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银行支行安全保卫工作十项制度
农村银行支行安全保卫
工作十项制度
一、支行行长安全保卫工作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益”、“安全重于泰山”的安全防范意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支行行长是支行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2、支行行长对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决定和规章制度负责具体实施。把安全管理列为经常性的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有直接责任,是第一责任人。积极参加值班守护,确保安全无事故。
3、支行行长要对各项安全制度案例通报等,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对各类技物防设施十分熟悉,并熟练操作。
4、支行行长负责督促、检查本行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库存现金及尾箱款、重要凭证每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作出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总行汇报。
5、支行行长应每月对职工至少进行一次安全保卫教育。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对检查出的薄弱环节加以整改。组织好季度防范预案演习(防抢、防火、防冒领等),坚持群防群治,加强联防工作,以便应付突发事件。教育员工擦亮眼睛,防止诈骗等发生。
6、凡发生一切盗窃抢劫案件(包括未遂),均应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同时向总行保卫部汇报。由于支行行长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而造成案件发生,追究领导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支行安全员工作职责
1、经常向职工宣传“三防一保”工作,负责每周网点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并作出详细记录。
2、协助行长或分管行长搞好四防预案的编组和分工,协调好联防单位的关系。为组织预案演习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并按有关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总行报送预案演习结果。
3、协助行长或分管行长抓好安全防范工作,配合抓好安全教育和警戒教育,做好各项记录。及时有针对性地向领导汇报有关安全防范工作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规划,做职工的表率和标兵。
及时维修、更换和补充。确保各项器材性能可靠,不出故障,并将检查整改情况及时向总行报告。
5、收集、保管、报送各种安全工作材料和报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主办会计安全工作职责
1、履行对内部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内部风险防范。负责做好内部人员的思想工作,关注柜员工作以外的生活圈和交际圈,发现涉黄、赌、毒或其他违反员工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支行行长和总行职能部门报告。
2、对柜员合理分工,确保柜员设置满足制度和工作的要求,监督柜员履职尽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
3、切实加强库房和保险柜管理,严格坚持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双人出入库、钥匙分管和单线交接制度。严格执行授权管理制度和流程,严格执行款包接送制度。
4、监督柜员每天三次轧库,并按规定程序碰对库存现金,营业终了监督柜员换人清库、库存现金入库。做好对账和事后监督工作。
5、做好营业场所、联动门、库房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6、按照现金管理规定,加强营业期间现金的管理工作。
7、为保障本行业务计算机、监控、自助设备、报警等设施安全,正常有序运行,应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和资料保管及按规定查询工作。
8、把好柜面票据业务的真假识别和大额款项汇兑的查询审核关口,谨防诈骗案件发生。
9、关注中午关门期间、班前班后的安全防范工作。
四、临柜人员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责
1、坚持三人当班,双人临柜。
2、坚持复核制度,收款要复点,付款要复核,未经复点的钞券不得收进,未经复核的钞券不得发出。
3、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帐,现金付出先记帐后付款,不得违章操作。现金出库应在开门营业前,现金入库应在关门停业后。
手续,手续不清,不得离开。
