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元旦春节期间
关于落实元旦春节期间
廉洁自律自查情况的报告
局纪检委:
根据海下纪[2005]12号文件以及局《廉洁自律十条规定》有关要求,在元旦春节前夕,我处就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06年元旦春节前夕,处党支部、工会分别对党员及全体职工进行了安全教育和节前安排,组织党员学习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不许规定”相关内容,重申了局《廉洁自律十条规定》,并要求全体党员认真遵守和熟悉掌握。为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春节前我处开展了“廉洁过两节,畅想十一五”茶话会活动,会上,书记杨宝兴同志,针对中纪委提出的反腐倡廉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处廉政自查的基础上提出了三条要求。 一是从我做起,带头履行承诺:坚决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坚决与不良现象做斗争,坚决查处违纪现象,保持党的优良传统;二是要求处领导班子带好头,班子成员履行好规定,不出现违纪现象;三是要求全体职工克服麻痹思想,不
要以为单位人员少,外界因素影响不大,就不会出问题,要提高警惕,严加防范,保证不出问题。
为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十不准》要求,制约党员干部顶风违纪的不良行为。在学习自查的基础上,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通过各科室负责人把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工作人员。
二是要求全处干部职工克服与己无关的思想,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形成舆论氛围。
三是 从节前开始按有关规定,进行自检自纠。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四是要求春节以后科级以上干部再次进行廉洁自律自查。
由于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十条标准要求,节日期间,我处通过开茶话会,发送祝福短信等形式,圆满、和谐的过了一个节约年。
特此报告
屈家店枢纽管理处党支部
二00六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