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下达我市公安系统招收警察计划的请示
穗人发〔2006〕125号
关于组团赴省外高等院校招聘2007年
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我局将在近期组织广州地区确有需求有接收能力的用人单位,到全国高校较集中的城市招聘我市紧缺急需的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时间
2006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行程安排和费用另行通知。 二、招聘路线
根据往年我市接收高校毕业生的区域分布和各用人单位对2007届高校毕业生的需求情况,拟以北京、西安、武汉、成都、重庆、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等全国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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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集中的城市作为招聘重点地区。
三、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由我局统一组织、统一联系,采取综合组团和行业组团两种形式,在校内或校外举办专场招聘会。校内招聘选定一所高校集中招聘,并负责联系当地其他高校毕业生参加。用人单位如有进入其他高校招聘等特殊要求的,我局也一并协助联系,由各单位自行前往。
四、报名办法
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参加赴省外高等院校招聘2007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回执》(见附件),并于2006年9月29日前送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事业单位要按照《关于编报2007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局计划与人事关系处报送招聘计划,招聘公告要提前在本地有关媒体公布(可在中国广州人事网上公布),并在省外招聘现场公告招聘的信息(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和考试、考核的时间、内容及形式等)。
(二)本次招聘活动整体宣传费用和摊位费由我局统一承担,不再向招聘单位收取。活动期间各招聘单位的食、住、行(含往返机票、招聘地的用车)等费用自理。为方便管理、统一行动和降低费用,这次招聘活动的食、住、行等事宜委托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承办。
(三)每个城市招聘时间为3—4天,每个单位原则上限1—2人参加,招聘海报由各单位自行制作。
附件:参加赴省外高等院校招聘2007届毕业生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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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局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联系人:苏捷、邓仕平,联系电话:85598910、85598799,传真:85596419、85598799) 主题词:人事 招聘 毕业生 通知
广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6年8月30日印发 — 3 —
附件
参加赴省外高等院校招聘2007届
高校毕业生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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