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匹狼 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第一篇:《一匹狼的自述》
一匹狼的自述(初二优秀作文)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这就是我,——一匹快乐的灰狼。可在前几年,我却并不这么快乐,因为,在一个被叫做人的动物的追捕下,我们四处逃亡,终于来到了一个人迹罕至的森林。
我们的祖先在大草原上过着群居生活,可以说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灰狼。”多美的景色啊!当然了,我们也会吃一些动物,可那也是为了保持生态平衡。可一些人却以“杀害生灵”“残忍凶恶”来否定我们的功绩。可他们在批判了我们后,却大肆饕餮野生动物。难道,这就是他们所谓的善良、环保?面对他们的一次次进攻,我们却无能为力。无奈之下,我们只好迁徙到这不见天日的密林。
实际上,我们的优点也不少。我们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再捕猎时,我们总是依靠团体的力量;而且,我们十分具有耐心,能为追捕目标花费很长时间而不会感到厌烦;这些,再加上敏捷的动作,就是我们取得成功的关键。人类却把我们的敏捷说成残忍,耐心说成了狡诈,天理何在?我们还具有很强的团队意识,当同伴遇难时,我们一定全力以赴去帮助他,而不像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在危险面前置朋友于险境而不顾。我们喜欢嚎叫,经常几只狼一起嚎叫,这体现出了我们的豪迈奔放。我们的同胞——狗,很受人的欢迎,因为他们懂得讨主人开心,而后得到一些它们眼中的大餐和一个温暖舒适的窝。在我看来,这无疑是一种悲哀的堕落,怎么可以为了一点吃得而摇尾乞怜呢?作为狼家族的一员,我们渴望自由,崇尚自由,尊重自由,我们也决不会为了一点吃的或一个温暖的窝而失去尊严,——即使会被饿死。套用人类的一句话:食物诚可贵,小窝价更高,若为自由身,二者皆可抛!
近几年,一位姓胡的人类伯伯,真正了解了我们狼家族,下令将我们列为国家保护动物,还设了自然保护区呢!“啊呜~~~”噢,是伙伴们叫我的声音。各位,失陪了,下次再聊吧。
狼的自述
作者: 秋 发表于:2008-11-02 来源:投稿
我是一匹来自草原的狼。我同狗算是一家人了,但我们却是善与恶的极端。在人类看来,狗聪明伶俐,惹人喜爱,会看门的狼狗,会守羊的牧羊犬,会带路的导盲犬,会侦查的警犬??狗始终扮演这一个善良的角色,而我们狼,从东方的三只小羊到西方的小红帽,我们永远是邪恶的代言人。我不明白我们到底有什么错?狗的智慧叫做聪明伶俐,机智勇敢,我们狼的智慧就叫做诡计多端,老谋深算。总之,狗是天使,我们就得沦落为恶魔。 就是一个平凡的下午,枪弹声划破了寂静的蓝天。猎人又来了。他们带着他们心爱的猎狗,持刀拿枪地闯进了我的视线。我找了个以前猎人们挖来让羊中招的陷阱,说白了就是个大坑,躲进里面,再铺上一层薄薄的草。只留一小缝看外面血腥的世界。一头头羊在枪声中相继倒下,他们连最后一声呻吟都没来得及发出,带着悲愤而绝望的眼光看看这个世界,直直地倒在血泊之中。羊的血溅红了猎人的枪支,染红了猎人的刀把,扑上去猛拖着羊的猎狗也满身是血。
羊群该逃的逃该死的死,草原上满是血水和尸体,还有使劲拖着羊的猎狗和仰天大笑的猎人。草原上一片狼藉,一片寂静。我闭上眼,茫然若失。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脚步声传来。我连忙睁开眼,看到的是一个走过来的瘦小的猎人,是他的猎狗发现了我。那猎人急忙对他的一个同伴说:“老大,我发现了一匹狼。”另一个粗粗的略带沙哑的声音响起:“怕什么,一只小狼,能奈我何,咱们有刀有枪呢。”“快过来吃羊肉,可香呢??”恍惚中我闻到了一股肉香,是猎人们在烤全羊。他们一手拿羊肉狼吞虎咽地吃着,另一只油腻腻的手还不忘抚摸着他们身边正啃着羊骨的猎狗。我悄悄地爬出来,看看有没有他们不要的死羊,我实在太饿了。猎人们看看我,见我没打算攻击他们,也没说什么。对人类来说这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看见一只似乎是带病的死羊被抛弃在一个很偏僻的角落,眼睛一亮,忙扑过去大口大口的吃。猎人们看看我,大笑着聊了起来:“这狼啊,真是败类。”“就是就是,我女儿给我讲她们老师给他们讲的故事,里面的狼没一只是好东西,都是禽兽,弱肉强食的??”我静静的听着,满是羊血的嘴边勾起一丝冷冷的笑意。弱肉强食,我吃的羊肉不过是些有病的年老体弱,羊群里滋生疾病的羊。为什么你们不说你们自己呢?餐桌上大鱼大肉的,还是用不正当手段得来的。我吃点肉填肚子,你们不也吃羊肉剥羊皮。你们吃羊肉就应当,还说是强健身体,我们狼吃羊肉就是凶狠残暴?世界的不公平就因为你们人类是最高级动物吗?议论别人或我们时,你们为什么不想想自己。你们只会用各种各样高级的语言来洗脱自己的罪名,你们不觉的你们很虚伪吗?
