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协议草
货物运输协议
甲方: (委托方)
乙方: (承运方)
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应提前将发货计划通知乙方,其中货物资料包括(货物名称、重量、件数等),收货人资料(货物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
2、负责托运单填写及货物数量的记录与统计,与乙方对运输记录数据进行核对,确认后按约定结清运输费用;
3、甲方的托运货物应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甲方应为日常发货经办人提供授权证明,如更换经办人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装卸货物时应当遵守甲方单位有关货物装卸、存储的相关规定不得进行野蛮操作。货物一经出甲方所在工厂,乙方应对货物的数量、包装负责且直至货物到达并由甲方指定收货人确认签收为止。
2、运输方式:零担汽运及整车。
3、乙方对甲方所交运的货物,必须做到妥善运输。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损、货差或货物丢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4、如需乙方上门提货,乙方不得无故拒绝,上门提货的费用见本协议附件。
5、乙方应提供提货车号及提货人姓名以供甲方备查,如有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提货的车号及提货
人姓名如与名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待。
三、运费:
1、运费标准见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运费按月结的方式操作。乙方每月5号前与甲方做好上月运输数据核对,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具上月的运费发票(与发票同附收费清单、甲方收货方的签字回单),甲方在收到发票及上述单据后的当月月底付清上月运费。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如果隐瞒货物重量、体积、性质致乙方在运输途中造成损失(包
括车主损失),由甲方全权负责。
2、若是乙方所运货物无法在甲方规定时间内送至收货人
处由此产生的索
赔应由乙方负责。
五、其它事项:
1、本合同涉及到的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处理。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内通知对方。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有异议,并当地人民法
院仲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计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
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执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执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该以书面形式将情况通知对方,并应该在短期提供事故及合同不能执行、或者需要延期执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
签字: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