计者应联系光、目的物和空间的彼此关系,去判断其相互之间的影响。光的强度能影响人对色彩的感觉,如红色的帘幕在强光下更鲜明,而弱光将使蓝色和绿色更突出。设计者应有意识地去利用不同色光的灯具,调整使之创造出所希望的照明效果。如点光源的白炽灯与中间色的高亮度荧光灯相配合。室内照明用光源的颜色,其相关色温分组及适应场所见表6-2。
人工光源的光色,一般以显色指数(Ra)表示,现代人工光源因其种类繁多,其光谱特性各不相同,因而同一物品在不同光源的照射下将显现出不同的颜色,这就是光源的显色性。Ra最大值为100,80以上显色性优良;50~79显色性一般;50以下显色性差。白炽灯Ra值等于97;卤钨灯Ra值在95~99之间;白色荧光灯Ra值在55~85之间;日光灯Ra值在75~94之间;高压汞灯Ra值在20~30之间;高压钠灯Ra值在20~25之间;氙灯Ra值在90~94之间。
物品的颜色是物品对所照射的光源的光谱有选择地吸收、反射和透射的结果。光源不同,其光谱特性不同,物品有选择地吸收、反射和透射所产生的颜色效果也就不同。另外,人眼的光色感觉是没有光谱分析能力的。例如用一具有连续光谱的白色光源和另一由红、绿、蓝组成的白色光源,虽同为白色光源,但如果用这两种光源分别照射同一多色相物品时,前者可使物品的颜色都能显现出来,而后者则只能如实地显示出红、绿、蓝三色。从视觉心理分析,在相同照度下显色性好的光源比显色性差的光源在感觉上要明亮。采用显色指数较低的光源照明时,则应适当提高照度。由于人们非常习惯于在日光照射下来分辨颜色,所以在显色性比较中,以日光或接近日光光谱的人工光源作为标准光源,其显色性最好以显色指数100表示,与标准光谱越接近的光源,其显色指数就越高。表6-3给出了不同显色指数光源的应用场所。
第七章 室内空间设计与实例
第一节 室内空间的分类
人们在各种不同的环境中生活和工作,这些空间都有其特定的条件和功能要求,而人们大部分时间是生活在室内环境中的,与人的关系最为密切。
室内设计(Interior Design)是对建筑物的内部空间进行设计。是对建筑环境的再创造,对建筑环境有着一定的调整和改造作用。室内环境设计的实质是研究人的各种生活和活动所需的理想空间环境。
室内设计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的空间性,它不像建筑和一般立体造型那样以实体构成为主要目的。现代室内设计是根据建筑空间的使用性质和所处环境,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和艺术处理手法,从内部把握空间,设计其形状和大小。为了满足人们在室内环境中能舒适地生活和活动,而整体考虑环境和用具的布置设施。所以,室内设计的根本目的,在于创造满足物质与精神两方面需要的空间环境。
室内空间设计的基本原则,是由室内空间的大小和形状,人的尺度和活动范围,房间的家具、设计和使用特点,以及人们使用室内空间的精神感受等因素确定的。
一、室内空间的分类原则
室内环境设计是一个综合性的设计系统,其内容分类可依据多种基础。从室内设计科学。的程序出发,按照功能与审美、技术与艺术的概念进行内容的分类更符合专业的特点。
室内使用功能所涉及的内容与建筑的类型和人的日常生活方式有着最直接的关系。这些不同的使用功能所体现的内容构成了空间的基本特征。这些特征决定室内设计的审美趋向以及设计概念构思的确立。
每一个有着明确使用功能的空间,其建筑平面的划分又因人的行动特点表现为“动”与“静”两种基本类型。人以行走的动作特征出入特定空间的行为体现为“动”;这种以“动”为主的功能空间,在建筑平面上就是交通面积;人以站、坐、卧的动作特征停留在特定空间的行为体现为“静”;这种以“静”为主的功能空间,在建筑平面上就是使用面积。划分空间动静位置的工作就成为室内功能设计的主要内容,称其为室内设计的功能分区。功能分区的设计是构成室内空间形态的基础。 作为完整的室内设计系统,技术含量最高的由各类空间构件与设备组成的人工环境系统是必不可少的内容。空间总体艺术氛围的形成是空间中所有要素的综合反映,而不仅仅是简申的界面装修所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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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使用类型的空间功能分类
