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对丰镇.中旗.商都.凉城.卓资等地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与反馈!
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向丰镇市反馈巡视情况
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于2015年12月4日至2016年1月31日,对丰镇市开展了巡视工作。2016年2月14日,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巡视组工作情况汇报。2016年3月30日,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关于2015年第四轮巡视综合情况的汇报。
5月24日,第六巡视组向丰镇市反馈了巡视情况。反馈会前,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文明向丰镇市委书记曹思阳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在“五人小组”会上的讲话精神,石梅组长反馈了巡视意见,曹思阳签字接收了反馈意见。反馈会上,巡视组组长石梅反馈后,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徐志明同志讲话,曹思阳作了表态发言。
巡视组指出,丰镇市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市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层层传导压力不够,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不严,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关注不够,监督不力。市直部门单位、乡镇和街道一把手“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存在村官贪腐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各类专项补贴资金监管不严,存在挤占挪用问题;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不严格,人事管理混乱、“吃空饷”问题清理不彻底,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干部档案管理不严格;“四风”问题整治不够彻底,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是乱作为的问题时有发生;在行政审批、工程项目建设、土地出让等方面存在违规现象;个别基层干部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不强,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顶风违纪的问题。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巡视组对丰镇市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和建议。一是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二是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四是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加大清理“吃空饷”力度。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徐志明指出,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专程来丰镇市进行巡视意见反馈,这是集中体现巡视成果的重要环节,是丰镇市各级干部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对巡视组提出的意见,丰镇市委要保持端正的态度,诚恳接受,坚决整改,不折不扣。同时对丰镇市贯彻落实好巡视反馈意见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主动性。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抓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三要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曹思阳表示,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深刻剖析,认真研究,抓好整改,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真正把整改的过程变成促进工作的过程,变成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推进全市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巡视组组长、联络员,被巡视地区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中共察右中旗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2015年10月10日至11月9日,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对察右中旗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4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察右中旗旗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1、廉政宣传教育形式单一整改情况。加大了反腐倡廉教育,旗委中心组定期专题学习反腐倡廉理论,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
2、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不够有力整改情况。旗委书记与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签订了责任状。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部门和乡镇的分值分别由2014年的50分和75分,增加到2015年的80分和140分。
3、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严格要求不够整改情况。2013年以来,对个别领导干部因工作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先后约谈了4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
4、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力度不大整改情况。在旗政府门户网站“晒出”45个单位和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4213项。新建政务服务中心1处。
5、推动层层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整改情况。2015年对禁牧、维稳等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
6、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还有差距整改情况。重新调整了旗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召开了全旗反腐协调领导小组会议。
7、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不够到位整改情况。制定了《旗纪委对旗委常委会成员进行监督试点工作方案》,不断加大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力度。
8、责任追究力度不大整改情况。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
9、执纪审查力度不大整改情况。加大了财政、审计、司法机关的沟通力度,扩展问题线索收集渠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10、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人员配备管理存在不足整改情况。通过“以案代训”、“交叉办案”解决不会查的问题。乡镇纪委书记空缺与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产生,所缺3名纪检干事争取在6月底前配齐。
二、遵守廉洁纪律方面
1、侵占群众利益问题举报较多整改情况。2013年以来受理群众来访182件,经调查核实,对34名村干部分别给予了警告、留党察看等党纪处分。旗财政局制定完善了《“一卡通”发放审批流程》、《开户管理办法》和《密钥管理办法》。