想到这,我再也受不了了,兽性大发,长嚎一声,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再朝着猎人们扑过去。猎人们都举起枪“砰”“砰”“砰”几声,我睁着大大的眼睛,看来看狰狞猥琐的猎人,看了看这不公平的世界,用尽全身力气,有长嚎一声,使劲朝一个猎人的脖子大咬一口,又渐渐地瘫下去,躺在冰冷的大地上,闭上了眼睛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走在无垠的旷野中 凄厉的北风吹过 我只有咬着冷冷的牙
报以两声长啸。。。”
有人问我你最喜欢的动物是什么,我说是狼,别人吓了一跳,忙问为什么。我说,因为狼是世界上最孤傲的动物。
人们总是指责狼的残忍,是血腥和仇恨的化身,是羊的杀手。可是,狼吃羊是天性,就像羊吃草一样,可是,人们却之看到狼在吃羊时的残忍,又有谁了解在大雪覆盖的严冬,狼是怎样在寒冷和饥饿中流浪的?曾在杂志上看过这样一篇报道:一匹饥饿的狼在冰天雪死上行走,突然发现前面又一只冻僵的羊。狼走过去,趴下来,它没有吃下去,因为一只羊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在这丽,是猎人的圈套?它没有离开,而是环绕着羊,让羊得到温暖,然后慢慢地死去。。
狼吃羊是谁也无法改变的命运的命运,我们不能用残忍来形容它,因为生命本身就是义不容辞的责任,面对人类黑洞洞的枪口,生命显得如此艰难,惨烈,里面充满了挣扎雨无助。一名猎手远远地打断了一匹狼的前腿,它追逐而去,它不相信死跳腿的马跑不过三条腿的狼,因为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当猎人顺着血迹,找到一片空低时,只找到一条血淋淋的断腿---对自己的残忍,让人肃然起敬。
广阔的草原,自由的飞奔,这时狼的生存状态,且不管生存得多艰难,对狼来说,自由时生命唯一的展现转态。你永远无法像牵着一条狗那羊牵着一匹狼,头可断,血可流,绝不能失去自由,他们要主宰自己的方向。狗也曾时狼的有一族,然而千百年前他们却卸下生命和 生存的双重责任,匍匐在人类的脚下,永远失去了飞扬的生命力和自由的灵魂。
狼也又爱,撇开它对自己妻儿的态度不说,即使时对人类,它也又爱啊!印度狼孩的故事相信你也早有耳闻,这时一个狼母爱的一个典范之作。有时想,假如是一个人的母亲,得到了一个狼的幼崽,恐怕是不会用乳汁去哺育它的吧。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不为别的
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
我是一匹狼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这是我最爱唱的一首歌曲,因为它旋律美妙,并且唱出了我的心声。我,就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我在辽阔的草原中占有很大的地位,因为我是狼王,威武冷酷的狼王。我有着一身鲜红的皮毛,在草原上奔跑时,我就像是一个跳动的火焰,在草原上窜来窜去。我为我的一身皮毛而感到骄傲,因为在狼群中,我是唯一一匹有着鲜红皮毛的狼,而其他的狼,只是普通的灰色皮毛。
我喜欢在无边无际的草原上奔跑,奔跑,可以使我心中的怒气得到缓解,控制住自己不让自己去咬人。是的,咬人!现在的人真是太过分了,竟然大量的追杀我的子民——狼。甚至连那些毫无战斗力的小狼们也要赶尽杀绝。真是太残忍了,你们人总是说我们是世界上最残忍的动物,其实你们才是!你们的所作所为,是想让我们全部灭绝啊!人类呀,我们都是地球母亲的孩子啊,虽然我们没有人类高级,可是我们也有在地球上生存的权利啊!我曾经亲眼目睹过你们捕捉狼的全过程,人类发明的那些捕狼工具还真是厉害啊,让我这个狼王都无法救出自己的子民,听着那些狼痛苦的叫声,而我却无能为力,我的心,都碎了!
有一次,一匹可爱的小狼正在草原上快乐地玩耍。突然,一杆猎枪在暗中瞄准了它,可它却毫不知晓。这匹可爱的小狼直到应声倒地时,也不知道人类为什么要无止境地追杀它们。
想想以前吧,人类和狼相处的是多么友好啊!狼和人类是很好的朋友,我们之间友好的相处,互相帮忙。狼总是帮人类捕捉回各种各样的猎物,人类也总是把自己捉住的猎物和采摘到的水果给狼吃。狼可以自由自在的在草原上玩耍,奔跑,跳跃。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受伤了,一位慈祥的老爷爷把我带回家中,细心的照料我,直到我的伤完全恢复。狼是知恩图报的动物,我看得出老爷爷很喜欢我鲜红的毛,当我提出把毛送给老爷爷时,老爷爷却拒绝了,多么慈祥可爱的老人啊!
我真的好怀念以前的生活啊!人类可以和狼快乐地相处,互帮互助,过着神仙般的生活,那是多么美好啊。人类,请给我们留下一片生存的土地吧!我们要得,并不多。
我要成为一匹狼!
