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主要问题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一、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内涵
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文献虽多,但直接论及区域协调发展的定义或内涵的文献却很少。目前,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观点认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区域之间在经济交往上日益密切、相互依赖日益加深、发展上关联互动,从而达到各区域的经济均持续发展的过程(张敦富,覃成林,2001)。区域协调发展是在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过程中不断追求区域间的相对平衡和动态协调的发展过程,其最终目标是实现区域和谐(张可云, 2007)。
第二种观点认为,区域协调发展是不同区域基于自身要素禀赋的特点,确定不同要素约束条件下的开发模式,形成合理的分工,同时在政府的调控下,保持区域之间的发展条件、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在合理的范围内,人与自然之间保持和谐状态下的发展状态(郝寿义, 2007)。
第三种观点认为,区域协调发展是区域之间相互开放、经济交往日益密切、区域分工趋于合理,既保持区域经济整体高效增长,又把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控制在合理、适度的范围内并逐渐收敛,达到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正向促进、良性互动的状态和过程(彭荣胜, 2007)。
第四种观点认为,区域协调发展是指在国民经济的发展过
程中,既要保持国民经济的高效运转和适度增长,又要促进各区域的经济发展,使区域间的经济差异稳定在合理、适度的范围内,达到各区域
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的一种区域经济发展模式(高志刚,2003)。
第五种观点认为,区域协调发展是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既要保持区域经济整体的高效增长,又能促进各区域的经济发展,使地区间的发展差距稳定在合理适度的范围内并逐渐收敛,达到各区域协调互动、共同发展的一种区域发展战略(陈秀山,2006)。
图1 区域经济发展的内涵 二、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理论
1965年美国经济学家威廉姆逊根据世界24个国家的数据,对区域经济增长趋势进行实证分析,提出了著名的倒“U”型理论。
在国家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区域间差距将会扩大;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区域间不平衡将趋于稳定;当达到成熟阶段,区域间发展差
异则渐趋缩小,即倾向均衡发展。
图1 威廉姆逊的倒“U”假说
三、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测度
1、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评价指标:
(1)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
以区域市场一体化代替
用价格相对方差测量
(2)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程度
采用基尼系数衡量
基尼系数的警戒线用人均GDP衡量时取0.45
(3)区域经济发展速度
图2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评价指标
2、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评价的数学模型:
M = { EI • ED′• EV }1/3
式中,M为协调度,EI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ED′为ED(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程度)的逆指标;EV为区域经济整体发展速度。 区域经济协调评价标准:
四、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的演进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实现了从低水平平衡发展到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的转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造就了带动国民经济整体增长的经济核心区和增长极,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增强了国家的经济实力,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失误和问题。
进入新世纪,我们确立了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思路,开始实施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从而进入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时期。
1、 从非均衡发展到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实施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对外开放,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也开始作相应的调整。1978年12月,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所作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中,明确提出:“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第一个完整的五年计划即“六五”计划(1981-1985年),就明确提出要积极利用沿海地区的经济技术区位优势,充分发挥它们的特长,带动内地经济进一步发展,并开始采取一系列措施向沿海地区倾斜。
“七五”计划(1986-1990年)明确把全国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大经济地带,提出了按三大地带序列推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思路。
可以说,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总体上实施的是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战略。这种战略划分了三大地带,确定了区域经济发展按东中西部三大经济地带梯度推移的战略思路,并实施了一系列向东部区域倾斜的政策措施。
客观而言,改革开放以后所实施的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战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就我国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而言,这一战略的实施,造就了带动国民经济整体增长的经济核心区和增长极,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增强了国家的经济实力,提高了宏观经济效益和人民生活水平。
就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而言,这一战略的实施,加快了东部沿海区域经济的发展,使东部区域特别是东南沿海区域成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最重要的力量,使东部沿海开放地带和工业城市群成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精华区域。同时,通过一系列的传递、扩散机制和示范效应,也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中西部区域经济的开发和发展,促进了内地区域经济的繁荣,各区域经济都得到了快于改革前的增长。
但是,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实施也存在着一些失误和问题。
一是在突出重点区域优先发展的同时,实际上对不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重视不够,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及其相应的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拉大了,这是首要的和最突出的问题;
二是在实行一系列向东部沿海区域倾斜的政策措施的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范围上过分倾斜、力度上过度倾斜和时限上过长倾斜的状况,在实现发展战略的效率要求的同时,实际上对公平要求的实现兼顾不够;
三是一些必要的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不完善和不完整,因而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着区域之间的利益摩擦和冲突、加剧了区域经济封锁以及区域产业结构趋同等不容忽视的问题。
2、 确立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思路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对宏观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开始酝酿。在党和国家一些领导人的讲话以及一些重要文件中,开始出现“地区协调发展”的提法。1990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提出,要积极促进地区经济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1995年9月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把“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作为今后15年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贯彻的一条重要方针。
1997年中共十五大又对这种战略做了明确肯定,中共十五大报告指出,要促进地区经济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东部地区要充分利用
有利条件,在推进改革开放中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有条件的地方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中西部地区要加快改革开放和开发,发挥资源优势,发展优势产业。
作为重大举措,国家从2000年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 2000年10月,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第六节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促进地区协调发展”。
2001年3月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第八章,就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地区协调发展”。
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物质文明建设重大任务的第三个方面是“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2003年10月下发《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开始正式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
2004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把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方面,2006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也成为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内容。
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要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
自2009年起,一年多的时间里,国家先后批准了珠三角、海西经济区、中部地区、横琴岛、江苏沿海地区、辽宁沿海地区、关中-天水、鄱阳湖、甘肃省、图们江、黄河三角洲、海南旅游岛、皖江城市带等13个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所涉及的地区范围囊括了大半个中国,而且发展规划在今年仍有愈演愈烈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