居住空间、工作空间、公共空间是按空间使用类型区分的三个大的方面,每一个方面都包括相当的内容。
1.居住空间
居住空间在建筑类型上有单体平房、平房组合庭院、单体楼房、楼房组合庭院以及综合群组等样式;使用类型有单间住宅、单元住宅、成套公寓、景园别墅等形式。
2.工作空间
工作空间的建筑类型相对简单,一类为适合白领阶层工作的办公楼房;一类为适合蓝领阶层工作的功能性较强的厂房车间。其使用类型以功能为主进行分区的不同空间来界定。
3.公共空间
公共空间是内容最为丰富的一类,建筑形式变化多样,使用类型复杂多元。例如商场、饭店、餐厅、酒家、娱乐场、影剧院、体育馆,会堂、展览馆等。
(二)按生活行为方式的功能分类
所有的室内空间都是以满足人的各种需求设置的。以人的生活行为方式界定室内设计系统的空间内容表现,在设计的思维逻辑方面显得更为合理。从这样一种概念出发室内空间可以分为:餐饮空间、接待空间、睡眠空间、休息空间、营销空间、工作空间、会谈空间、购物空间、休闲空间、展示空间、视听空间、交通空间、娱乐空间、运动空间等等。
不论何种空间均是由不同形态的界面围合而成,围合形式的差异造就了空间内容的变化。按空间构成方式来区分内容,能够从空间的本质特征来营造符合功能与审美要求的环
第八章 室内设计的风格与流派
第一节 室内设计的风格与流派的缘起
通过前面章节的阐述,我们知道,室内设计是建立在思维时空概念基础上的艺术设计门类,作为现代艺术设计中的综合门类,其包含的内容远远超出了传统的概念。室内设计是为人类建立生活环境的综合艺术和科学,它是建筑设计密不可分的组成部分,是在建筑物内进行空间的二次规划、布局与设计,是一门涵盖面极广的专业。建筑与室内,就技术性讲,建筑技术所造就的空间就已决定了室内设计的命运。可以说,美的合理的空间,其空间构成本身就已经是室内设计最为完美的主体。当然,它也允许锦上添花。对于未能创造性地运用物质技术条件、受制约于常规设计构思所造成的不够理想的空间来说,室内设计也就只能随之降格为装饰匠师的工作,从事改善、补救或协调空间构成的缺陷。当然,对于为空间而空间、玩弄空间、浪费空间的室内设计,把它看作一种无装饰的室内装饰形式也未必过分。总之,室内设计既十分关注空间构成的合理的美,也十分注重分寸的必要的装饰功能。就服务于多样的社会现实生活来说,这都是各有千秋、互为补充的。室内设计的目的就是对室内空间进行功能的改进,在美学方面加以丰富,以及在心理上给予提高。
室内设计的历史是一个连续发展的过程,为了将室内设计各个时期之间的考察与记忆联系起来,可以对作品按风格进行划分,但这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因为任何一个作品的产生都是以其社会、政治、思想和经济力量作为背景的。影响建筑室内设计的风格不仅包括技术因素、材料因素及运用方式因素,也包括地方建筑的习惯做法和法规。建筑结构可以表现建造活动的痕迹,其建筑风格可以相似或大相径庭。比如一座建筑的功能被改变了,可能此建筑的风格也要随之改变,有时
毁坏的建筑要和新建筑结合,或把旧建筑的要素加入到新建筑中去,这也会导致建筑设计风格与室内设计风格的转变。
风格,即风度品格,体现创作的艺术特色;流派,指学术、文艺方面的派别(《辞海》第3449页)。当流派发展到一定的阶段,被大家所认同时,流派就发展为风格,流派尾随风格。风格虽然表现于形式,但风格具有艺术、文化、社会发展等深刻的内涵;从这一深层含义来说,风格又不停留或等同于形式。一种风格或流派一旦形成,它就能积极或消极地转而影响文化,艺术以及诸多的社会因素,而不仅仅局限于作为一种形式表现和视觉上的感受。