平均得分:--
作者: 2012-12-26 来源:网络资源 50 0 0 茶余饭后,爸爸总会他在书上学到的道理告诉我,教我做一只狼。开始,我十分讨厌狼,而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这些成语又刚刚好可以为我证明这一观点。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却对狼渐渐的改变了看法:
狼的本性是桀骜不驯的,狼会为自己的自由而战,决不会像狗对人一般低眉折腰。就因为狼对尊严的扞卫,以及由此衍生出强烈的责任心,严明的纪律性,紧密的团队精神,顽强的战斗作风不畏任何强悍对手的气质共同铸就了它们强者的风范。
狼的军团是陆地动物的强者,草原的霸主。它们在广阔无际的原野上战天斗地,在恶劣的环境中抗争,谱写出一曲曲悲壮的,足以震撼人心的狼军团之歌。狼军团之歌,是战斗之歌,是进去之歌,是战无不胜之歌。
狼的品质也是人值得学习的:
NO.1烈的责任心与耐心:每一只狼都明白自己在狼家族中意味什么它们有很强的责任感,它们决不会动摇家族信念,一只狼都会自觉地为狼家族而战,为狼家族的成员而战。它们为了胜利会不知疲倦地跟踪,侦察和捕捉,他的耐心可以让人自愧不如。
NO.2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狼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是最令人钦佩的。狼虽然勇猛,强悍,但若单打独斗,决不是老虎,狮子,豹子,野猪和野牛的对手,单狼永远不怕它们狼会运用集体的智慧与力量战胜它们。
一个成功的人定有狼的品质,我的目标是成功,所以我要成为一匹狼!
我是一匹狼 [标签:生活 高中生活 600字作文]登录e度论坛[当前13111家长在线讨论]
我的心中住着一匹狼,在孤寂的午夜对着蓝色的天空长嗥,我的声音尖刻而凄厉,悠长而悲怅,那蓝色的天空寄托了我所有的梦想。
我知道我是一匹不屈的狼,纵然寂寞渗透骨髓,纵然寒冷冻结四肢,我也绝不肯低头靠近那温暖的火光。因为,上天注定这是一匹孤独的狼,只能在这世界上独来独往。
从我离开狼群的那天起,我就割断了所有的依靠。从此,不论任何痛苦,我绝不会低头,也绝不会找同伴倾诉。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山间用我自己懂的语言方式向我的躯体倾诉。当我的躯体明白我的心意之后,便又开始了我坚强的生活。
险恶的人心不敢靠近,温暖的怀抱从不敢奢望。我独自藏在黑暗原野的深处,呆望着天空的尽头,冷冷的看那世界。我那高昂的头颅永远也不会低下,碧绿的眼睛发出阴森的光。好像只有那蓝色的天空是我割舍不下的希望。在孤寂的黑夜,我会对他痴痴得等,痴痴得望?那蓝色的希望。
我是一匹坚强的狼,心中躲藏着无数的辛酸和沧桑。当寒风夹着冰雨刺痛了我的双颊,有一种液体从眼中流出,滑过我的脸庞。但我知道,那绝不会是泪,我的泪只会流入我的心房。在很久很久以前,当我离开那本就不属于我的家和那份埋藏在心底的感情时,我的泪就已经不能流出了。
我是一匹高傲的狼,纵然现实将我摔得遍体鳞伤,纵然感情刀刀刻在心上,纵然鲜血还在伤口处流淌,我也绝不会让眼泪流下。我依旧舔干伤口处的鲜血,抬头盯着那蓝色的天空,两眼放射出惊人的冷光。绝不放弃,永不低头。
多年前,我是一个人;后来,我变成了一只人狼;现在,我是一匹狼。
来生愿做一匹狼
以下是无忧考网为大家整理的中学生读后感精选《来生愿做一匹狼》,文章仅供大家参考:
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听关于狼的寓言故事,像《狼外婆》《狼与羊》??狼给我的印象只是笨拙,总认为狼就是十足的傻瓜。然而,当我看了《狼图腾》这本书后,却全然否定了先前的观点。脑海中,狼不在傻,而是绝顶聪明,甚至胜于人。书仅看了不到五分之一,就不禁肃然起敬,不禁提起笔。第一次体验到心灵的震撼,我的心是真的被草原征服了。 如果说狼杀黄羊群体现了狼的精明的话,那么狼与军马群的搏斗就体现出了狼差不多全部的令人惊叹的品质:勇敢.强悍.智慧.凶残.机敏.警觉.体力.耐力??我实在不知道如何来形容狼群与马群的搏斗,我想到的只是残酷,但“残酷”二字又何足来形容这千百年不遇的斗争呢?人们经常说弱肉强食是残酷的,那么,当强强相对之时呢?狼,是为了复仇;马,是为了逃生。狼,是有组织的强悍的狼;马,是精选的纯种突厥马。可以说,两者的战斗力不相上下,这注定是一场空气绝后的激战。也许马于狼一样强悍,但马却不如狼聪慧。马失去人的指挥后,乱作一团;而狼却有着令人惊叹的战术。狼懂得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狼懂得集中尽力,各个击破;狼懂得化整为零,隐蔽精干;狼懂得知己知破,百战不殆??狼的军事才能使得狼在这场势均力敌的持久战中最终获胜。这是一场残酷的斗争,更是一场智慧的较量。从没有什么能如此强烈的撞击我的心灵,撞击我的灵魂。心中有无限感慨,手中却只握一支拙笔。手中的拙笔实在写不出心中的感慨,这也是一种折磨。不仅痛恨自己水平如此低,以至心中的感情都不能倾注于笔下。只能放下笔,合上书,在脑海中一次次地上演那震撼人心的激战场面.闭上眼,我看到了马眼中冻凝的痛苦与恐惧;闭上眼,我看到了那触目惊心的一具具死马;闭上眼,我看到了狼群踩下的鬼画符样的怪圈。这一切,都撞击到我灵魂的最深处。