5、坚持双人管库,钥匙分管,同进同出,互相配合,互不依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6、非营业时间(包括午休),必须将所有现金、金银、帐册、借据、印章、密押和重要凭证全部入库,不得丢放在营业间或办公桌抽屉内。
7、人员临时离柜,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印章等要入抽上锁保管,退出操作界面;
8、对客户办理大额现金提取、汇办业务时,除按现金管理规定执行外,要提醒、询问客户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严把银行最后一道安全关口。
9、认真办理票据业务和大额款项汇兑业务,严把查询审核关口,谨防发生诈骗案件。
10、不得随便将外人带进营业间,更不允许将营业间作为娱乐、吃喝的场所。
11、不得接受外来人员的药物、饮料、香烟、食品、饭菜、茶水等饮用品,以防不测。
12、禁止在营业间内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和私拉乱接电线,防止发生火灾。
13、营业期间遇到上级或公安部门检查安全保卫工作时,必须有本单位现职领导(应确认在非挟持的情况下),信证齐全,方可接待。否则,不得开门受检。
14、除集中精力搞好业务外,还要随时提高警惕,注意观察柜外异常情况,防止歹徒突然抢劫现金。一旦遇到突然情况,要本着“先周旋,后藏身,再报警”的程序办理。要机智沉着,临危不惧,奋力搏斗。要注意保护好现场,报请公安部门勘查。不得临危脱逃,不敢抵抗。对前者要大力表扬、奖励,对后者要严厉批评、惩处。
15、拒绝黄、赌、毒,远离高利贷。
五、支行网点款包提解交接操作规定
(一)早上接收款包操作规定:
1、网点接包人员必须提前到达网点,做好款包接收准备工作;
2、当总行送款包运钞车到达支行网点后,网点人员必须三人以上持自卫器械到运钞车上提取款包(其中一人负责把守柜台边门,双人以上人员提取款包);
3、提解员打开银箱将款包取出交网点提取人员,提解员携交接登记簿随同网点接包人员共同将款包运送到营业间柜台内办理款包交接(在押运员护送下)手续;
4、网点人员和提解员共同在监控录像下对收到的款包,进行查验封锁情况和核对款包数量,然后与提解员办理款包交接签字手续。
(二)下午送交款包操作规定:
1、网点下午送交款包必须在运钞车到达规定时间之前,将款包封锁好,做好送交准备工作;
2、运钞车到达后,提解员到营业间接收款包时网点人员必须在确认其真实身份后,方可让提解员进入柜台内;
3、网点人员和提解员共同在监控录像下对送交的款包,进行查验封锁情况和核对款包数量,然后与提解员办理款包交接签字手续。
4、网点必须三人以上持自卫器械和提解员共同将所送款包送至运钞车上(在押运员护送下)。
(三)支行网点款包开封操作规定:
1、开包操作:网点人员对收到的“网点现金调解款包”和“网点业务包”,在营业间内必须双人在监控下打开查收。查收“网点现金调解专用包”内的款项和现金调拨单及信件包数量,并进行核对。如发现有误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财务会计部、保卫部等部门汇报处理。
2、封包操作:基层网点当日需上解的款项按照上解款工作要求整理好后,填制现金解款单,实行双人复核同时操作,全程在监控下对款项和现金解款单及信件包一同装入“网点现金调解专用包”并铅封;对上存寄库的其它款包必须双人全程在监控下装包封锁操作。
六、网点值班守护制度
(一)白天值班制度
1、营业期间网点必须三人以上,严格执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2、网点每天上午营业终了至下午上班前为中午值班守护时间。网点中午必须双人以上值班守护,值班人员必须在营业间或金库值班室值班,严禁在宿舍和其它非值班区域值班。
3、网点在中午关门吃饭短时间内,要对营业间所有门窗进行关锁,并进行CK报警布防,饭后值班人员要及时到达岗位,决不允许出现任何情况下的空岗、脱岗现象。
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进行与值班无关的其他活动,严禁喝酒,严禁以任何理由让无关人员进入,严禁随意开启外围门。
5、值班人员必须熟知守卫目标的相关情况和守库制度,上岗时要检查保卫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
(二)网点夜间值班守护规定
1、营业网点下午营业终了至次日早上期间为夜间值班守护时间,农村支行网点必须安排1
2、夜间值班主要职责:负责网点夜间安全防范设施的检查落实和网点夜间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报警处置工作;负责网点CK报警后(包括误报)的检查和公安部门出警的配合检查及相关事项处置汇报工作。
3、夜间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值班电话畅通,要熟知报警电话和本行及保卫部门负责人的联系电话;
4、网点夜间行政值班地点应在宿舍或其他值班地点,禁止一人在网点营业间(厅)内部值班;
5、值班人员要按时到达岗位,不得私自与其他人员调换班次,决不允许出现任何情况下的空岗、脱岗现象。值班期间严禁喝酒,严禁以任何理由让无关人员进入或留宿营业间内,严禁随意开启外围门。
6、 值班人员必须熟知守卫目标的相关情况,上岗时要检查保卫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关好门窗、落下窗帘,检查监控设施、CK110报警器、值班电话和消防器材的技术状况是否良好,对CK110报警器按规定及时布撤防,并认真填写值班情况记录。
7、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和公安机关的安全保卫检查,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要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应付各种情况,确保本行集体资产和人身安全。
