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流程及制度
02-05
辞职流程及制度
1.0 目的
规范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作业﹐使公司员工离职有所依循﹐工作不受影响。 2.0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人员。 3.0辞职流程
4.0 作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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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公司员工正常情况下辞职均依本流程及制度办理。
4.2. 本公司正式雇员辞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主任职位以上人员须提前二个月申请﹐经理职位
人员须提前三个月申请﹐少于规定期限可以用薪金代替。
4.3. 新雇之雇员入厂未满七天离职者公司一律不给予结算工资﹐入厂未满一个月离职者公司将会扣除其一个星
期薪金作为培训费用﹐入厂未满试用期离职者必须提前半个月申请或以薪金代替。
4.4. 申请离职员工需填写辞职申请单交至行政部作记录。
4.5. 当行政部收到辞职申请单时﹐应实时以E-mail 形式知会三位老板﹐并退回辞职申请单交给其部门主管。
4.6. 该部门主管收到行政部退回的辞职申请单时﹐根据该员工平时工作成绩作出评估, 优秀者加以勤导挽留﹐不
管结果是与否﹐该部门主管或经理必须在七个工作天内作出结论并审批交给行政部。
4.7. 雇员离职到期时﹐必须于当天下午16﹕00前持已批准的>和>及工
卡交行政部办理手续。
4.8. 离职人员必须把工衣﹑工帽﹑工卡﹑工鞋﹑衣架﹑锁匙及其它公司财物如数交还至行政部﹐否则﹐以薪金
扣除。
4.9. 离职人员办妥手续后﹐把>及>交给行政部主任签名﹐会计部才可发放
其离职者工资。
4.10. 所有离职人员在出厂时必须主动配合保安接受检查﹐如拒绝或阻碍检查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其外出。
5.0生效日期﹕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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