我敬畏狼,我崇拜狼,我又同情马,因为与狼结下仇的是人,遭殃的却是马。如果人不贪婪地把狼储存的食物偷走,如果人不疯一样的去掏狼窝,狼会这样报复吗?当然不会,因为狼比人更懂得处事。可恨的人,确切地说是从农区来的人,却无法明白狼。他们只有一个念头,杀狼。我最痛恨的人是包顺贵,他左一个“非杀光它们不可!”右一个“必须铲除狼害。”他怎么不想想,若他不组织掏狼窝,狼会这么发狠吗?他大骂狼狠毒,那他将狼崽偷走剥皮做皮衣就不狠毒吗?他不是牧民,他无法理解牧民对狼的敬仰。有他这样的人在,必定会破坏原始牧区的和谐,他们一心想的只是利益,利益,还是利益。
虽是同情狼,姑息狼,死了还要把尸体喂狼的草原习俗的确有些迷信,但我却依然肃然起敬――向草原狼敬礼和崇拜狼图腾的草原民族。好想生活在鄂仑草原上,好想看一看草原上的狼,甚至好像自己就是一匹草原狼,一匹从腾格尔(蒙语,意思为天)来的狼,自由驰聘在鄂仑草原山。
第二篇:《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 凄厉的北风吹过我只有咬着冷冷的牙报以两声长啸。。。”有人问我你最喜欢的动物是什么,我说是狼,别人吓了一跳,忙问为什么。我说,因为狼是世界上最孤傲的动物。人们总是指责狼的残忍,是血腥和仇恨的化身,是羊的杀手。可是,狼吃羊是天性,就像羊吃草一样,可是,人们却之看到狼在吃羊时的残忍,又有谁了解在大雪覆盖的严冬,狼是怎样在寒冷和饥饿中流浪的?曾在杂志上看过这样一篇报道:一匹饥饿的狼在冰天雪死上行走,突然发现前面又一只冻僵的羊。狼走过去,趴下来,它没有吃下去,因为一只羊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在这丽,是猎人的圈套?它没有离开,而是环绕着羊,让羊得到温暖,然后慢慢地死去。。狼吃羊是谁也无法改变的命运的命运,我们不能用残忍来形容它,因为生命本身就是义不容辞的责任,面对人类黑洞洞的枪口,生命显得如此艰难,惨烈,里面充满了挣扎雨无助。一名猎手远远地打断了一匹狼的前腿,它追逐而去,它不相信死跳腿的马跑不过三条腿的狼,因为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当猎人顺着血迹,找到一片空低时,只找到一条血淋淋的断腿---对自己的残忍,让人肃然起敬。广阔的草原,自由的飞奔,这时狼的生存状态,且不管生存得多艰难,对狼来说,自由时生命唯一的展现态。你永远无法像牵着一条狗那羊牵着一匹狼,头可断,血可流,绝不能失去自由,他们要主宰自己的方向。狗也曾时狼的有一族,然而千百年前他们却卸下生命和生存的双重责任,匍匐在人类的脚下,永远失去了飞扬的生命力和自由的灵魂。狼也又爱,撇开它对自己妻儿的态度不说,即使时对人类,它也又爱啊!印度狼孩的故事相信你也早有耳闻,这时一个狼母爱的一个典范之作。有时想,假如是一个人的母亲,得到了一个狼的幼崽,恐怕是不会用乳汁去哺育它的吧。“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不为别的 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
第三篇:《中国历年歌曲精选、评选》
中国历年歌曲精选、评选
1987、1988年的时候,在“西北风”的大嗓门之中,突然风靡起一种小嗓门。一群来历不明、国籍不明的女人,统统打着“东南亚红歌星”的旗号,唱着甜腻腻的中国小调,把“女人爱潇洒,男人爱漂亮”之类的甜俗情歌,唱滥了城市和小镇的每一个街头。
最出名的“东南亚红歌星”当数龙飘飘、韩宝仪、谢采妘。1987年的某天,都市的唱片柜里出现了一张怪片,“快乐唱片”的商标下,“东南亚红歌星”谢采妘的甜媚圆脸后面,站着一个全身蓝衣的男子。这男子夹克无领,钮扣不扣,长裤上肥下瘦,皮带宽有四指;最奇怪的是发型,乍一看是平头,但前额开出小菊花状,后脑更有长长、泡泡的烫发直垂到肩膀。这怪片的名字是:《齐秦·谢采妘:燃烧爱情》。
除了两人合唱的《燃烧爱情》,磁带里通篇是齐秦的独唱。跟以前的“快乐唱片”全然不同,这磁带里的歌非常冷。这张中图版原装磁带标价十五元,相当于一个大学生十天的生活费。通常,十五元的原装带都不会太流行,因为太贵了。但是没多久,专辑里一首《大约在冬季》,成了1988年最流行的歌。