七、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各支行对监控系统实行专管专用、专人负责,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业务精、事业心强、素质好的同志具体负责,并落实其管理责任。
2、保持监控设备和探头整洁,所有监控设备必须按规定位置放置,不得随意变动,不得将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带入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干私活、吃零食和从事一切娱乐活动,每日下班前必须清扫监控机房。
3、未经批准,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监控机房。不得在机房内拍照、摄像。未经总行批准,录像文件不得随意调看,不得将录像资料拷贝带离机房给外人阅看、调看;公安部门要侦破案件需要提供监控资料时,必须出具相关手续并经总行批准。客户与支行发生业务纠纷,需调看录像,必须经总行保卫部门批准。
4、各支行监控值班管理人员必须按操作程序正确开、关机器,严禁直接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摆弄设备,不得逆程序操作,要做好监控设备密码、口令的保密工作。正常工作状态下,保持24 小时处于开机状态,不允许随意关机,关机须征得总行保卫部门同意。
5、各单位对监控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必须做到每天1-2次对监控录像画面及资料保存进行调看查询,检查是否录像工作,并及时做好记载;要做好机房的防火、防高温、防雷电、防盗、防泄密工作,监控设备如有故障、损坏,严禁自行拆卸修理,确保监控设备正常、
6、各支行要建立监控设备使用情况登记制度,检查维修设备,调阅查看录像资料必须及时登记,详细记载。
7、支行行长、主办会计、安全员必须对监控录像资料调阅查询、设备检查一般维护方法要会操作。
8、对检查发现的监控录像设备的故障,自身能及时维护修理到位的要及时修复到位,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报告总行信息科技与保卫部门派人处理。同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八、支行网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营业网点实行行长负责下的逐级岗位防火责任制,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二)各单位对干部职工要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营业室、库房等场所要有“注意防火”字样,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营业室、库房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化学物品、炮竹等),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四)规范电器和用电工作,经常对电源、电线、电器设备等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维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电炉。
(五) 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摆放要到位,并始终保持良好状态,一旦发生火情,即可使用。
(六)在遇到火灾险情的情况下,除正确处置和有效防范外,还要视情及时报警(火警119),并向上级报告。
(七)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实行每日营业终了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八)针对本单位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九)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台账。
九、支行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一)支行行长对安全保卫检查工作负全责。必须每月对本行所辖网点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每月查一次库。
2、分析和排查本单位员工思想状况、重点人员和苗头性问题。
3、检查内部岗位防范责任落实情况。
4、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职工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情况。
5、检查营业场所门窗等物防设施的防范状况。
6、检查监控录像系统和CK报警系统运行状态和管理情况。
7、检查消防器材和自卫武器使用管理情况。
8、检查库房钥匙管理、交接、登记及守护值班制度的执行情况。
9、检查押运、提解、交接、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10、检查员工预案熟知程度和实施演练情况。
11、检查柜面日常防范管理和措施落实情况。
