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报名条件是什么?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
(一)报考条件:
1、本市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在职人员;
2、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相关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3、学历、职称等条件: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为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中专以上学历。
(二)报名材料:
1、考试报名表一份(企业、个人可从北京建设网-网上办事大厅-考务和证书管理系统,网上申请并打印报名表,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参加培训的由培训机构网上代申请);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除外)提交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专职安全员提交中专以上学历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除外)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任职文件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5、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三)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任职。
(四)考核不收费。
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考试
(一)报考条件:
凡在本市从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年龄要求,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可申请参加本市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考试;
本市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具有一定的工作实践经历也可报考; 部分岗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报考条件有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报名材料:
1、考试报名表一份(企业、个人可从北京建设网-网上办事大厅-考务和证书管理系统,网上申请并打印报名表,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参加培训的由培训机构网上代申请);
2、本市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所在学校盖章的考试申请表一份、工作实践证明材料、学信网上的学籍证明等材料;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学历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5、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6、部分岗位专业管理人员报考条件有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
7、考试不收费。
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
(一)报考条件:
1、在本市注册、备案的施工企业在职人员;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3、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合格;
4、近六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报考材料:
1、聘用单位盖章的考试报名表一份(由培训机构代为网上申请);
2、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合格证明;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5、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证明;
6、近六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可使用《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7、理论考核不收费,实操考核费用由承办单位另行收取。
四、建筑工人中级工培训考核(一)报考条件: 1、在本市注册、备案的施工企业在职人员;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3、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持有相应工种初级工技术等级证书满3年; 5、无初级工技术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满6年,经中级工培训达到规定学时,均可申请相应工种中级工考核(注: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相当于初级工技术等级证书); 6、特种作业工种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二)报考材料: 1、聘用单位盖章的考试报名表一份(由培训机构代为网上申请); 2、现有技术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特种作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两张;
5、鉴定费按有关规定收取。五、报考要求
1、单位、个人请于“报名现场审核日期(见全年考试计划)”持报考材料到东部报名审核点或西部报名审核点现场审核,参加培训的由培训机构初审报考材料。
2、单位及个人应保证网上申报的信息真实、完整、有效,网上填写的工作单位名称应与申请表上加盖的单位公章一致,如提供虚假材料报考的视为虚假申报,注销证书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3、同一单位报考多人的,可以指定一名经办人集体办理报考材料审核手续。经办人须持企业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第三方出具的经办人与企业工作关系的证明原件(比如社保证明)等材料办理审核手续。
4、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网上报考中“单位名称”应填写所在院校的完整名称,待从业后再办理“单位名称”变更。
5、同一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多人的,学校可以指派一名经办人集体办理报考材料审核手续。经办人须持学校介绍信、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工作证等材料办理审核手续。
6、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组织考前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可自愿选择培训机构(可在北京建设网-考试注册指南中查询培训机构名录)。
7、根据《关于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3〕3号),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后方可参加考试,第一批培训单位:北京建工培训中心(电话64179514)、北京城建集团培训中心(电话84256702)、北京城乡建设集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电话67231935)。
8、根据《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5】203号),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电话85967027)具体负责本市建筑工人职业培训管理工作。
9、东部报名审核点: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5号(地铁六号线金台路站北京城市建设学校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