2、部分政府采购不够严格,存在损公肥私现象整改情况。每笔采购业务,填写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由评审中心、政府采购办、财政局长及采购单位的分管旗长及旗长签字,方可办理采购业务。
3、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不够严格整改情况。制定了全旗贯彻《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办法》实施细则,对不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和政府采购的项目,全部推荐到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办。对需办理招标手续的项目,全部集中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整改情况。发现有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经行为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执行。
5、坐支应上缴款项整改情况。发现有坐支现象的,根据规定责令改正并调整有关账目。
6、不合规票据入账整改情况。发现有不合规票据入账现象,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7、大额提现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于授权支付资金严格审核把关,从源头上控制大额提现行为。
三、遵守组织纪律方面
1、执行民主集中制还有一定差距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政府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等制度。
2、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谨整改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提拔人员在旗党建网和《科布尔报》进行公示,并对档案进行严格审查。
3、专项清理不够到位整改情况。制定了2016年超职数消化方案,力争年底消化完毕。卫计局、交通局等7个单位党政分设问题整改完毕。
4、干部配备不够合理整改情况。加大少数民族、妇女、非党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
5、交流、轮岗力度不大整改情况。制定了干部实践锻炼工作计划,对3名在正职岗位上超过8年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
6、档案管理方面存在整改情况。我旗将成立档案信息中心,新建100平方米档案库。
四、遵守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个别职能部门服务群众、切实解决问题意识不强,工作中存在等靠推拖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整改情况。督促服务单位完善制度,公示办事流程,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继续加大抽查、暗访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干部群众反映矿产资源私挖乱采方面存在问题重视不够整改情况。对金盆地区、长石矿、广益隆地区实行了定期巡查制度,发现一起制止一起。
3、干部群众反映对农业灌溉水资源的无序利用方面存在问题重视不够整改情况。今后新打深井深度不超过130米,对重点限制开发区打井不超过100米。并根据市水资源管理办法,今后打井必须办理打井取水许可申请。
4、干部群众反映对旅游景区规划管理方面存在问题重视不够整改情况。完成了全旗旅游总体规划的评审,成立了旅游综合执法局。
5、供暖质量差、价格高整改情况。新建了8座换热站,对科镇城区老旧小区进行了外墙节能保温改造,对城区老旧供热管网进行了改造,基本解决了室内温度不达标的问题。从2014年起全旗供热价格每平方米下调0.2元。
6、工程项目停工拖欠农民工资整改情况。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应急周转金,清欠了大部分民工工资。
7、房地产开发的回迁安置不到位整改情况。经多方努力,民和小区、金熙家园被征收户已全部进行了安置。
8、房产证办理解决不到位整改情况。经排查梳理,一中家属楼、育英小区等没有办理产权证,已为2个小区办理了房产证,其他正在协调办理中。
9、查纠“四风”问题不够彻底的问题整改情况。向全社会畅通举报电话5901238,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接受各类监督并及时进行处置。
五、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
1、有的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整改情况。巡视组反馈我旗部门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已责成纪委迅速展开调查,查清有关情况,尽快做出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590229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察右中旗委员会
2016年5月24日
商都县关于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按照巡视工作要求和党务公开原则,现将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完全到位整改情况。制定《中共商都县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实施细则》等四个文件,严格要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细化责任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县委总体工作,坚持与经济社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加大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监管力度,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重点部门权力清单。
加强督促指导,县纪委牵头,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进行督查,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及时约谈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负责人,做到早提醒、早行动。
2、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整改情况。制定《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审计部门、公安经侦大队在查办案件中协调配合的意见》,重新调整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规范案件和线索的通报、移送后的沟通办法,形成协调高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制定《办理交办信访举报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六个制度,进一步提高信访线索的初核转立案率,使“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落到实处。推行案件督察、限时办结、案情分析、乡案县审、一案三报告,形成刚性机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监督检查办法》、《乡科级领导干部问责办法》,每年对乡镇、科局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检查至少2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党政正职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了对乡镇科局正职的监督。
调整充实办案人才库人员名单,将37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办案人才库,同时在纪律审查工作中,抽调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纪检干事参与委局纪律审查工作,在参与纪律审查工作中不断提高他们的纪律审查能力和案件查办质量。
成立商都县纪检监察机关案卷档案鉴定小组,制定《商都县纪检监察机关档案移交制度》和《商都县纪检监察机关档案查阅利用制度》,对已移交到县档案局保管的档案重新整理,专柜单独存放,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永久性档案的完整保管。
二、遵守廉洁纪律方面
3、房地产建设项目没有严格履行程序整改情况。关于旧城拆迁改造中,有的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有的房地产项目存在补办施工许可证的问题,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及时完善了相关手续,这项工作已在2015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
