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和疾病预防预案
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与预防控制传染病工作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本厂卫生安全事故和传染病疫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本厂食品安全事故和传染病疫情的危害,确保全体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维护单位和社会稳定,本厂建立了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传染病疫情发生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全体员工“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全面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
立足于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及时控制的原则,大力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预防健康教育,积极宣传和普及食物中毒及传染病预防知识,提高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分级控制,属地管理。
发生突发卫生事件后,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及时向当地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三、组织管理
1.成立单位内食物中毒事故和传染病疫情突发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本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督查各部门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及时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制度、宣传制度、食品卫生制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食品仓库管理制度。
2.各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根据本厂的实际情况,各工作组和各部门要互相协调、通力合作。
1)事故和疫情调查组
负责监测全体员工的健康动态,询问员工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及时向组长报告。做好员工因病缺勤登记的统计分析工作,协助当地疾病控制部门对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分析。
2)信息组
(1)初次报告
单位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主管行政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报告。
(2)进程报告
一级和二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单位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三级和四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主管行政部门。
(3)初次报告内容
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事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进程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5)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3)环境卫生和消毒组
加强本厂环境的清洁及消毒工作。对员工宿舍、食堂、车间、厕所等人群聚集的场所按照相关要求,保持空气清新,室内地面湿式拖扫,并进行定期消毒。发生疫情后,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开展消毒工作。
4)宣传教育组
定期开展预防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增强全体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后勤组
负责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中所需物品的采购和供应,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
6)食品卫生安全组
严格落实食品卫生安全的各项制度,严把食品原材料进货关、食堂仓库关、餐具消毒关。
四、预警和应急
1.预防预警行动
1)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狠抓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做好应对单位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2.应急反应
1)一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二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2)二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三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措施外,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3)三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四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有死亡人员时应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还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4)四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事件发生后,现场的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组及相关领导。
单位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或隔离;
追回已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封存剩余可以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它紧急应对措施;
对本厂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示支持和帮助;
在本厂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五、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单位正常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2.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3.尽快恢复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因传染病暂时停工的员工,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回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