不只这首歌,齐秦上身的夹克、下身的裤子也流行了,那夹克叫立领夹克,那裤子叫萝卜裤。时髦青年也想学他那头型,但是不敢,只好学一半儿,把前额的头发烫成菊花状。
这一年年底,标价八元五角的引进版齐秦也发行了,名字叫《狼》。专辑一开头就唱:“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
齐秦带来的轰动是从来也不曾有过的,此前,通过磁带进来的港台歌手,从没有流行到这个程度,它不仅是歌,还是一种新锐的城市风尚,还传达出不可思议的新生活、新文化的气息,还带来一个你从来没见过、也从来不可能想象过的人格形象:狼的形象。
在足足有三年的时间里,青年人追逐着齐秦,费力地寻找着他的每一首没听过的歌,尤其是那些关于狼的系列歌曲。由于海峡两岸的阻隔,许多在台湾发行的歌,大陆还听不到,但是,
完全是传奇性的,这些歌曲通过在青年中相互借听、拷贝,迅速成为半地下、半神秘的流行作品。
狼,人;旷野,城市。这样的两对形象,在齐秦的世界里变成了一个形象。城市如旷野,人孤独如被抛弃,抛弃到冷月下、长街中、水泥的丛林里,渴望着温暖,不知道方向,他发出了凄厉的长啸,但是回答他的,只有冷冷都市冰凉的回声。
在中国流行音乐中,这是一个空前绝后的创造。围绕着齐秦的自我设计,陈志远、游正彦、许治民、黄瑞丰、黄大军、陈升、周治平等一批音乐人协力创作,打造出一个人歌一体、人戏不分的狼的世界。
这狼有时乡愁:咬着冷冷的牙,报以两声长啸,不为别的,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 这狼有时《独行》:我在风里踽踽独行,我在夜里独自哭泣;独自走在这生命的荒原里,独自走在这无尽的期待里。
这狼在黑夜里《巡行》:午夜的都市,就像那月圆的丛林,我们在黑暗的街道巡行,怀抱着一种流浪的心情。
有着人的脆弱、狼的心情、时髦青年的酷,这些歌曲散发着天人合一的凄美。面对这样的歌,连听歌人也会困惑,那个面对着《冷月》的是青年还是孤狼?“抬起头仰望着黑夜,我的眼闪烁着凄迷,独自在黑夜哭泣,呼唤冷月。”而站在两峰交汇的《垭口》,这个人不知自己是谁,只听着北风嘶吼,不说话,因为他来自垭(哑)口。当北风不息、月落大地,他的心中滚落着这样的话:“他们说我原是一匹狼,曾在不安的岁月中迷失。唱一首歌叫做生命,却不知生命为何。”
人群中的孤立感,一如动物中的狼族亘古如一的寂寞。红尘中,独步的一匹狼,迢迢遥想着山林中壮阔的往事。这样的形象打动了大陆青年,在齐秦的许多歌曲还没有进来时,大陆歌
手竞相仿冒他的新专辑。有一盘磁带,将关于狼的所有歌曲集中起来,号称齐秦最新专辑,不起眼的角落,却用最小的字号印着,“屠洪刚演唱”。
在差不多三年中,齐秦唱出了一只狼的各种形象:荒原中的狼,独行的狼,长啸的狼,哭泣的狼,冷月下的狼,垭口中的狼,蛰伏的狼,出没的狼、奔跑的狼……这种手法非常新颖,几位台湾音乐人以拟人和象征手法,把狼的生活习性、生存百态写了个遍。有一首在大陆小范围流传且非常难找的狼歌,叫做《出没》,这样唱:尘土飞扬越过大地,依稀可辨我的足迹。……生存在这轮回里,我是不需注解的谜,出没。这条路有一个方向,去向一个遥远的传说。传说中有一行足迹,是我唯一出没的痕迹。
此后,齐秦始终活跃在舞台上,差不多流行了二十年,一种个性风格如此长盛不衰,在华语歌坛极为罕见。即使在后期,齐秦不再打出狼的旗号,一些歌曲却依稀可见狼的神魂气度。如1998年的《追逐》,这样唱:“你和我之间,在传说中的天地徘徊,追逐的日子直到永远。”同一年的《边界》,反复着这样的句子:“就在前面不远的一个地方,越过了边界。越过生命最冷的一个冬天,一切从头。多少迷惘和灿烂的往事,在这边界也显得毫无意义。” 毫无意义。齐秦的许多歌曲都暗暗传递着这样的信息。站在八十年代的末尾,前一个时代的光环,渐渐散去,齐秦面对的是旧生活旧理想崩溃的一代青年。这一代青年曾受着理想、世界观、光明的人类未来的教育,但随着“文革”(大陆)、“戒严时期”(台湾)的彻底结束,随着各种哲学思潮不断冲刷,人生的意义是什么?社会的理想是什么?这样的问题,突然变得那么难于回答。在突然而起的都市浪潮中,这一代青年迷惘、幻灭、失落、矛盾重重。狼的心情,就是无家可归的人类的心情。《九个太阳》歌词回望着那个太阳灼热的远古,说得如此明白:“在没有理想的土地上,住着一群陌生的人,不知道什么是笑,什么是眼泪。”伴随着齐秦的出现,凶猛的都市风吹过来了。
1989 年秋天,中央电视台不知出于何因,突然在两个晚上的黄金时间,连续播出两集《潮——来自台湾的歌》,它以MTV的形式,首次介绍了台湾在1988、1989年当红的流行歌曲。这真是一场视觉盛宴,大陆人第一次见识到了音乐电视,只觉得这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视觉体验。
