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实施细则(绿化)
金丽温高速公路二期工程第四十二合同段
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试行)
金丽温高速公路第三驻地办承担金丽温高速公路二期工程第四十二合同段绿化工程施工监理任务。其起讫里程桩号为K0+000~K12+686.64,包括金华互通区19万平方米的绿化和主线12.687公里的绿化任务。
为使绿化工程施工监理尽量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依据监理规范、设计文件及总监办要求,结合绿化工程的特点,为实现合同目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1.1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1.1.1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人员组成、资质等,应以正式文件确定,经专业工程师审查后报驻地办批准,并做到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更换,若需变换时需报驻地办审查后报指挥部重新审批。
1.1.2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自检及试验、时间、频率、范围及数据要同时接受监理人员及驻地办的监督指导。
1.1.3审查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及完好情况。
1.1.4种植前各种灌木苗木的检验认可,对种子的筛选、发草率试验。
1.1.5复测各种植区的原地面标高、核对整平、填筑后的横断面有无差错,以确认种植土的厚度。
1.2质量控制要求承包人严格按监理基本程序进行:分项开工报告 中间交工证书 中间计量。
二、工程质量监理:
工程质量总目标:优良
2.1铺设种植土施工监理
2.1.1对原地面进行挖除或加填整平、对原有盐、碱土、石块、垃圾等有害物质进行清理和弃除。
2.1.2表土应选用松散的、有透水作用并含有机物质的土壤,对选用的土场的土质需经监理确认,然后填入各种植区域,表土铺设厚度如表1,填做完毕后,其线型、坡度都要满足遇旱能蓄、遇涝能排,以保证植物生产的种植要求。
表1 一般植物生长的最低土层厚度
2.2喷灌系统施工监理
2.2.1审查、复核该系统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2.2.2到位设施技术性能、材料规格需持有效合格证件,以保证质量;
2.2.3经监理严格检查后,根据机电安装要求,合理布局及安装;
2.2.4调试正常运行,以保证正常运行满足灌溉需要。
2.3撒播草种施工监理
2.3.1根据草种发芽需要,在休眠前一个月播撒,整个过程要加强旁站监理;
2.3.2草种应选择施工图纸要求的草种,混合草种应试验其萌芽情况,其纯度和萌芽率均达90%以上;
2.3.3肥料:应优先选用农家肥,表土用适当机具耙松,然后均匀施肥,施肥量每1000m2不得小于70kg;
2.3.4水:种植或养护用水,应无油、酸、碱、盐或其他对植物生长有害的物质;
2.3.5草籽播种量一般情况下每1000m2平地面不得小于6kg,坡地面不小于9kg,采用机播和人播应视现场情况确定。
2.4乔、灌木种植监理
2.4.1植物应无缺损树节、擦破树皮、受风冻伤害或其他损伤的迹象。植物外观应显示出正常健康状态,能承受上部及根部的适当修剪,良好发育枝杈不应有直径大于20mm未愈合的伤痕。
2.4.2运到现场的乔木高度要符合设计要求,高至少2m,其胸径不小于30mm,种在坡脚或沿边沟灌木高度不小于1m。
2.4.3承包人应在种植前14天,提供有关种植物来源全部资料。从苗圃或采集场运出前不少于7天,在挖移前现场监理检查所有植物,然后起苗进场准备种植。
2.4.4在运出植物前,园艺人员按起苗、调运等技术要求负责将植物挖出、包扎、打捆、以备运输。任何时候,植物根系应保持潮湿防止过热。运至工地后1天内种不完的植物,应存放在阴凉潮湿的地方,以防日晒风吹。
2.4.5承包人应按图纸要求进行放样,标出植物种植地段,种植位置及品种的轮廓,然后检查认可,挖坑种植,乔木坑应比土球直径或比根系展开范围大约400mm,乔木坑深至少800mm,灌木坑应比土球直径或根系展开范围大约300mm,灌木坑应有足够深度,灌木土球或根系距坑底至少有150mm,监理进行抽检后,由有经验的2人,按照种植法进行种植、回填、压紧、支撑、浇水,直到植物成活为止。
2.5工程质量及自检的试验项目、频率及方法,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办理,监理抽检与试验工作由试验监理人员
与试验工程师协作办理,所种苗木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监理人员抽检验收后方可种植。
2.6在施工及试验现场,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指正,但重要的口头指令事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7施工现场监理:监理人员应坚持岗位,精心运作,认真执行有关规范与规定,一丝不苟地进行监理,各级监理人员要逐日填写监理日志,及时上报监理月报;同时监理人员必须坚持旁站巡视,控制施工全过程,具有超前意识,坚持事前监理、事中控制、事后检测,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2.8现场监理重点要突出,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工艺程序、施工方法及施工进度进行监控。审查进场材料、苗木、种子、设备、人员配备及其施工条件是否与批准的开工报告相符,检查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在第一线,特别注视对隐蔽工程部位覆盖前的检查要充分运用合同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监理手段要求承包人能及时解决存在的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严格执行监理指令,甚至责令其局部停工与返工。
2.9分项(分部)工程检验及交工签认
每一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汇总其各工序的测量、检查、试验资料,填写“中间交工证书”报驻地办。
