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与人生
1. 道的本源性与道的力量
《道德经》的第一章即讲述“道”的概念,道究竟是什么?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意即“道”如果是易于言表的,那么它一定不是永恒唯一、亘古不变的“道”,真正的道是难以名状、无法形容的。有关道的概念,是老子思想的核心内容,其他的有关无为、寡欲、守常等理念的描述,都是在“道”的基础上层层展开的。在老子看来,道是宇宙万物的本源,它是无名的,但却是万物之始,从它诞生出“有名”,也就是我们所用语言描述的“宇宙”、“地球”,这些是万物之母,老子从这段表述中也体现出一种思想,人只能无限接近于道,而无法完全获知“道”的全部细节,人只能从具体的事物中抽象出“道”的可能含义,然而这一切都是人为的,都不是道的准确概念。
对于道的本源性,老子在第四十二章中描述的最为深刻,他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道生一”意即道使整个宇宙融合为一,这说明道是统治宇宙的本源(当然“统治”一词在这里也不准确,之后再解释),之后,道让统一的宇宙开始出现分化,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让混沌的宇宙变的丰富多彩、形象万千,同时道又能够调和宇宙的秩序,万物皆负阴抱阳,通过阴阳互补,来达到和的目的,才不会导致系统的崩溃与瓦解。从我的感觉来看,道就如同物理学中的“大统一理论”,目前物理学家正试图找到一个统一的物理学理论,能够涵盖人类的所有已知,这正是在寻找本源的过程,但是,我认为这只能是不断接近,而不能完全达到。而道的分化力,在物理学上,就像是四大作用力,任何物质都是通过四大作用力进行相互作用,而道的调和能力,就像是热力学中的四大定律,通过这四大定律,使得物理过程的稳衡与方向得到了保障。
2. 辩证法是《道德经》贯穿全篇的论证手段
如果说第一章论述的道是整个道德经的根本基础,那么第二章所使用的辩证法思想则是贯穿全篇的第二大核心思想,也是老子最重要的论述方法。老子通过一系列事物状态的对比,隐含出“无为”的思想,美与丑、善与恶,都是人为设定的,一旦规定了善的概念,那么“不善”的东西都会成为恶,因此圣人的为人处世,“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功成身退而不占有,而正是因为无为、不言、不居,才使自身脱离了危险,它们的对立面才没有出现。当然,这个理念与儒家中的“中庸”还不一样,中庸的理念是在对立的阴阳两面之间寻求平衡点,过犹不及,在物理学中,就像是从高势能向低势能转化的过程,势能极小值点就是暂时的平衡点,但是道家的辩证法更偏向于一种混沌的概念,是无极的,阴阳两极不是相互对立分割,就像是物理学中不存在磁单极子一样,磁的两极在宏观上是可见的,但在微观上是不可分的,而是熔为一体,冲气以为和,无为就是不要打乱这种既定的秩序,按照其最初的构造自然前行。一旦破坏了秩序,妄图将阴阳分割,这就会自取灭亡。我认为,毛泽东的“天下大乱”从而达到“天下大治”的构想会失败,我想也是由于破坏了社会的秩序,将“乱”从“治”之中强行抽出,想通过用“乱”的方式来把社会中的资、修的毒瘤铲除,无异于用化疗的方式为癌症的病人进行治疗,以毒治毒,结果身体的机能遭到严重下降,是系统的崩溃。
老子在第十一章中,又提到了辩证的思想,这次是有与无的辩证统一。是辩证法的具体运用,“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一个物体,“有”代表实体,“无”代表虚无的空间,实体为什么能对我们有利?是因为无的存在,是无让物体有了利用的价值。即使是一个实心的石头,如果要用来投掷,也需要一个投掷空间的存在,如果我们需要投掷的区域被海绵所塞满,以至于“无”的空间不足以容纳石头的自由运动,那么“有”将一无是处,有的价值是因为无的存在。而显然,“无”更需要“有”的支撑,才能够被称之为“无”,这就是老子的辩证法思想。
3. 清心寡欲、低调处世的人生态度
