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和谐之美
作者简介:广宁,山东艺术学院艺术文化学院 2010级研究生 专业艺术学(艺术管理理论) (山东艺术学院艺术文化学院 山东 济南 250300) 摘 要:和谐美是古代美学家最早提出的一个范畴,不论是在中方还是西方,都有着众多不同的表述,但是和谐美是中外共同追求的最高审美目标。在艺术审美范畴中,优美和崇高的形象特质也趋向和谐美,是对和谐美的回归与认同,体现了和谐美的重大的理论美学价值。和谐美在作为最高的审美理想追求对于社会文明的进步和个人全面发展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关键词:和谐美;中和;优美;崇高;美学价值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2)12-0000-01 一, 和谐美的历史渊源 首先,在西方美学史中,毕达哥拉斯学派最早提出美即和谐的观念。他们认为美是由一定的数量关系造成的和谐,并把数的比例关系推广到建筑、绘画等艺术领域。他们强调美是按照数的原则,使不同元素达成统一。但是毕达哥拉斯学派主要强调的是形式美,这是最早的和谐美思想,也是最早的形式美流派。随后,亚里士多德改造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理论,将以数为本源的和谐论思想转化为具体事物形式的和谐论。他强调美的事物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量的原则,二是秩序的原则。亚里士多德的和谐美理论依然偏重于形式。 其次,柏拉图美是理念说。柏拉图指出“理念”是万物的本源,是第一性的,具体的事物是第二性的,是由理念派生出来的。人世间具体的事物只不过是理念的摹本。 再次,德国古典主义美学的美是自由说。康德认为将人与自然、 主体与客体、感性与理性结合起来,在和谐统一中产生的自由称之为美。康德从审美判断入手,认为审美判断一方面离不开个人的主观感受,另一方面又具有可传递性,期待普遍赞同。这种赞同不依赖于概念,但同时又要求具有普遍性,这就造成了一种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康德提出了形象力和理解力的和谐运动。康德认为美没有明确的概念也无明确的利害关系,因此它是无目的的,但是美又合乎目的性,因为它符合想象力和理解力的和谐自由的活动目的。 最后,马克思的美源于“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肯定人的劳动实践,和谐、自由是美的根本特征。特别强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和谐美的四层含义 从和谐美的发展历程中可以看出,和谐美的思想存在着众多表述,通过这些表述,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和谐美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另一方面都认为和谐为美,但主张大有区别。和谐美的含义大致分为四个方面。“(1)形式的和谐。人、物、外在形式的大小、比例及其组合的均衡、和谐(形式美)。(2)内容的和谐。即主观与客观、心与物、情感与理智的和谐(内容美)。(3)形势与内容的和谐统一(生活美,特别是艺术美更以此为主要的要求)从唯物主义说,首先是内容的和谐。内容的和谐要求形式的和谐,并规定者内容和谐之间的和谐统一。(4)而内容的和谐又决定着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个性与社会的和谐自由的关系,这种和谐自由的关系集中体现为完美的、全面发展的人(在艺术中则体现为理想的典型和意境)”。① 三,和谐美的理论价值 和谐是西方美学的一个主要概念,虽然在其发展历程中存在众多的表述,主张也各有不同,但是和谐美一直被西方认为是审美的最高目标。中国也追求和谐美,与“和谐”相近的是“中和”,中和美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本。它经历了“和”、“中”、“中和”等概念的演化,是一个源远流长、贯彻始终的概念。“中”主要指不偏不倚、刚柔并济。“和”多指和谐、和美、调和。“中和”的思想在发展中逐渐丰富和深刻,从最开始的“礼乐”范畴逐渐扩展到道德、哲学、艺术等多个领域。总之,和谐是中外共同追求的最高审美理想,是具有重大意义的理论美学价值。和谐在作为最高的审美理想追求对于社会文明的进步和个人全面发展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和谐是人类基本的价值取向,把和谐作为审美理想的最高形态。审美活动是一种有价值的活动,它追求的是满足人类心灵的精神价值。中国美学中讲究人和、政和、天和、心和四种关系。