驻地办收到承包人递交的交工申请,经专业工程师检查工程确实完工检验合格后,现场清理完毕,工程技术资料齐全,指派专人全面负责组织交工检验工作,成立有监理工程师、业主参加交工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检验、审验,评价并提出评语报告,驻地监理工程师确定签发交工证书(或不予签发)。
2.10工程监理通知单
2.10.1当口头指令和《工作指令》不予执行,毫无效应,只是表面
应敷,拖延不办者;
2.10.2严惩违反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行为;
2.10.3发现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给工程质量、进度、投资、造成较大损害者;
2.10.4未经批准擅自开工或未经工序质量签认,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者;
2.10.5其它有关施工责任的事项。
2.11口头指令
每个监理人员都可以发出。《工作指令》一般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人员下达,并抄报驻地办。《工程监理通知单》一般由现场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下达,必要时抄报两级指挥部、总监办,抄送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2.12承包人对执行监理《工作指令》《工程监理通知单》的实施情况与效果,应限期向所发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反馈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后即完成指令(通知)的周期。对拖延不办或表面应敷而无实效者,监理工程师有权不计量支付甚至由驻地办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其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2.13工程变更
统一按本工程《招标文件》和《工程监理办法与规程》执行,未经最后正式批准的工程变更,不得按变更设计进行施工。
2.14关于质量事故
凡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致使工程损毁产生不可弥补的缺陷影响和降低使用能力等均属质量事故。有关质量缺陷的处理及公路工程事故等级划分,均按浙江省金丽温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工程监理办法与规程》执行。
三、工程进度监理:
3.1进度监理的总目标是合同工期。以总监办发布开工令的开工日期(2002年5月19日)、竣工日期2002年11月15日,共180日历天。
3.2开工前承包人应迅速编制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并及时上报驻地办。
3.3总体进度计划开工前报出,月进度计划在上月25日前报出,初审后,由驻地办复审报总监办审批。阶段性进度计划,应按整体计划下执行,综合施工能力、气候因素等操作。
3.4承包人每月应组织一次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并通知驻地办参加。进度检查统计,一律以每月25日为准,由承包人报送合同工程师汇总,经驻地办审签后报总监办。
3.5承包人在未取得合理工期延误时,驻地办应发出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进度指令。承包人所采取的加快进度 指令须经驻地办签认并报总监办。
3.6根据绿化植物生产特点,要按精种重养的原则,保证苗木、乔木、草皮„„成活率100%,种植后三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管理和养护详细计划及日程。
3.7承包人拒绝接受驻地办加快进度的指令,或采取措施仍赶不上进度要求,致使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驻地办应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进行重新评价,并向总监办书面报告,提出采取指定分包或更换承包人的建议。
在一年生长养护期,经常除草、修剪、浇水,定期施工农药及防治病虫害,对枯死、损坏、丢失的树木、花草及时补植和更换。
四、工程费用监理:
工程费用监理严格按浙江省金丽温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招标文件》和《工程监理办法与规程》办理。
五、安全生产:
5.1认真贯彻国家和浙江省及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安全生产机构。责任到人,专人管理。
5.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各种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定期研究,布置和检查安全工作。
5.3对使用机械设备人员、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人定机检查,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不懂电器、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
5.4在使用电器设备前应进行检测、校核,并做好记录,不符安全规定的应停止使用。严禁擅自乱接电线,在主要道口要设立警告标志,非工作车辆不得驶入,以防止事故。
六、文明施工措施:
6.1认真开展文明施工的工作作风,形成人人讲文明,事事树新风,强化管理,按章办事,规范行为,要制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
6.2要提高队伍环保意识,尽量避免和减少对路面工程及其它工程实体的污染,在种植土运输及培土时采取垫彩条布、麻袋等隔离措施,对抛洒土及时清扫、冲洗,维护道路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