曾经,英国电子乐队“杜兰·杜兰”的音乐电视,一度震撼了导演陈凯歌,使他认为,这是世界上最优秀的电影语言。第一次接触到这个在西方成长了足有十年的新艺术,每个人的感受恐怕都是震惊,即使是像陈凯歌这样见多识广的电影专业人士。
台湾流行歌曲一下子变得如此生动,脍炙人口,深入人心。之前,大陆人虽然一直惯用“港台歌曲”的称呼,却是香港歌占了多数,台湾除了邓丽君、刘文正,在人们头脑中就只有校园歌曲、日月潭、阿里山这样的陈旧概念。《潮》的播出,使大陆人窥见一片歌曲的新大陆。 童安格,时人称之“白马王子”。有着俊朗的外形,艺术的气质,雕琢而略带些自恋的嗓音。1988年以前,他是个喜欢来点小玩闹的大男孩,虽然大陆引进了他的专辑,但知道的人并不多。1989年,童安格新学会的狠劲儿,让他的创作和演唱突然地成熟大气起来,他就这么用那种又狠又深情又自恋的演唱,一举征服了海峡两岸的听众,让所有的城市都回荡起他的歌声。
童安格的情歌深情舒展,带着书卷气。他把《其实你不懂我的心》、《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的遗憾唱得那么大气,像一辈子的憾事那么沉重,像心海的波涛无尽翻滚一般广阔。他唱《花瓣雨》,说“失去了你,只会在风中坠落”,还说,“你的谎言像颗泪水,晶莹夺目却叫人心碎”,这般歌词配上深情款款的旋律,真是让人心痛。
童安格不只写情歌。他还虚构了《耶利亚女郎》的传说,说“得到她的拥抱,你就永远不会老”。他还在错误、恐惧、谴责、茫然、悔恨、教训中在忠孝东路徘徊,高唱“让生命去等候,等候下一个漂流;让生命去等候,等候下一个伤口。”
这些歌曲雅俗共赏,又似有深意。
原版引进台湾流行歌曲的潮流,突然像开了闸,一批接着一批。即便这样,也依然赶不上狂热的听众要在第一时间听到台湾最新曲目的渴求。1988年开始的磁带拷贝生意,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骤然火爆。一些有海外关系的人,将在台湾流行的原版录音带通过各种渠道带入内地,用空白磁带复制数百份,拿到街头、大学校园里兜售,形成了台湾流行音乐在两岸同步流行的景观。
大城市的街头,磁带店如雨后春笋,闹市区几乎每隔一千米就有一家。一首首当红歌曲,一路走去不绝于耳。
这个时期特别盛产男歌手,男歌手一个比一个更受伤,相比较起来,童安格那种《忘不了》的心碎,就算是健康和明朗的了。
王杰的心痛和姜育恒的忧郁名噪一时。江念庭有一首歌,叫“满街都是寂寞的朋友吗?”确实,听这个时期的台湾歌曲,感觉满大街都是寂寞的朋友。
从1987年到1994年,王杰大概出了十四张专辑。十四张专辑几乎张张只唱失恋的爱情。对这个痛不欲生、哭哭啼啼、痴情得一塌糊涂的男人,每出一张这样的新作,众多歌迷照样去捧场,那情景真可谓一“哭”百应。
王杰被封以“浪子”的雅号,他的歌总体上都凸显了一种失败,有一种“注定失败,永远失恋”的情结。他的成名作是《一场游戏一场梦》,紧接着以《忘了你,忘了我》、《是否我真的一无所有》、《我要飞》等歌曲反复渲染。并不像这些歌名所暗示的,王杰从来不曾潇洒,对他来说,爱情既不会是一场游戏,更不会是一场梦;忘了你做不到,忘了我更是甭谈,我要飞那是永远也飞不起来的,他好像沉陷在痛苦的泥淖里,被悲剧般的心痛紧紧地拽住了双腿。
王杰有一首名作叫《为了爱,梦一生》,堪为他的写照:“为了爱,梦一生,这是疯狂还是缘分?爱你有多深,就是苍天捉弄我几分。”
与王杰相对应,被称为“忧郁王子”的姜育恒,则是另一种苦相。
姜育恒有首歌叫《一如往昔》:“一如往昔,天已微明。一如往昔,寂寞冷清。一如往昔,我没有你。有泪,有酒,有我自己。”
酒气弥漫了姜育恒的每一张专辑。他沙哑的喉咙像是被酒泡过,被烟熏过,被苦水腌过。因为失意而痛苦,这让他一再地沉湎于酒,只想一醉方休、长醉不醒;他是如此的伤感,似乎只有这样才足以忘掉苦痛的一切。
《驿动的心》表明姜育恒是在路上,他的歌曲足足有一个系列,表明他一直在路上。旅途,流浪,辗转流徙,这是姜育恒一再重复的主题。“曾经以为我的家,是一张张的票根”,“这样漂荡多少天,这样孤独多少年”。在李子恒专为他写的《一个人》当中,这种“在路上”的情结终于上升到一辈子愁苦的高度:
一个人 度过了多少情缘/一个人 度不完魂梦一生/一个人 依旧是梦柯一生/一个人 是永远的渡梦河
姜育恒的嗓音沧桑沉郁,演唱中更有渲情至极的用力,直让人愁肠百结,暮气沉沉。《一世情缘》、《再回首》、《跟往事干杯》,这些歌经他演唱后,都成了名动一时的流行曲。 很多时候,台湾歌手唱的不外乎是情歌,因为只有情歌才能大众,才能最广泛地流行。但有意思的是,唱情歌竟也能卓示个性。
台湾男歌手唱的歌,几乎都是自己写的,都是自己性格和经历的某一面写照,这让这些男歌手不像是唱片公司制造出来的,而就像是他们自己。
这一个个个性,不再是经典艺术中差异明显的独特艺术风格或个人表达,而是在大众歌曲的统一面目下,展示歌手非常感性的方面。
