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挂靠合同书
承包挂靠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真实、可靠、合法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同意而订立。
第一条:合同目的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个人名义挂靠在甲方企业名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范围内的经营项目(杨凌金沣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杨凌紫鑫广场项目),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挂靠事项,希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以甲方公司名义可从事经营管理,承接杨凌紫鑫广场项目工程,工程最终以实际施工图签证工程量结算。
2、甲方根据此项目向乙方收取工程总量0.8%作为项目管理服务费。
3、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根据项目方需要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合法,真实可靠,无不良记录的经营执照,资质证书、法人委托书等手续、证件及经营许可证。
4、负责配合项目招标预算,标书文件的编制等工作,
确保乙方顺利中标。
5、负责为乙方所承揽工程项目所在地开取项目专用章、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开设独立的银行帐户,配合乙方在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检查配合工作。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对乙方各项工作检查,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并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管理和正常工作,保守乙方的合法经营商业机密,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6、根据工程需要乙方可以甲方名义开取工程发票。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税收。
7、乙方在挂靠经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严格维护甲方的经济利益和企业形象,不得转让合同,不得利用甲方公司名义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所配给乙方的各种公章只限于授权的工程业务范围内使用,如越限使用经营须呈报甲方许可。
8、乙方在挂靠甲方从事正常经营期间,应按合同实际承包的工程量,在合同结算到账的工程款中按管理费比例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上。从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甲方即刻为乙方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等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并配合乙方办理完工程招标(拟标)手续。
9、乙方在经营管理中,将所签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文件的原件,呈报甲方备案,归档封存,以便为日后整理编
制竣工文件和处理工程纠纷的依据。
10、乙方承包经营的工程所交正常税金,应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如数如实缴纳(如工程免税乙方应提供相关文件)。
11、乙方在经营管理活动,接受甲方监督,若发生一切伤残事故等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12、在挂靠期间双方要经常沟通经营信息,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如造成任何一切经济损失应承担法律责任。
13、乙方应在工程完工前二个月开始,做好清算的善后工作。解决一切经济(包括施工人员工薪如期发放)的问题,承担工程至始至终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清算工作。
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甲方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损誉的事件。
2、经营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一切经营利润归乙方,甲方不得干涉。
3、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费用。
4、乙方享有甲方第二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甲方应及时协助解决。
5、负责解决经营中相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6、项目经营期间内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
统计等均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上述各条双方如有违约,应赔偿另一方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除发包方原因外)。
第五条:此《承包挂靠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关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纠纷可交合同签约地司法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第六条:《承包挂靠合同书》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刻生效,工程承包《正式合同》期满后与本《承包挂靠合同》一同失效,如需延续以此《合同》为本延续,《承包挂靠合同》终止时乙方交还甲方提供的公司各种印章及有关资料。
第七条:本《承包挂靠合同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如有不足,双方另补签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 负责人:
法人身份证号及电话: 法人身份证号及电话:
二O 一六年七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