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八师石河子市环保局 师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师市社会工作管理办公室
师环联发[2011]1号
文件
关于申报师市“绿色社区”的通知
各团场、街道办事处:
创建“绿色社区”是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社会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深入化的有效载体,是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落实环保公众参与机制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师市在创建活动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为进一步推动工作,提高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推进师市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师市党委的要求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2011年将继续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现将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被师市命名过的“绿色社区”(届满应重新申报);新申报师市“绿色社区”的单位。
二、申报办法
(一)届满和新申报单位要先对照“绿色社区”考核指标与评价标准(附件2),认真总结三年来开展创建活动的主要
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形成3000-4000字文字材料。按照“绿色社区”创建要求,进行自检自查、自评打分,认为合格,愿意申报的,提出申请报告,具体程序是:
届满及新申报师市“绿色社区”的单位向师市环保局直接申报。
(二)报送材料(含电子版): 1、申报单位申请报告1份;
2、申报单位成员名单(职责分工、电话)1份; 3、申请登记表:新申报的单位需新填报“绿色社区”申请登记表一式4份;
4、申请创建“绿色社区”公示1份; 5、三年创建规划和年度计划各1份; 6、三年创建活动总结1份; 7、三年创建活动大事记1份。 (三)申报时间:
师市“绿色社区”申报单位需于2011年6月10前将材料报送至师市环保局综合科。
三、检查验收程序
(一)召开座谈会(参加人员为申报社区领导及具体工作
人员);
(二)对社区居民进行环保知识测试; (三)查阅档案资料(电子档案); (四)实地察看; (五)反馈意见。 四、要求
(一)接通知后,请各团场、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将此项
工作作为开展环保宣传工作的重点抓紧落实;
(二)“绿色社区”的考核指标纳入“文明社区”的综合考
核指标中,并作为“文明社区”考核中必备的指标之一;
(三)“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每届三年,时间从命名之日起算,三年届满后重新申报命名。新申报的每年进行一次;
(四)各申报单位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师市环保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届满、新申报“绿色社区”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的“绿色社区”方可
接受师市文明办对“文明社区”的全面检查验收。
联系人:张 磊 袁嘉忆 电 话:2013215 2069077
附件:1、师市创建“绿色社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师市“绿色社区”考核指标与评价标准 3、师市“绿色社区”创建申报表
师市环境保护局 师市社会工作管理办公室
师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申报 师市 绿色社区 通知
抄送:孙长青常委、张广新副师长、局领导、师市党委宣传部 八师石河子市环保局 2011年3月28日印发 共印:8份
附件l:
师市创建“绿色社区
组 长: 孙长青 师市党委常委、石河子市常务副市长
张广新 师市党委常委、副师长
副组长: 王 武 石河子市副市长
库尔班艾力〃艾则孜 石河子市副市长、环保局局长
成 员: 张惠越 师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杨朋润 师市社会工作管理办公室主任
曾 琴 师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爱民 向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彦航 新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勇峰 老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董文生 红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戴常福 东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师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曾琴同志担任,负责“绿色社区”创建指导及日常工作。
附件3:
师市“绿色社区”创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