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及开关箱安全技术交底
配电箱及开关箱安全技术交底
1、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1) 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尺寸应与箱内电器的数量和尺寸
相适应,箱内电器安装板板面电器安装尺寸可按照下表确定。
(2)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
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机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
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气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4)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
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进出线中的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5)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
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6)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
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7)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
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符合安全要求进行配置并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8)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
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
(9) 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
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电器连接,金书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10) 配电箱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
箱,实行三级配电。
(11)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位置紧
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2)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
通常情况下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线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13) 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
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14) 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
(15)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
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器连接。
2、 电器装置的选择
(1) 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
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
(2) 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
器、分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
(3) 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
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4)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
损、不合格的电器。
(5)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
动连接。
(6)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
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
3、 使用和维护
(1)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
上锁。
(2) 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
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3)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
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4)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5) 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
(6)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操作:
1)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但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可除外。
(7)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
(8)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
属尖锐端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9)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
(10) 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