庾澄庆以带有轻摇滚风格的《让我一次爱个够》、《改变所有的错》,在九十年代初占据了一席之地,唱片公司给他的宣传词是“霸气中深情无限,温柔中自信凛凛”。这个性真够感性的,不是什么艺术主张,也不是什么人生观念,但细细琢磨,你又不得不佩服它的贴切到位,无论用它描述那歌风,还是描述那歌手的长相、性格,都极为传神。
伍思凯又是一个类型,他是以台湾化的蓝调腔独树一帜的。他高亢的、在高音区有利刃感的声音,唱《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终于让他大红。他的一些半流行的歌曲,品质更高,如“整个世界的寂寞,像个影子跟着我” (《整个世界的寂寞》),把他声音中的力度发挥到了极致,具有犀利的失落感。而“New York,Dallas,Los Angeles,寂寞公路每站都下雪”,“下雪街头独自地行走,握不住一杯温热的咖啡”(《寂寞公路》)的低吟,充满了一种世界大都市的极致伤感和浪漫。
1988至1994年,是台湾都市型流行音乐的黄金时代,一下子出现了这么多嗓音各异、个性独特的歌手,更奇特的是,这么多歌手几乎都处在创作的巅峰期,几乎每个人每年都能拿出一张佳作,因此毫不含糊地开启了整个华语圈的“台湾时代”。
周治平的嗓音不算独特,创作也不算偏门,依然是些风花雪月,但他唱这一主题时,却能写出“月光与星子,玫瑰花瓣和雨丝”这样的惊艳用词,而且,他有意地使用典故素材、古代女子故事,来抒发古今不变、千年不易的情衷。较诸一般情歌,《青梅竹马》、《苏三起解》、《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不落俗套,特别的古雅、清丽、婉转。借助着情歌,周治平还特别表现了“任凭时风变幻、我依然纯真如故”的端庄坚持姿态,这已不只是爱的抒情,而是人生态度。这样细密的心思未必能被大众体察,但一定会潜移默化。无独有偶,不满足于写情歌的张洪量,一面以《你知道我在等你吗》、《美丽的花蝴蝶》这样的情歌占据着流行歌的山头,一面“不按牌理出牌”地写出《爱与生的苦恼》、《逃亡》、《蜕变》、《失真》等略显
严肃的主题,同时,他还以严谨的对位法,以建构中国式交响乐的雄心,在一首首小曲的后面,持续地谱写出俯视流行大众的格调高雅的古典主义配器。
郑智化是一个走路靠双拐的残疾青年,在八、九十年代之交刚出来时,郑智化比周治平和张洪量更走极端。他以明显显异出病态和虚弱的哑嗓,建造了完全属于个人的孤寂世界,这个世界灰暗封闭,充满绝望和宿命,好似一条展示着失败和虚无的人生画廊。《老幺的故事》、《卸了妆的女人》、《淡呀淡的光》、《堕落天使》,都是令人一见难忘的凄美人生画面。这样的歌当然不会太流行,但两三年后,郑智化突然心境陡转,写出了《年轻时代》、《生日快乐》、《水手》、《星星点灯》这样的歌,这些依然带着颓废底色的作品,却能让人从励志的角度,抓住昂扬向上的“光明的尾巴”。从此,那个绝望的郑智化,不仅被大众也被他自己,永远地忘记。
此时的流行音乐风景,众星云集,众星璀璨,好像在拥挤的时空中,每个人仍然可占据一大片的位置。如此情境中,脱颖而出其实是极为困难的,如果说这时候需要什么利器的话,那么,最利的利器就是嗓子,一个与众不同、万绿丛中一点红的嗓子。
早几年,杨庆煌曾享受过嗓子的好处。在那个台湾风还没有刮过来的1987年,毫无名气的他竟以一根青涩嘹亮的直嗓子,把《菁菁校园》唱成了好似大陆每一所大学的校歌。
天赋异嗓的张雨生,最初听到他的人不一定都喜欢,但每一个人肯定都会吃惊。这样高的嗓子,像是少年,又像是女声。飞碟唱片用这种嗓子打造“和天一样高”的少年梦想。《我的未来不是梦》、《天天想你》、《大海》、《一天到晚游泳的鱼》相继走红。戴着黑框眼镜,永远长不大的少年,驾驭着超人式的高音,像乘云踏风的哪吒,一往无前追逐梦想。张雨生后来做了很多改变,但这样一个大众心目中的形象,竟像永远也擦不去。
台湾乐评人翁嘉铭曾经评论说,台湾的流行歌曲向来只重唱功,特别有对男高音的崇拜。确实,这个时期出现的男歌手,都能看出这种崇拜。张信哲是宛若唱诗班中男童的高音;优客李林是唱假声如同在摩天大楼间穿花的高音;文章是硬朗的、阳光的、霸道的高音;黄大炜是钢铁般厚重、人性悲叹般浩大的高音。不同于众多流行好嗓的纤细精致,黄大炜的歌声将它们统统击碎,李宗盛称赞它“将会令许多自以为会唱歌的男歌手虚心检讨。”
情歌的外表,宗教的深度。这是难于解说的。有时候一种声音,完全超出了它歌词的内容。黄大炜的歌声不仅表达了他自己,还往往能覆盖更为广阔的时间和人群。他的歌声不是个人的,而是人的;不是情绪,而是感情;不是伤心,而是悲恸;不是一次受伤,而是永远剧痛。总之,它具有一种形而上的、崇高的格调。用这样的声音内涵,黄大炜完成了两首杰作,1990年的《让每个人都心碎》和2000年的《秋天1944》。
高明骏和张镐哲都有风沙般的嗓子,高明骏甚至更激越,但是他就缺少崇高的格调,没有那种哲学味儿,顶多是一件异嗓,或者就是“来自缅甸的丛林男孩”那样的形象。张镐哲不同,他跟黄大炜一样,歌声中有整个人生的滋味。他唱《旋转门》,这都市中习见的场景,在他口中却变成了异样:“转进去能不能把从前忘记,转出来能不能让一切重来?我站在旋转门的面前,却怕看到里面的世界。”
