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标准地名标志制作设置规范
河北省标准地名标志制作设置规范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GB17733.1—1999《地名标准 城乡》强制性国家标准,确保标准地名标志设臵工作质量,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标牌制作标准
地名标牌制作必须严格执行《地名标牌城乡》国家标准,做到规范、统一、美观、牢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通。
(一)街(路)牌:图文书写平面尺寸为(1700~1200)x (500~300)mm 长方形,外沿宽度 ≤25mm 。版面内容为:道路汉字名称和汉语拼音。其版面布局为:上部3/5区域用于标示汉字名称,下部2/5区域用于标示相应的汉语拼音。
(二)巷(胡同、里)牌:图文书写平面尺寸450x150mm 长方形,外沿宽度≤20mm 。版面内容为:巷(胡同、里)的汉字名称和汉语拼音。其版面布局为:上部3/5区域用于标示汉字名称,下部2/5区域用于标示相应的汉语拼音。
(三)楼牌:图文书写平面尺寸为900x500mm 长方形,外沿宽度≤25mm 。版面内容为:该楼区汉字名称、汉语拼音、邮政编码和楼房编号。其版面布局为:楼牌左边3/5的区域用于标示
汉字名称、汉语拼音和邮政编码,其中上部3/5的区域用于标示汉字名称,中部1/5的区域用于标示相应的汉语拼音,下部1/5的区域标示该楼所在区域的邮政编码;楼牌右边2/5的区域用于标示楼房编号。邮政编码和楼房编号用阿拉伯数字。楼房编号数字高度不小于350mm 。
(四)大门牌:图文书写平面尺寸为600 x 400 mm长方形,外沿宽度≤15mm 。版面内容为:临街的院落、独立门户及单位所在街道的汉字名称、门牌编号和邮政编码。其版面布局为:上部1/5的区域用于标示临街院落、独立门户及单位所在街道汉字名称,中部3/5的区域用于标示门牌编号,门牌编号用阿拉伯数字,下部1/5的区域用于标示该门所在区域的邮政编码。
(五)中门牌:图文书写平面尺寸为350x240mm 长方形,外沿宽度≤15 mm。版面内容为:临街院落、独立门户及单位所在街道的汉字名称和门牌编号。其版面布局为:上部2/5区域用于标示院落、独立门户及单位所在街道的汉字名称,下面3/5的区域用于标示门牌编号,门牌编号用阿拉伯数字。
(六)小门牌:图文书写平面尺寸为150×90mm 长方形,外沿宽度≤12mm 。版面内容和版面布局同中门牌。
(七)单元牌:图文书写平面尺寸为300×150mm 长方形,外沿宽度≤15mm 。版面内容为:该单元的汉字单元号。
(八)户牌:图文书写平面尺寸为125x50mm 椭圆形,外沿宽度≤3 mm 。版面内容为:户号。户号为:楼层号加门顺序号组成,用阿拉伯数字。字体所占面积为(85~62) x 24mm。
(九)地名标牌上所有文字书写都使用等线黑体字,地名汉字书写形式按照国家规定的规范文字,禁止使用繁体字、篆体字、非简化字和自造字。地名标牌上汉语拼音要按普通话拼写。地名中的多音字和异读字,要按普通话审定委员会审定的读音拼写,每个字母一律大写,专名与通名分写,通名已转化为专名的按专名处理,地名中的数词用拼音书写,地名中的代码和街巷中的序数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十)标牌颜色:街、路、巷、胡同、里标牌,东西走向、东西向斜街为蓝底白字,南北走向、南北向斜街为绿底白字;楼牌左边书写名称部分为蓝底白字,右边书写楼号部分为白底红字;门、单元、户牌均为蓝底白字。
二、标牌制作要求
(一)省辖市开展设标工作前首先将地名规划报省厅区划地名处审批,确保地名标准、规范,经省厅区划地名处审批后,送经由省厅推荐的、取得部颁发生产资质证书的厂家制作标牌。
(二)市、县(市、区)选择标牌制作材料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各种支架材质、标牌基板、发光和反
光材料等要使用有质量担保的正规生产厂家的产品,杜绝以次充好和假冒伪劣材料。
(三)市、县(市、区)在制作地名标牌前,要亲自实地考察厂家生产能力、信誉程度和毁约偿还能力,再与厂家签定生产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方可正式生产。
(四)不准选择“无证”厂家生产地名标志。凡自选《无证”厂家、产品达不到质量要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除全省通报批评、责令返工外,还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五)地名标牌生产厂家要具备资金实力、质量实力、信誉实力和质量赔偿能力、资金周转能力、质量检验能力,且应是有县以上政府部门担保的,否则,不能承担地名标牌生产任务。
(六)标牌成品要经过严格的检验程序。一是厂家自检,做到不合格标牌一块也不出厂;二是市民政局和市质检局联检,确保国家标准贯彻实施;三是用户全面检验,不使一块残次品安装上架;四是设标三个月后省市组织抽检;五是在保质期内随时检。上述检验出的不合格产品,除由厂家重新制作外,还要按产价值的两倍罚款,由厂家支付。
(七)为了明确责任和扩大厂家知名度,生产标牌的厂家应在标牌背面或边沿注明生产厂家名称和产品出厂日期、保质期。费用不计入地名标志生产成本,由厂家支付。
(八)生产厂家不得将标牌或部分工艺交由他厂生产,否则,省民政厅将建议民政部取消其标牌生产资格。
(九)省民政厅将会同省质检局对标牌生产过程进行产前、产中、产后检查。
三、标牌安装要求
(一)要合理确定街路牌设臵数量,充分体现道路标志指位功能。道路十字路口街路牌设臵一般不得少于四块,丁字路口不得少于两块。街路牌设臵间距:在城市繁华路段,一般应每隔500米设臵一块,其它路段可视情而定。
(二)统一装订位臵。巷、胡同、里标志牌装订在巷、胡同、里入口处墙壁上,距离地面2米高的位臵,高度不够2米时,安装在最高处;门牌统一安装在门口左侧墙壁上,距离地面2米高的位臵,高度不够2米时,安装在门口左侧最高处;楼牌统一安装在二楼至三楼中间位臵;单元牌统一安装在单元口上面中间位臵。户牌统一安装在门的上半部距离地面1.6米中间位臵。
(三)要选择好施工队伍,确保安装质量。地名标志安装设臵既可由生产厂家负责,也可向社会招聘,无论如何,都要经过试验、培训,取得经验后,再做全面安装。市、县(市、区)设标办要组织人员,逐块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标志设臵要对照地名标志设臵图纸,达到准确无误。安装设臵地名标志应与制作好的标牌平面图相对照,不可凭借感觉随意设臵,杜绝错位和张冠李戴现象。
(五)要严格细致,避免摔打碰撞。地名标牌技术含量高、质量要求严、使用资金多。因此,在设臵安装时,要严密组织,细致操作,切匆摔打碰撞,确保完好无损。
(六)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保护好标志。设臵安装地名标志,涉及城建、城管、交通、公安等部门,在安装前,应与这些部门和相关单位搞好协调,取得他们的支持,以便齐心协力,共同保护好地名标志。
(七)建立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安装档案,以备日后查验。地名标志是国家的法定标准物,具有永久的使用价值,因此,从地名标志产品的生产到设臵安装,都要建立健全一整套地名标志档案,永久保存,以备查验。
(八)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地名标志设臵安装完毕后,要制定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发现标牌破损、歪斜、字迹脱落等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修复。若发现质量问题,在保质期内,则应要求生产厂家返工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