室内设计的风格和流派,属于室内环境的艺术造型和精神功能范畴。室内设计的风格和流派往往是与建筑及其他相关文化紧密结合的;有时也以相应时期的绘画、造型艺术,甚至文学、音乐等风格和流派为其渊源并相互影响。例如建筑和室内设计中的“后现代主义”一词及其含义,最早是起源于西班牙的文学著作中,而“风格派”则是具有鲜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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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造型艺术的一个流派。可见,建筑艺术除了具有与物质材料、工程技术紧密联系的特征之外,也还和文学、音乐以及绘画、雕塑等门类艺术相互沟通。
因此,室内空间环境设计的风格是一个时期文明的诸要素向另一个时期文明的诸要素逐渐演变或变形的结果。从广义上来说,没有一种风格承袭另一种风格的简单模式,风格因具体的时间地点而产生变化。虽然我们现在能按年代的顺序来讨论室内空间环境的风格,但在同一时间同时存在不同的风格,各种风格间也相互交融,当他们逐渐成熟之后,被传到其他国家,这种风格也会随之改变。也有一些风格是派生的,即从其他风格随意搬用而产生的。许多风格从他们前辈的风格遗迹中脱颖而出,但对这种风格的传播和延续还是有积极的因素。例如,中世纪的建筑从开始设计到最后完成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所以哥特式的教堂以不同的风格完成,但又与其初始的风格有很大的联系。很多建筑由于地域性的影响,根据某种经典的标准把多种风格合起来进行建造,所有的这些建筑都是从某些共同的传统发展过来的,仅是由于特定的几何形式和材料才成为典范。面对人们可以接受的趣味、经费预算、可用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这些综合因素使建筑产生了在教科书中难以找到的混合性风格。虽然这种地方的建筑物很少包括某种风格的全部要素,但它们常通过某些线索,表明这些建筑物是由某种特定的风格流派或几种风格流派衍生而来。这可以从建筑物的尺度、比例、聚集性、形状、材料、肌理和装饰中得到启示。建筑有自己的生命力,它常发现新的形式,并在新风格中找到这些新形式,随后又忘却它们,在以后的发展中又被重新发现。历史上有些某种明确的时期,如“包豪斯”或“风格派”运动,以展览或“宣言”的形式宣告一个新的运动或风格的开始。现实是多种风格存在的,同时还在发展,一座建筑物由于各种外部条件成熟可以成为现实,但它一旦出现,本身就成为一个有机体,有它自己的性格、自身持续的生命力和它自己的风格,并与所有其他的事物共存于现代社会中。当代建筑几乎没有固定的风格,建筑能超出它固有观念的时期,可以超出它所有渊源的风格之外,而成为真正独特的创造。
室内设计风格的形成,是结合不同时期思潮和地区特点,通过创作构思和表现,逐渐发展成为具有代表性的室内设计形式。
第二节 室内设计的风格
在体现艺术特色和创作个性的同时,相对地说,可以认为风格跨越的时间要长一些,包含的地域会广一些。室内设计的风格目前有以下几种发展模式:历史风格、现代风格、后现代风格、自然风格以及混合型风格等。
一、历史风格
历史风格的室内设计,是将传统装饰“形”、“神”的特征应用在室内布置、线形、色调以及家具、陈设的造型等方面,传统风格常给人们以历史延续和地域文脉的感受,它使室内环境突出了民族文化渊源的形象特征。西方传统风格中仿罗马样式、哥特样式、文艺复兴样式、巴洛克样式、洛可可样式等,东亚有日本历史风格(和风)、印度传统风格、伊斯兰传统风格以及中式传统风格等等。
(一)罗马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