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观学习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馆的通知
(嘉党纪字〔2013〕40号)
各区委,市委各部委,市属各单位党组、党委,在嘉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市纪委依托"雄关纪检监察网"建设了"嘉峪关市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馆"(以下简称"网络宣教馆")。"网络宣教馆"采用高科技手段,将图片、文字、音频、视频、动漫、3D效果、环幕投影等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法有机融合,集专业性、知识性、时代性和创新性于一体,内容通俗易懂,有较强的视觉冲击效果。为充分发挥"网络宣教馆"的宣传教育功能,现就组织参观学习"网络宣教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观学习对象
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党员。
二、参观学习方式
(一)使用IE8浏览器登录"雄关纪检监察网站"(网址:http://www.jygjw.com),在导航栏点击"网络宣教馆",按照提示安装插件后,即可进入"网络宣教馆"进行参观学习。
(二)参观学习"网络宣教馆"可采用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两种方式。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利用本单位的投影设备、电教室(馆)组织党员集体参观学习。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参观学习"网络宣教馆"的重大意义,将参观学习"网络宣教馆"作为本单位中心组学习、机关政治学习和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参观学习的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期间,市纪委将对参观学习"网络宣教馆"的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党员进行随机提问,抽查结果将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二)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主动参与,既要加强对参观学习的领导,又要在参观学习中起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保证参观学习"网络宣教馆"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报道参观学习动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定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信心,推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开展讨论,增强效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党员开展参观学习讨论交流,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并精选出1-2篇优秀心得体会,连同组织参观学习情况,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于9月30日前报市纪委党风室(含word版),市纪委将统一上传至"雄关纪检监察网",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学习。
联系人:董安庆
联系电话:0937-6328002
中共嘉峪关市纪委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