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知识培训
经营中的税收知识
主要针对:经营人员
目 标:
(一) 1、简单了解经营中的涉及的税 2、简单认识合同中的税 3、了解其他几项与税相关的简单事项
1、我的业务究竟会涉及什么税
税可以说充满我们的生活,只是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知道而已。比如:我们购买一台电脑,实际上我们支付的价格包含了17%税率的增值税;女士购买的化妆品,支付的价格实际上是包含了17%的增值税和30%的消费税„„
A、一包60元的香烟,究竟包含了多少流转税:
增值税=60/1.17*0.17=8.72(元)
消费税=60/1.17*0.56+0.003*20=28.72+0.06=28.78(元)
含流转税=8.72+28.78=37.5(元)
B、一瓶300元的日霜,究竟包含了多少流转税:
增值税=300/1.17*0.17=43.59(元)
消费税=300/1.17*0.3=76.92(元)
含流转税=43.59+76.92=120.51(元)
同样,在公司的经营中,各种业务也会涉及到各种各样的税。我们假设一家公司从事了下列业务。这些业务究竟会涉及到哪些税呢?下面我们跟着各项业务的开展来看会涉及到的税种:
(1)我们承接了某公司全年的设备检修业务,经过谈判,双方签订检修合同。我们首先会与客户谈判,签订合同。合同一经签订,我们就担负了印花税缴纳义务。一般来说,我们的合同会有两种可能的价格约定:
第一种是合同签订时总价不定的,那我们首先需要贴花5元,合同结束后再根据总的结算价补足贴花。假定:检修合同订立时只标明
单位人工单位工日的价格,规定每月按实际工日结算,合同持续12个月;最终该检修项目累计结算1000万元。那么公司的印花税就应该是:在合同订立马上贴5元的印花税;到合同结算完毕后再足额贴花4,995.00元(10,000,000.00*0.0005-5.00)。
第二种是合同签订时总价确定的,那我们就用合同标明的金额(这就是为什么公司规定要各单位签订合同尽量记载不含税金额的原因)乘以使用税率贴花。假定:A、公司合同约定“本检修合同适用包干价格,总价1,170万元(含17%增值税)”,则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即需要足额贴花5,850.00元(11,700,000.00*0.0005);B、公司合同约定“本检修合同适用包干价格,总价1,000万元(不含税)”,则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即需足额贴花5,000.00元(10,000,000.00*0.0005)。
(2)承接检修业务后,公司考虑到专业性和经济性等方面的因素,决定将部份检修业务分包给分包方负责检修。因为业主要求迅速进人,为加快进度,公司与分包方通过电子邮件确认了合同。需要注意的是,一份需要贴花的合同,甲乙双方都需要贴花,即各贴各的花,并不是只需一方贴花即可。由于根据规定,电子应税凭证也需贴花,因此公司需要按照(1)讲解的方法足额贴花。
(3)考虑到公司新承接检修业务后,检修班组可能存在工机具不足的情况,公司决定采购一批工机具,与供应商商定价格后,供应商马上送货,仓库管理人员签收了送货单。由于印花税条例规定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等其他凭证都属于应贴花的凭证范围,所以该确认单也需要按购销合同贴花,具体
方法按(1)。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10万元,税额1.70万元),公司此处涉及到流转税中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4)检修业务正式进入施工阶段,当月施工结束后,业主根据业务量确认了检修费用100万元。公司向业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万元,税额17万元),公司此处涉及到流转税中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5)公司同时与分包方进行了结算,根据业务量确认了分包检修费10万元。分包方向我放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额1.7万元),此处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
(6)公司根据工资发放政策,当月下旬向员工发放当月工资和奖金,人力资源部按照工资薪金适用税率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所得税大家一定要认识到:它不是公司承担的税金;实际上是公司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超过了国家扣除比例后就超过部分缴纳的税金,它是员工自己承担的税金;公司只是履行国家规定的代扣代缴义务,从员工个人的收入中代为扣出并缴纳。
(7)业主发现一台设备需要进行改进,需在其旁边新增一台辅助设备。为提高项目进度并不影响生产,业主委托公司施工。双方一经签订合同,即需贴花(方法见1)。项目当月完工,业主确认工程量5万元,由于建筑、安装属于营业税纳税范围,公司涉及营业税。公司开具建安统一发票给业主。
(8)公司当月一台检修用车保险到期,公司续办保险,此时会由保险公司代扣代缴车船使用税。
(9)公司拥有的员工宿舍,一部分自用一部分租赁给分包方使用,本月正好属于房产税征收月份(房产税一般一年征收两次,上半年5月征收,下半年11月征收),公司需要按照税务机关的核定,分别缴纳自用部分房产的房产税和租赁部分房产的房产税。自用部分房产按照房产原值八折的1.2%按年缴纳(一直缴纳到房产从账面消失);出租部分的房产税按照租金收入的12%按年缴纳。
(10)公司还需在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月份(一般为上半年6月份,下半年12月份),按照拥有的土地面积和级差税额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11)公司当月将采购发票送往税务机关验证,发票通过验证;由于分包发票开票过晚未能及时验证,当月不能抵扣。因此,当月我们需要缴纳增值税15.3万元(销项税额17万元-工器具采购进项税额
1.7万元);分包发票的进项税额只能留待下月验证通过后再抵扣。会计根据上述业务需要办理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用)及附加的计提:
增值税=销项税额17万元-工器具采购进项税额1.7万元=15.3万元 营业税=安装业务工程量5万元*0.03=0.15万元
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15.3万元+0.15万元=15.45万元
城建税=流转税*适用税率(假定为5%)=0.7725万元
其他附加还可能由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费用、河道管理费、堤围费等,具体各地不同。
(12)月末会计人员结转了有关会计科目,核算除了当月会计利
润总额。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做纳税调整,得出税法规定的当期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最终得出净利润。