(二)安全员(主办会计兼)必须每周对本行所辖网点进行一次安防措施全面检查,必须每日对柜面人员内控制度执行和技物防设施进行检查落实。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网点三人当班,双人临柜制度的执行;
2、检查监控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3、三人以上携带自卫器械送包;
4、检查柜面人员业务办理、现金及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制度执行情况。
5、检查柜员安全防范和柜面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6、检查营业场所门窗等物防设施的防范状况。
7、每日坚持1-2次检查监控录像系统运行情况和定期检查CK报警系统运行状态。
8、检查消防器材和自卫武器使用管理情况。
9、检查库房钥匙保管使用、交接登记及守护值班制度的执行情况。
10、检查押运、提解、交接、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11、营业前及营业终了的安全检查工作。
(三)柜员每日对自身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做到及时纠正工作存在的问题。
(四)支行行长和安全员(主办会计兼)对每次检查的情况,都要在各自专用检查簿上作详细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加以整改落实。
(五)检查方式:安全保卫检查以普查和抽查、自查与互查、、定期查与不定期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
(六)检查工作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不走过场。
(七)检查人员有权对违规违章情况作出现场的经济处罚和提出处理建议,对检查结果有权向上级报告、向下级通报,特殊情况有越级报告的权力。
(八)遇有公安部门、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对支行的营业网点进行安全检查的,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由总行保卫人员陪同,出示相关证件,经被查单位验证确认后,方可开门进入营业场所;需要检查金库安全的,还必须有被查单位领导在场;非本行系统人员不得进入金库内部检查。
十、支行网点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一)防抢劫处置预案
1、网点营业期间发生抢劫等暴力案件时,柜面一线员工要沉着冷静应对,按照“先周旋、后藏身、再报警”原则处置,临柜人员迅速按下110 紧急报警按钮,条件许可的同时用手机或电话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2、支行行长或主办会计立即组织指挥抗击(行长不在,主办会计负责指挥),坚持到公安及联防人员到来。
3、柜员保护现金迅速入库或转移安全地方,然后投入战斗,在行长或主办会计指挥下,以柜台和防弹玻璃为屏障,用狼牙棒、木棍和灭火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防范器材抗击犯罪分子。
4、外勤人员要迅速出门想方设法向周围联防单位报警或呼喊周围群众投入战斗,捕捉犯罪分子。
5、如犯罪分子在营业室外持枪、持械抢劫:柜面人员要临危不惧,以现金不多或钥匙不在等理由设法稳住犯罪分子,同时记住罪犯的人数、相貌和装束等特征,等待公安人员和援兵到来。
6、如犯罪分子闯入营业室内持枪、持械抢劫:柜面人员要在保护好自己的情况下机智勇敢地与犯罪分子周旋,尽量不要用言语激怒罪犯,想方设法拖延罪犯,等待公安人员和援兵到来。
7、如犯罪分子持枪、持械挟持人质抢劫:被挟持人质要随声附和冷静避免刺激罪犯,营业网点负责人要及时出面了解罪犯的要求,表示口头应允,保证人质安全,可按照罪犯的要求,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分多次小面额付款来拖延时间稳住罪犯,等待公安人员和援兵到来。
把握的情况下可制服擒获罪犯。
9、如犯罪分子逃跑,柜面人员不要追击,要保护好现场,向公安人员详细说明事发经过、罪犯人数、特征。外勤人员可出门呼叫联防单位共同追击罪犯,向公安人员提供罪犯人数,出逃路线、方向、车辆等情况。
(二)防款包被冒领处置预案
1、运钞车收库款包到达网点之前,网点人员必须做好款包送交准备工作,必须携款包在营业间柜台内等候;
2、运钞车收库款包到达网点后,网点人员对前来收取款包的提解员必须在确认是总行规定(备案)的专职提解员真实身份(确认非挟持情况下)和规定车辆后,放其进入柜台内办理款包交接工作;网点三人以上并持自卫器械共同护送款包到车上。
3、网点对前来接款包的人员、车辆有怀疑时,有权检查其有效证件,并可向总行保卫部或押运单位电话核实无误后再交接款包。如有可疑,不得移交款包或装钞。
4、网点对发现的可疑接款包人员和运钞车辆情况,及时向保卫部门和本行行长报告,必要时可报警;对发现的可疑接款包人员和运钞车辆情况在核实是冒充的后,要尽可能向周边网点通报冒充的信息。
(三)发生火灾事故处置预案
1、当网点发生火灾时,发现人员应大声呼喊“救火”,负责人迅速指挥全体人员扑灭初期火源,如火情一时难以扑救,并命令一人外出呼援或急打“119”报警,同时向支行行长报告。
2、柜员人员将现金及所有重要凭证、印章、帐册等重要物品迅速入库或转移到安全地带,然后投入灭火战斗。
3、外勤人员听到火情迅速呼喊联防单位和周围群众,利用一切能用的东西扑灭火灾。
4、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