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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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二次经济普查 文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经普办„2008‟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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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湖南省第二次经济普查
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委宣传部、经济普查办公室,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直各主要媒体: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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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国经普办字„2008‟8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湘经普办„2008‟10号)精神,认真组织好我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特制定《湖南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 〇 〇 八 年 十 月 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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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即将进入清查、登记阶段。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营造一个全社会了解经济普查、支持经济普查、配合经济普查的良好舆论氛围,是保证经济普查顺利进行的关键。为认真搞好全省经济普查宣传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充分利用各种大众媒体和宣传媒介,结合各地不同特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为经济普查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让各级党政领导了解经济普查的意义和目的,让参与经济普查的工作人员充分掌握经济普查的方法与内容,让广大群众了解在经济普查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经济普查、密切配合经济普查,做到家喻户晓,为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三、工作原则
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经济普查宣传动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在各级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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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级宣传部门、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制定宣传计划,设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或宣传组,调配专职人员,列支必要的宣传经费,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做好经普宣传的各项工作,保障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时间安排
为配合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摸底和入户登记工作,我省分两个阶段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第一阶段从9月份开始,重点宣传单位清查摸底工作;第二阶段从今年12月15日至明年1月15日,组织全省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重点宣传入户登记工作。
五、宣传内容
宣传经济普查目的、意义;宣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有关文件、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口号;宣传单位清查的办法、对普查对象的要求;宣传全省经济普查重大活动等。
六、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省级主要活动安排
(一)组织省直主要新闻媒体开展经济普查宣传报道
1.做好动态报道。湖南日报、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湖南卫视、湖南经视、三湘都市报、潇湘晨报、红网、湖南经济报、湖南教育电视台等各媒体根据全省经济普查的进展情况,及时报道普查工作动态和消息,刊登、播发经济普查倒计时、标语口号和宣传词。
2.做好深度报道。各媒体在重要版面和时段及时刊播“解读- 4 -
经济普查”系列专访,开辟专栏、专题,宣传经济普查知识及普查成果,做好深度报道。
3.做好集中报道。根据全省经济普查的重大活动,及时做好集中报道。包括集中宣传单位清查的办法以及对普查对象的要求,报道全省单位清查、普查登记工作动态;在长沙市开展的经济普查宣传周活动;经济普查登记首日省领导现场视察;经济普查系列成果;等等。
(二)组织开展单位清查摸底阶段的宣传活动
1.9月27日,省委宣传部和省经济普查办公室联合在长沙召开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议。传达和贯彻国务院经普办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交流各地经普宣传工作情况,对全省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进行总体规划,重点部署单位清查阶段的专题宣传工作。
2.制作、发放经济普查宣传环保袋。
3.下发《致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
4.配合录制、宣唱经普之歌——《经普、光荣的使命》。下发《经普、光荣的使命》词曲,组织全省普查员宣唱。制作CD和MTV,组织各级地方电台、报刊、网络广泛播发。
5.从2008年10月至2009年2月,利用彩铃平台向用户编发经济普查宣传词。
6.省经济普查办公室与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联合制作经济普查宣传片,在湖南卫视、湖南经视以及湖南人民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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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播放,并下发各级普查机构和宣传部门,在各级地方媒体播放。
7.按照国务院经普办的统一布臵,组织开展“2008’经普感怀”有奖征文活动,等等。
(三)组织开展普查登记阶段的宣传活动
1.11月底,省委宣传部和省经普办联合在长沙召开省直主要新闻媒体座谈会,专题部署全省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
2.分发经普宣传资料。向各地分发《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宣传手册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手册》;转发国务院经普办制作的经济普查公益广告片、宣传片等。
3.在“12 .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12月4日,在省会长沙市中心,集中悬挂宣传横幅、气球,设立咨询台,发放《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4.2008年12月15日~2009年1月15日,开展经济普查“宣传月”和“宣传周”活动。以长沙市为示范,组织一次较大规模的经济普查宣传周活动。全省各级宣传部、经普办联合全面启动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省上下联动的经济普查环境和舆论氛围。
5.2009年1月1日,省经普办、长沙市经普办在长沙开展“湖南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入户登记首日启动仪式”,组织普查工作人员宣誓,请省领导到普查现场看望慰问普查工作人员及普查对象,检查和指导普查填报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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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省委宣传部与省经济普查办公室
1.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2.统一组织协调全省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做好部门沟通联系和上下级联系。
3.组织经济普查省级宣传活动。
4.开展对全省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列入经济普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二)市州委宣传部与市州经济普查办公室
1.设立经济普查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或宣传组,实行宣传工作目标责任制。调配专职工作人员,确定责任人。
2.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指导和督促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开展经济普查宣传。
4.在单位清查摸底阶段和普查登记阶段,联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规模较大的宣传活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城市主要街道、车站、机场、码头等显要位臵设立经济普查公益广告宣传牌,每个市州不少于2块。要在车站、商场等城市繁华地段、农村集镇、交通路口等显著位臵设臵宣传栏、宣传窗,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其中宣传口号和宣传广告词各10条。宣传月期间,要组织开展经济普查宣传日、宣传周或宣传一条街活动。
5.指导和督促县市区制定本地区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计划,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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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适合本地区特点的宣传活动。
附件: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宣传项目主要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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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宣传项目主要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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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50份 —————————————————
湖南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0月10日印发 主题词:第二次经济普查 宣传工作 方案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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