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示范工程申报表模板
广西财经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党员示范工程”申报表
附:“党员示范工程”评价标准
一、“学生党员创新创业示范岗”评选标准(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一)优秀标准(以下情况之一者)
1、参加全国、省部和学校举行的各种创新创业活动,如:“挑战杯”竞赛、创新科研项目、微创意大梦想、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广告创意设计大赛、营销实战大赛等有关创新创业的大赛,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项或立项。
2、寒暑假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且暑期社会实践报告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
3、个人在校期间具有实际创业经历,拥有合法的创业经营实体或创业项目。
4、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在创新创业项目中有突出的表现,并在学校认定的国家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包括团体合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5、富有较强的创造力,拥有发明物品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
6、获校科技研究成果奖或特别鼓励奖者。
(二)良好标准
参加全国、全区和学校举行的各种创新创业活动,如:“挑战杯”竞赛、创新科研项目、微创意大梦想、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广告创意设计大赛、营销实战大赛等一系列有关创新创业的大赛,获得院级奖项或立项。
(三)及格标准(以下情况之一者)
1、参加全国、全区和学校举行的各种创新创业活动,如:“挑战杯”竞赛、创新科研项目、微创意大梦想、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大学生数
学建模大赛、广告创意设计大赛、营销实战大赛等一系列有关创新创业的大赛,没有获得奖项,但能完成作品创作的。
2、寒暑假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并无获奖,但是形成社会实践报告并已上交到学院处。
(四)不及格标准
未参加任何全国、全区和学校举行的创新创业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二、“学生党员成才表率示范岗”评选标准(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一)优秀标准
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嘉和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荣誉,全区、校三好学生等其中一项荣誉。
(二)良好标准
期末考试无补考、重修现象,学年成绩排名班级前30%者。
(三)及格标准
期末考试无补考、重修现象。
(四)不及格标准
期末考试有补考、重修现象。
三、“学生党员校园文明示范岗”评选标准(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一)优秀标准(以下情况之一者)
1、获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其中一项荣誉。
2、在班级、宿舍、校园的言行符合党员的行为规范,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评价观测点为班级民主测评,超过90%群众认可度)。
3、在学校文明宿舍创建、文明修身活动中个人获“文明大学生”,或所在宿舍获“文明宿舍”称号的。
4、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获校级奖励者。
(二)良好标准(以下情况之一者)
1、在班级、宿舍、校园的言行符合党员的行为规范(评价观测点为班级民主测评,超过70%群众认可度)。
2、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获院级奖励者。
(三)及格标准
在班级、宿舍、校园的言行符合党员的行为规范(评价观测点为班级民主测评,超过50%群众认可度)。
(四)不及格标准(以下情况之一者)
1、在班级、宿舍、校园的言行不符合党员的行为规范(评价观测点为班级民主测评,低于50%群众认可度)。
2、未遵守校纪校规,在班级、宿舍、校园的有不文明的言行举止,造成恶劣影响。
四、综合评定
(一)综合评价优秀
学生党员创新创业示范、学生党员成才表率示范、学生党员校园文明示范三项评定中有三项为优秀;或两项为优秀,一项为良好;或一项为优秀、两项为良好。
(二)综合评价良好
学生党员创新创业示范、学生党员成才表率示范、学生党员校园文明示范三项评定中有三项为良好;或两项为良好,一项为及格。
(三)综合评价及格
学生党员创新创业示范、学生党员成才表率示范、学生党员校园文明示范三项评定中有三项为及格;或一项为良好,两项为及格。
(四)综合评价不及格
学生党员创新创业示范、学生党员成才表率示范、学生党员校园文明示范三项评定中有一项为不及格者。
党委将“党员示范工程”活动评定结果在学院全体党员中通报,对综合评定为优秀的学生党员,授予“优秀示范共产党员”称号,给予表彰及奖励;对综合评定为不及格的党员,要求其在党内开展自我批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