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权力和义务
面对教育新形势,教师的权利和责任是什么?你认为你能否胜任目前的教育教学工作?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教师的作用也愈加显著,对教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保护教师应有的权利和监督教师应尽的责任,我国于1933年10月31号颁布了我国教育史上第一部关于教师的法律《教师法》该法律对教师的性质与任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可见,教师在执教当中,享有特殊权利,也有履行的义务。
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享有由《教师法》规定的权利,是国家对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可为或不可为的许可和保障。教师的权利与教师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所享有的民事权利、政治权利等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教师享有权利有如下几个:
(一)教师享有教育教学权。此权利是指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
学改革的实验”权利。
(二)教师享有科学研究权。此权利是指教师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
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三)教师享有指导评价权,此权利是指教师“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
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这是与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相适应的一项基本权利。
(四)教师享有获得报酬待遇权。此权利是指教师“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
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
(五)教师享有参与学校管理权。此权利是指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和教育行政部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主管理”的权利。
(六)教师享有培训进修权。此权利是指教师“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权利。这是教师享有的接受继续教育、不断获得充实和发展的权利。 教师的义务,是指教师依照《教师法》及其他的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或不得做出的一定行为。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如下几点:
(一)教师应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是指教师应自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
业道德,为人师表”的义务。
(二)教师应该贯彻教育方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指教师应该履行“贯彻国家
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义务。
(三)教师应该依法教育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是指教师机应当履行“对
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教育及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的义务。
(四)教师应该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指教师履行“关心爱护全体
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义务。
(五)教师应该制止侵害学生的行为,保护学生健康发展。指教师应该履行“制
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
(六)教师应该提高思想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指教师应该履行“不断提高思想
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的义务。
当然,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因此,作为教师,既是权利的享受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权利应正确地行使,义务须自觉的履行。以上就是新时期教育教师应有的权利与应尽的责任。
回顾工作至今,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自问问心无愧。学校规划的任务与教程,本人都能如期完成,无论是课前的准备,亦或是课堂的讲解,亦或是课后的与学生近距离沟通,本人都是尽心尽力,不求最好,只求更好。对于教师该尽的职责,也都自觉的履行,当然,在处理学生犯错方面的方法还有待提高。除此,也坚决捍卫自己应有的权利不受侵犯。而对于本人能否胜任教师一职本人也无需辩解,从学校和学上对自己的好评,相信显而易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