今后,要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杜绝类似问题发生。针对办理房屋产权过程中审查不细、审批手续不规范的问题,编制《商都县房屋产权登记技术规程》,推行多人审核,进一步规范了审批程序,所有流程图全部制成图版,挂入醒目位置,方便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4、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监管不严整改情况。对2014——2015年应提未提的1873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补列安排在2016年预算内,用于安居工程建设。目前,已全部拨付到县征收办,用于旧城安居工程建设。
5、个别单位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整改情况。对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残联、规划局等15个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财政、审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村级财务管理较为混乱整改情况。制定《商都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成立商都县村级财务整改领导小组,抽组财政局、审计局、农牧业局相关人员组成2个督导组,深入212个村委会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纠正。
7、个别农村低保办理存在漏洞整改情况。制定《商都县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对低保家庭进行重新核查,取消低保对象15人,追回资金22336元。
三、遵守组织纪律方面
8、民主决策需进一步完善整改情况。制定《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及《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三个制度,在“三重一大”决策中,不仅召开常委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而且始终坚持与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沟通,并邀请其出席“三重一大”决策会议。
对某企业在厂房建设过程中拖欠的600—700万元民工工资,积极协调该企业在2015年中秋节前夕解决了180万元,其余拖欠的465万元于2016年1月26日前已妥善解决。
9、干部选用把关不严,监督缺位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切实加强干部管理监督。针对“政策性安置人员手续不规范,把关不严等问题”,及时召开由组织、人社、民政、编办、人武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进行研究,对2013年以来已安置的人员重新进行审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10、专项整治不彻底整改情况。我县在机构改革合并中有4个单位存在党政分设,超配了4名书记,今年1月份调整干部时已消化1名。其余3个单位超配的3名书记,按照区市要求与超职数配备干部一并在2017年9月底前进行消化整改。对干部职工人事档案审查进行“回头看”,对档案材料进行严格的甄别和审核认定。此项工作已完成,按规定和要求都进行了认定。
11、编制管理不严格整改情况。针对超编问题,已解决19个单位,消化超编人员177人。力争2018年底前将超编人员全部消化。
12、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到位整改情况。针对农村基层党支部引领农民群众核心作用不明显,基层党员教育存在缺位的问题,明确党委(党组)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通过层层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基层党建工作的局面。充分发挥县委党校主阵地作用,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教育,通过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教育活动,保证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继续巩固和完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针对党员年龄老化、文化素质偏低,新鲜血液补充不足的问题,把农村先进分子,尤其是35岁以下的青年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从源头上保证农村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四、遵守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3、基层干部在处理问题上缺乏担当意识整改情况。针对干部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化解矛盾能力不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较弱,个别乡镇干部存在“懒政散政”现象的问题。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结合起来,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扎实开展干部下基层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实心工程”。
每年保证不少于90天的深入基层调研时间,要形成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工作思路和措施,着力解决1-2个实际问题。制定完善了《领导干部考核制度》,重点考核乡镇干部职工自身建设和岗位履职情况。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严肃干部上下班纪律,养成敬业爱岗的习惯。
针对个别领导干部习惯于被动完成上级指示和规定动作,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破解难题上,存在等待观望,不愿担当的现象。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制度》,结合“三到村三到户”工作和“十个全覆盖”工程,选派212名机关干部到村委会任第一书记,对干部进行选派锻炼,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能力和素质。
针对农村基层干部在惠农补贴、扶贫资金、低保和征地拆迁中以权谋私、多吃多占、侵害农民利益的信访较为突出的问题。印发了《2016年县级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安排的通知》,每天都有一名县级领导专门接待上访群众,及时解决处理信访问题,由县级领导对重点信访案件包案,有效地促进了信访问题的解决。
针对拆迁侵害农民利益问题,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对在拆迁中发生的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进行制止。对原幼儿园及周边住户等10户的拆迁遗留问题进行了解决,其中8户按照原开发商补偿标准征收,进行妥善安置,其余2户正在协商解决。
14、存在违规发放包干经费整改情况。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立即取消县处级领导用车、接待包干经费,各项公务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实报实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474—6917629
邮寄地址:商都县党政大楼五楼502室(信封请注明:对商都县关于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中共商都县委员会
2016年5月26日
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向凉城县反馈巡视情况
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于2015年12月4日至2016年1月31日,对凉城县开展了巡视。2016年2月14日,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巡视组巡视工作情况汇报。2016年3月30日,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听取了关于2015年第四轮巡视综合情况的汇报。
