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私家车接送学生安全家校责任书
学生道路安全及乘车安全家校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
近来,社会上有一批车辆以盈利为目的,非法运营,给学生的安全埋下严重的隐患。这些车辆没有经过有关单位的审批、认可、备案,不符合安全运送学生的要求。为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进行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没有校车接送学生。
二、学校要求全部学生由家长负责每天按时接送学生上学和回家。
三、学校经常提醒学生道路及乘车的注意事项,对学生反复进行了安全教育。
1、学生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2、学生必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3、学生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看清状况后通过马路;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4、学生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学生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学生不准乘坐无安全保障的私家车。
7、交通法规规定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一律不能骑自行车上学,因此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禁止骑车上路。
学生因违犯以上条款和国家的有关的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交通安全责任,学生或其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四、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五、家长自行安排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家长要选择证件齐全,牌照完备,有营运手续的车辆,不坐三无车辆,不乘坐农用车、三轮车、手扶拖拉机、报废车辆、二轮摩托车等不具备载人的车辆且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以利于处理和解决一些相关问题。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超载超员是造成恶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要求家长不让学生乘坐超员车辆。
3、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驾驶员酒后驾驶。
4、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7、驾驶员没有提醒学生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讲究秩序,不拥挤打闹。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教育学生注意观察,防止被其它车辆撞伤的情况。
8、驾驶员及时清点学生人数,因疏忽落下学生的,车主负全责。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有效,且对在校暂未乘车或即将要乘车的所有学生及家长有效。
学校: 学生: 家长:
班主任: 学生代表: 家长代表:
201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