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极(中国)直销员计酬奖励制度
无限极(中国)直销员计酬奖励制度
(试行版)
无限极(中国)遵照《直销管理条例》关于直销员报酬的有关规定制定直销员计酬奖励制度。计酬奖励制度以多劳多得为原则,鼓励直销员努力为顾客提供优质的售前、售后服务,不断提高销售业绩,通过无限极(中国)提供的直销业务获得相应的回报。
直销员计酬奖励制度各项内容说明如下: 1 、基础销售佣金: 10 %
直销员个人销售达到指定的营业额,可获相应比例的基础销售佣金,最高佣金比例可达 10% 。个人营业额与佣金比例如下:
基础销售佣金设有两项优惠政策:
1) 连续两个月的个人营业额可以累计,以便达到较高的佣金比例; 2) 佣金比例只升不降。 2 、超额销售奖金: 12.5 %
凡直销员月度个人营业额超过 10,000 ,可获得超额部分的 12.5% 作为超额销售奖金。
3 、优秀业绩奖金: 6 %
为了鼓励直销员不断提高销售业绩,公司设立优秀业绩奖金。直销员按其月度个人营业额 ( 必须达 10,000 以上 ) 获取相应比例的优秀业绩奖金,最高奖金比例可达当月个人营业额的 6 %。个人营业额与奖金比例如下:
4 、顾客服务奖金: 1.5 %
为了鼓励直销员提供优质服务,扩大稳定的消费群体,公司设立顾客服务奖金。凡直销员当月为新顾客讲解产品知识、提供零售服务,促其成为新的优惠消费者,可获相应的顾客服务奖金。
上述基础销售佣金、超额销售奖金、优秀业绩奖金和顾客服务奖金构成直销员的报酬总额。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金额计算,报酬总额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金额的 30 %。无限极(中国)严格按照此项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