2016年5月23日,第六巡视组向凉城县反馈了巡视情况。反馈会前,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文明同志向凉城县委书记王文传达了自治区党委王君书记在“五人小组”会上的讲话精神,石梅组长反馈了巡视意见,王文签字接收了反馈意见。反馈会上,巡视组组长石梅反馈后,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徐志明同志讲话,王文作了表态发言。
巡视组指出,凉城县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有:
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部分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党委书记“一岗双责”意识不强;
纪委协助党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执纪审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管理体系不顺;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
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制安置人员和“吃空饷”问题;
领导干部违规兼职;
自行设立机构和配备干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等问题。
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办理。
反馈会上,巡视组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主要有:
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
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把纪律挺在前面;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
围绕重点领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措施,强化执纪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针对上述问题,巡视组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切实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把纪律挺在前面,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
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和要求。
徐志明指出,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专程来凉城县进行巡视意见反馈,这是集中体现巡视成果的重要环节,是凉城县各级干部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对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凉城县委要保持端正的态度,诚恳接受、坚决整改、不折不扣。
并对凉城县贯彻落实好巡视反馈意见,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主动性。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抓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
三要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王文表示,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任务,明确责任追究,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巡视组组长、联络员,被巡视地区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向卓资县反馈巡视情况
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于2015年12月4日至2016年1月31日,对卓资县开展了巡视。2016年2月14日,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巡视组工作情况汇报。2016年3月30日,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关于2015年第四轮巡视综合情况的汇报。
5月25日,第六巡视组向卓资县反馈巡视情况。反馈会前,自治区党委巡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文明同志向卓资县委书记王晓军传达了自治区党委王君书记在“五人小组”会上的讲话精神,石梅组长反馈了巡视意见,王晓军签字接收了反馈意见。反馈会上,巡视组组长石梅反馈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蔺建军同志讲话,王晓军作了表态发言。
巡视组指出,卓资县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有:
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不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不够有力。
有的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窗口服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服务意识不强、不到位。
公安、交警存在以罚代禁、吃拿卡要,服务态度蛮横和违规乱收费等问题。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程序不规范,对干部“吃空饷”、违规兼职问题清理不够彻底;存在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违规用人、后备干部使用培养不够、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
举债大搞工程建设;挪用专项资金问题严重。个别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滥用职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顶风违纪等问题屡禁不止。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巡视组对卓资县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是要切实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三是要切实从严管理培养使用好干部。
蔺建军指出,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专程来卓资县反馈巡视意见,这是集中体现巡视成果的重要环节,也是卓资县各级干部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对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卓资县委要保持端正态度,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不打折扣。并对卓资县委贯彻好巡视反馈意见,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的要求落地生根,使广大干部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和成效。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承担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
三要强化成果运用,把整改落实工作与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扶贫攻坚、“十个全覆盖”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用整改落实成果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王晓军同志表示,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逐条逐项对账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把整改过程变成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变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过程,变成推动工作和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使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巡视组组长、联络员,被巡视地区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