世界,就是像这么大。张镐哲是个韩国人,他唱的歌,很多时候词虽然简单,但他那如同重伤风的嗓子,却把简单的词唱得像人生那样重,像时光那样沧桑。《再回到从前》、《北风》、《镜子·空瓶·三十年》,这些歌如果不是张镐哲唱,也就是一些伤感的歌曲罢了,但张镐哲唱了,它的内容和意味儿就全变了。
殷正洋、李恕权、钮大可、曲佑良、费翔、钟镇涛、邰正宵、姚可杰(“东方快车”主唱)、曹松章、张宇,前都市派的刘文正、费玉清、陈彼得、黄仲昆、高凌风,也都是些别致、极致的男嗓。
其实越是独特的嗓子,要广泛流行就越是不可能。那种各界通吃的歌喉,一定会是比较健康、温暖、深情、周正的。所以,这一个五年乃至十年,华语乐坛销量最大的男歌手,是台湾歌手周华健和唱国语的香港歌手张学友。格调与之类似但形象风度欠缺的巫启贤、郑中基,则获得了较短时期的成功。
虽然这个时期的大陆听众,有一种照单全收的兼容并包,但还是有些题材独具、内涵深厚、极其个性化的歌手,几乎完全被忽略。比如黄舒骏,虽然在台湾极为出名,但对于大陆,则要再等差不多两个五年,才在一定的听众范围内知名起来。
同一时期,台湾也出现了不少优秀的女歌手。女歌手不及男歌手个性分明。女歌手往往不事创作,而是在著名制作人的导演下,唱出都市女子的心情感悟。
这些著名制作人中,李宗盛和小虫是最突出的。李宗盛本人是一个民谣歌手,在中文口白式唱腔及其旋律制造上有独特心得。他特别注重诚恳的歌唱态度,努力体会城市现实中真实的情感变故,擅长叙事体,口语化的词与曲浑然一体,并对歌手本人的个性潜质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录音时,李宗盛极端重视细节,对完美的要求近乎苛刻,这让他精准地为许多女歌手都制造出了质量上乘且流行畅销的作品。他的创作如同一部都市女性的情史大全,张艾嘉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首李宗盛”。
比起李宗盛,小虫似乎更感性。在音乐上,他喜欢在美国黑人节奏蓝调与中国曲风的调和上作文章。但他的制作之道,神奇的却不在这里,而在于他好像对女性有一种特殊的敏感和宠爱,他并不像李宗盛那样控制女歌手,而是与女歌手合作时似有暧昧的互感在微妙地发生作用,并最终散发出迷人的浪漫遐想。他是那种特别明显的与女歌手合作比与男歌手合作更成功的制作人。
第四篇:《我是一匹狼》
《我是一匹狼》我是一只狼、我也是妈妈生的所以是哺乳动物,我长得有点像狗,人们给我划分为犬科。我喜欢吃肉。我的四肢长,身材匀称,我的大尾巴直挺挺的托在股后。我的嘴吻较狗的略尖些,口也较阔。我的眼睛是丹凤眼,我的耳朵竖立不曲。我的适应能力很强,一般情况下我住在山地、平原和森林间。我穿的裘皮大衣也随产地而异,我通常穿上部黄灰色,略混黑色,下部带白色的那件。我的性情残暴。这不是我的错,因为我们家族的性情都很凶暴,我们的生活习性是平时独居或夫妻同居,冬季时会集合成群捕食。我的嗅觉特别灵敏,我做事机警果断反应敏捷,想让我上当受骗不容易啊!猎人设下陷阱,不管伪装得多好,我从不走近。我的身体很健壮,有四只特别善跑的长腿,我不仅跑得快且持久,我一口气能跑五十多公里,如果我捕食的话,再加上我的同伙和我一起围追,不管是鹿还是斑马还是羚羊之类的动物哪怕是跑的在快的动物,最终都会成为我们的食物。我们虽然合群,但是同伴之间没有友爱互助精神。在及其饥饿时还要祸及同类。如果狼群里有人受伤,其余的人会一拥而上,咬死他并将它吃掉。所以人类经常说我们残忍自私。我们虽然残忍可是我们也有柔情的一面,狼妈妈对待小狼也是充满母爱的,通常狼妈妈一胎生五到七个孩子,爸爸和妈妈一起抚养孩子长大,妈妈生产完不能外出找食,爸爸就挑起家里的生活重担,猎到食物以后,他先吞下去,回家后再吐出来,并耐心柔情地喂给老婆和孩子。二十多天一个月左右,小家伙们便可以出窝行动了,这个时候爸爸妈妈一起训练他们捕食狩猎的本领,如果遇到危险时,爸爸妈妈对孩子更是关怀备至,还机警得向另外的方向跑,移危险,把危险引向自己,保护孩子免受伤害,抚育过程大约在一年左右,直到狼妈妈再次想要孩子了,爸爸就会毫不客气的把他们赶出家门,让他们独立去生活了。以后不要总是说我们狼残忍,偶尔也看看我们勇敢、坚韧、柔情的另一面。不错我们是吃羊,可是你们人类不也吃吗?有时我们会袭击人,可还是人袭击我们的次数多。我们确实贪吃嘴馋,但是说句实在话,我们狼吃的东西你们人都吃啊!即便是你们吃不着,你们不也馋得要命吗?可是你们人类吃的有些东西我们狼却不吃,例如烟、酒、糖、茶、毒品等等。所以,我们狼并非十恶不赦,还请你们手下留情不要对我们赶尽杀绝。请尊重自然。黑龙江黑河嫩江县九三管局局直中学初二:笑的哭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