在中国古典美学范畴中形与神、文与质、情与景、虚与实等关系中都体现着对和的追求。在西方美学中和谐也与诸多美学范畴有关,例如优美、崇高等。优美作为西方美学范畴,在形态和特征上都表现着和谐美的特质。优美在内容表现的不是激烈冲突,而是内容形式自由的和谐统一。在形态多具有秀丽、小巧、宁静、柔和等特点。例如在达芬奇的《蒙娜丽莎》中,达芬奇巧妙地刻画了一位矜持安详的妇人的形象:稍翘的嘴角,舒展的笑肌,平静的微笑,安详的仪态。这种矜持与安详传递给观赏者一种优美的感觉。因此,优美所表现的不仅是内容形式的统一,更是情感上的和谐自由和安静平和。崇高与优美不同,它在艺术作品中大多体现为主体在面对巨大客体对象压抑和排斥的情境下显示的对客体的超越的人格精神,体现了人的本质力量在实践中的高扬。但是,崇高的结果也是趋向于和谐,和谐是崇高的自由表现。奥运会上的体育健将、感动中国的模范人物均表现出坚强不屈的人格力量,从而映射出人类高尚的情操和理想境界。最终表现的人类历史使命与社会理想的和谐一致。 当然,不管是在美学范畴中也有不和谐的现象。如丑、荒诞,在其主客体关系中,不仅表现为客体对于主体的极大压抑,同时也表现对于人类精神的扭曲,呈现出负面的消极力量,则很难向和谐之美转化。 其次,审美的基本功能追求是合目的性与规律性的统一。马克思强调人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的。和谐美充分体现审美实践合目的性和规律性的统一。“合目的性就是包括对象在内的审美活动能够体现人的本质和目的,能够提升人的本质并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合规律性就是要求在审美活动当中, 既要体现对象的内在本质和基本规律,又要体现审美活动的规律”。②在艺术美学范畴中,优美和崇高都体现了审美活动的目的性和规律性。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富有诗情画意,情调和谐统一,着重写荷花、荷叶、荷香以及池塘周围的景物,情景的柔和与恬适给人们以赏心悦目的优美感。似乎文章没有什么积极的思想内容,但是作者着意描写的自然景色,正是反映了作者对优美自然境界的追求和对现实黑暗的抗议,这篇散文寄托了作者在现实生活重压下难以舒展的精神的优美境界。文章体现了真与善,合规律性和目的性相统一的美。在崇高美学范畴中也追求两者的统一。康德说:“这种对适宜于表现出心灵本身固有的崇高,因为真正的崇高不是感性的形式所能容纳的。他所涉及的是无法找到恰合的形象来表现的那种理性观念(但是正是有这种不恰合)这却是感性形象所能表现出来的,才把心里的崇高激发起来,例如暴风浪中的大海远不能说是崇高的,只能说是形状可怕的。一个人必须先在心中装满大量观念,在观照海景时才能激起一种情感。正是这情感本身才是崇高的,因为这是心灵受到激发,抛开了感觉力而去体会更高的符合目的的观念”。③ 再次,和谐美的价值追求和人文关怀最终归结为人的全面发展。审美活动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一部分,其主体是人类自身,这就要求审美主体自身的健全和和谐,要求审美主体关照审美客体蕴含的和谐时,通过移情,达成某种审美契合,从而提升自身。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美学追求的最高境界,和谐美体现出对人类的终极关怀。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全面发展就是人自身内部各要素、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全面发展。在中国古代,也追求人生境界和审美境界的和谐统一。儒家十分重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强调以“和为贵”来处理情感欲望与道德的关系,以达到人自身,人与周围环境的和谐一致。 总之,在美学史上,和谐美是古代美学家最早提出的一个范畴,不论是在中方还是西方,都有着众多不同的表述,但是和谐美是中外共同追求的最高审美目标。在艺术审美范畴中,优美和崇高的形象特质也趋向和谐美,是对和谐美的回归与认同,体现了和谐美的重大的理论美学价值。和谐美在作为最高的审美理想追求对于社会文明的进步和个人全面发展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注解 ① 周来祥:《周来祥美学文选》(上),312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② 梁振南:《和谐美的理论价值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4月,第二期; ③ 朱光潜:《西方美学史》,367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