老子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居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矣”,他认为,人应当想水一样,自取低势,默默地为生灵万物谋利益,但却从不自夸自耀,正因如此,水才能永恒地存在。在《道德经》第九章中,老子提到,“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功遂身退,天之道也”,这句话的正确性自然不容置疑,历史上居功自傲、喧宾夺主而被君主杀头甚至惨遭灭门的臣子数不胜数,古人云,“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争名夺利、私心膨胀的人或许会因为其积极的上进心而一时声名显赫,但这样的人注定无法长久的发展,在达到其光辉顶点的同时,也是其跌落万丈深渊的开始。薄熙来的事实就是铁证,在如今的法制社会,搞一言堂,“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身居高位却不自律,私欲无限制地膨胀,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大量物质利益,最终在其政治的顶点处结束了自己的政治生命。
清心寡欲不止是针对领导者和从政者而言,对于芸芸众生而言,更有其现实的意义。老子云,“五色使人目盲,五音使人耳聋,五味使人口爽”,这是说物质上的诱惑会影响人的思维,而无限制地追求物质享受会使人的精神状态陷入一种行尸走肉的境地。我国在六七十年代,为什么在一穷二白,人民的温饱都不能满足的情况下,会取得原子弹、氢弹、人造卫星、洲际导弹等科技上的飞跃?排除国家的干预与调控,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当时的科技人员不在乎物质享受,一心一意地钻研学术、搞好科研。而如今的学术不端、抄袭,文凭造假等一系列的有违社会道德伦理的事情的出现,也正是由于当今社会风气的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人们的私欲极大的膨胀,为了自己的功名、权利、金钱等物质利益,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出卖自己的灵魂,但却不认真对待自己的本行,其结果必定是人钱俱焚。
4. 无为的思想、圣人之治
从刚才的辩证法中,我们知道,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的性质,而且这两面相互调和,密不可分,任何妄图扭转自然规律、逆天意而行事的做法,必将会遭致失败。因此,老子认为,在治理国家的时候,就应当“无为而治”,他说“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之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意思是,越是好的统治者,群众越对他没有很深刻的印象。对于这一点,我是不赞同的,虽然说,道法自然,而管理也应该顺从其本来的样子,就像是上帝从不干预大自然,而任由大自然自主调控一样,但是,从动物进化到人,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也是辩证法的必然要求。正如老子提到的一样,人的私心是无限度的,而无限地膨胀私欲,最终必会自取灭亡,因此,对于人的管理,就不能像大自然的调控一样,我们需要一个稳恒的秩序、公平而正义的社会法则,需要法制的束缚,需要对人的私欲进行必要的管理,对人追求私欲的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引导,这就必须“有为”,只有有为才能以人为本,才能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构建和谐社会。
从这个角度看,《道德经》中的无为而治的思想,与共产主义的部分内涵也是相通的。因此,无为而治如同马克思描绘的共产主义一样,从根本上来说,是正确的,但在当前社会,是不可完全推行的,因为“无为”成立的基础是私欲从人的头脑中消失,而执政者也要“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不见可欲”,而我认为,这种精神状态的全面推行,也应像共产主义的条件一样,需要物质的极度发达。
当然,在我看来,老子的无为而治的思想,在今天还是有借鉴意义的,比如说,上文中提到的文革模式,虽然在今天重演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其造成的破坏力却应当引起我们深思。对人的管理、对社会的约束、对法律的使用,究竟应该以什么为底线?是以集体的最大利益,以每个人的人权,还是以社会公认的道德伦理?但如果从政者有无为而治的思想,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从发展的角度和动态的思想去进行统治和管理,那么一定会取得治理的成功。当前,我们所倡导的和谐社会,就是以无为而治的思想为基础,以有为的措施和政令来逐步调和阴阳,使社会的矛盾在阴阳的交融中相互抵消,从而实现经济的长久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