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改革的结果
战国初年各国纷纷进行了更加广泛而深刻的政治经济改革, 这次改革的矛头所指之一就是井田制度, 以及建立于其上的国野制度。“废井田, 开阡陌”、打击宗法贵族、奖励军功等一系列措施, 为“野人”改变自身的政治经济地位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泛的机遇, 从而彻底铲除了国与野、国人与野人之间的界限, 四业之民杂居共处, 编户齐民成为新社会制度的群众基础, 相应地,西周严密分明的针对国人和野人而设的“国野乡遂”两套行政系也统渐趋统一。
另一个方向就是将宗族解体。在西周的模式下,基层聚落实际以聚族而居的形式存在。一个个宗族构成了社会的基层结构。而一个个宗族长就是我们最初的乡贤。 在这个结构下,农民个体都被宗族有机组织起来。对于觊觎扩大征发和动员人力参与战争的国家来说,要想顺利地榨取民间人力资源,必须打散宗族组织,使农民个体原子化,这样才能被国家有效控制的动员,成为战争机器零件的不尽来源。 商鞅变法中就明确规定废除大家庭的存在, 一家如果有二男以上必须分家, 否则要被罚以双倍的赋,“民有二男不分异者, 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 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
在国家的强力推动下,宗族逐渐解体。宗族解体, 意味着宗族过去庇护依附民的功能丧失, 自由民随之而大量出现。自由民的来源, 一是贵族降为皂隶者, 另一个来源就是原来依附于贵族的庶民。对自由民的统治方式就成为各国面对的问题。 这个时候,国家不再是一些血缘部族的简单组合,而是直面于广大民众的统治机构,它能够最大限度的集中国力,使之能够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成为第一个霸政权力中心。
为了集中国力,各国千方百计加强户籍管理,直接控制人口。井田制废除以后,国家开始倾向于向农民授田,即孟子所说的“一夫百亩”,这些农民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了国家的编户齐民,被政府以什、伍的方式组织起来编为户籍,作为征发税役的凭据。
在“足食、足兵”要求的推动下,各国都加强了对农民人身的控制。在编户齐民中采取什伍连坐制。什伍连坐既是一种监督制度也是一种居民编制,“令民为什伍, 而相收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 告奸者与斩敌者同赏, 匿奸者与降敌同罚”。商鞅变法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推行“什伍连坐”之制, 加强国家对人民的统治。 与之相应政府的控制对象也由土地向人倾斜,而以人丁为征收对象的口赋、算赋也开始出现,户籍与地簿也分别而立,后世所通行的新户籍制度出现了。相应地,与之适应的社会基层组织——乡里组织应运而生。
乡里制度的设立就是为了加强国君对地方的控制。商鞅变法,合小乡聚邑以为县,将秦国分为国君直接统辖的四十一县,县以下设乡、里,再辅之以作为治安监察机构的亭,形成一套完整、严密的控制体系。与此同步进行的还有人口的统计和户籍的编订,整个社会被严密地组织起来,国家对整个社会的整合得以实现。这就是郡县制的成熟。
随着郡县制的成熟,中央集权和强干弱枝成了此后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强大的君主政权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对基层社会进行整合,控制基层的人力、物力资源才是国家进行基层管理的直接目的,但是利用郡县直接管理广阔的基层社会也是不太现实的,郡、县只是国家控制基层社会的过渡机构。于是国家在县以下,将政权范围内的各种聚落体按人口的多寡和地域的大小划分为更小的行政区划——乡,乡以下再设里,将人民用户籍的方式管理起来,形成一张严密的行政网络。而亭也以新的面貌作为乡里之间的一种特殊机构而出现,乡、亭、里制最终形成了。
战国后期,各诸侯大国基层居民单位的里中,普遍设有低级里吏身份的伍长、什长,有的国家可能只设有伍长而没有什长,因为各国的具体里吏设置会不尽相同。为了适应战争的需要,战国时期各国管理社会基层的制度设计十分接近。
齐国实行的是兵农合一制度,北方其他几个强国从其拥有数量庞大的兵员动员能力推测,国家的管理体制与齐国当相近。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把整个国家纳入军事化管理体制。
正是在国家如此严密的控制之下,才有可能动员起如此巨大的人力资源投入战争。也正是这种国家强力粉碎了原有的宗族组织,将每个人和家庭原子化后再重新进行编排控制的体制,才打造出了统一天下的秦国虎狼之师。
将国家的统治贯彻至位于末端单位正是居民单位“里”。
随着里的基层政权化逐步加强,里中职事增多,战国后期新增设了里监门、里佐、田典三种里吏。级别比伍长、什长高,职责较伍长、什长更重要。
我们注意到,这里,作为国家治理社会的最基层单位,伍长、什长也好,里监门、里佐也好都是从国家的角度设置来控制和管理乡里的。体现的是国家权力对社会底层的控制。
而相应的,作为民间自发权力的代表,最原始的乡贤宗族长随着宗族的解体已经一去不复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