(13)除上面例举的印花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还有消费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由于公司涉及较少,本次不详细介绍。
2、合同谈判中的税费计算
要对合同谈判中的涉税事项进行考虑,我们首先要明确一点,一般所称的合同约定的税费主要是指流转税。
(1)流转税的介绍。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主要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业中发挥调节作用。
各流转税的征税范围大致标示如下:
(2)应该根据合同约定的业务性质按照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来判断适用的税种税率,而不是根据利益或合同的约定来选择适用的税种税率。我们可以对业务作出一定的税务筹划,以在确定条件下实现利益最大;但绝不意味着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来判断适用的税种税
率。
什么样的业务适用什么样的流转税,有多个税率选择的应适用何种税率,这些都是国家税法明确规定的。比如,企业从事设备修理业务,在进行合同谈判中的税种考虑是,我们只有一种选择17%的增值税,这是不允许更改的,就算我们在合同中约定使用3%的营业税,那也是违法的,一经发现不但需要补交增值税,还会被要求补交滞纳金及罚款;而公司从事的设备安装,我们就只能选择3%的营业税,没有其他的选择。
(3)如何测算合同税费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A、增值税适用业务
大家一定要注意:缴纳的增值税本身是不构成成本费用的;构成增值税使用业务成本费用的是附加。几个重要的公式:
增值税不含税价格=增值税含税价格/(1+适用税率)
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应缴增值税*(城建税税率+教育费附加税率+地方教育费附加+河道管理费)=应缴增值税*11%
扣出税费后可以使用的金额=不含税价格-营业税金及附加
B、营业税适用业务
大家一定要注意:营业税是一种价内税,因此一般我们只会谈到其含税价。
应缴营业税=(结算价格-允许扣除的金额)*适用税率
营业税金及附加=应缴营业税*(1+城建税税率+教育费附加税率
+地方教育费附加+河道管理费)=应缴营业税*111%
扣除税费后可以使用的金额=结算价格-营业税金及附加
(4)举例
A、假定一个公司分别承接一项100万(不含税)的生产协力业务和一项100万(含税)的设备安装业务。生产协力业务未发生抵扣,设备安装未发生分包。如何计算合同扣除税费后可以使用的金额:
B、假定为开展上述生产协力业务公司购置了部分设备,价格10万元,税金1.7万元;安装项目分包10万元。
3、需要强调的几件事情
(1)工程概预算中的税费率与缴纳税金的流转税附加税率
部份员工一直无法区分公司建安业务适应的营业税及附加税率
3.33%和工程概预算时使用的建安业务综合税费率3.41%。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A、关于3.33%
建筑安装业务适应3%税率的营业税,同时公司在上海地区还需缴纳以下附加(外地通常与上海不同):
(1) 城市维护建设税 5%
(2) 教育费附加 3%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4) 河道管理费 1%
由于附加都是以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为基础计算和缴纳,因此,公司缴纳的建安业务在上海缴纳的税金及附加为:
3%*(1+5%+3%+2%+1%)=3.33%
B、关于3.41%(这一规定变化请大家关注政府文件)
建筑安装业务概预算中使用的3.41%是政府公布的社会税费率,
需要投标前从当地政府文件中获得,主要用来解决计算出来的工程价款不是含税价的问题。
如果简单的使用3.3%来计算税金和附加,就会涉及到计算出来税金和附加本身没有计算税金和附加这样一个死循环。
为解决这一问题,所以计算出综合税率。其来源是:
假设:营业税税率3%,附加只包括两种: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则该地区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率为3.3%
含税工程价款=A 不含税工程价款=B 税率=X
(1)B(1+X)=A (2)B=A(1-3.3%)
综合(1)(2)得出结论:X=3.3%/(1-3.3%)=3.41%
(2)建安项目中的分包结算注意事项
新的营业税条例规定,总包方进行项目分包的,可按总包金额扣除分包金额后的余额缴纳营业税。
如果承接的建安工程存在分包,为避免出现公司与分包商重复纳税的问题,目前有两种方案可以选择:一是为分包商代扣代缴,本方案仅适用于上海。二是分包方自行纳税,公司按照差额纳税。如果是异地项目,开票的顺序是分包方纳税,开具项目地的发票给公司;然后公司再按差额纳税,开具项目地的发票给业主(需要办理外经证)。如果是在上海,各单位应上报税务管理规定中的分包项目备案,这样财务部门可以根据入账情况办理差额纳税。
以一个总包额100万,分包90万的建安项目为例,说明差额纳税的重要程度:
到目前为止,只有少数几家公司有办理代扣代缴或者差额纳税备案,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公司大部分建安项目都应该是有分包的,所以请大家务必记得这条,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节省税费也是创造效益。
(3)增值税改革
今后流转税改革的方向已经基本确定,营业税将逐渐向增值税改革。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国家选择上海作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地区,并选择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作为试点行业。并且从2012年9月1日开始将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到北京、广东、福建、湖北、山东等地。
(4)发票的问题
经过之前对各单位发票情况的了解,有几项内容尚需各结算人员注意:
A、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发票抵扣期限是自发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节假日不扣除)。
B、报销或销账发票的日期:大家一定要记住,一般情况下,发票不允许跨元旦。报销或销号的发票不允许填开日期为空。
C、发票的抬头必须在开具是直接开具公司全称。除明确写明抬头可以手写的外,机打发票不允许手工修改。抬头不正确的发票不允许报销或销账。
D、所有的发票大小写必须一致。
E、除上海地区超市机打卷票外,一般发票都必须已盖合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