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国分配原则的公平性
试析我国资源分配的公平性
(2011级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班 化工学院 )
摘要:分配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应坚持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公平原则。本文以我国资源分配的公平性为主题,阐述了我国多元化的分配方式和公平的内涵,以及资源分配不公平的表现、危害,产生的主要原因和如何正确看待这种不公平问题。
关键词:分配制度;公平原则;多元化。
前言
我国现行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收入分配领域必然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是我国经济获得巨大发展的时期,也是问题积聚和矛盾凸现的时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越来越呈现多样化、多元化,各种社会问题、社会矛盾也随之出现。突出表现在,同经济发展相比,社会发展严重滞后,社会矛盾凸显,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存在着的不同程度的社会不公平现象,如收入分配不公,行业垄断,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拉大,社会保障以及公民教育领域中资源分配不合理等等。老百姓常说的“一大二难三高”即收入分配差距大,说真话难、反腐败难,教育收费高、看病收费高、买房价格高,反映的正是社会公平问题。
一、我国多元化的分配方式
分配是整个社会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社会产品分配所采取的任何一种分配方式,都受生产条件所决定,并反过来对生产施加影响作用。各种不同的分配方式在促进生产和经济发展,调节社会关系,维持社会稳定方面,分别起着不同的作用.
在我国现阶段,实际上并存着多种分配方式,其中较为普遍地能够被人们接受为具有一定公平性的,可以大致归结为四种:(1)按劳的分配;(2)接资的分配;
(3)接人的分配;(4)按需的分配。
按劳的分配是以每个人付出的劳动量为依据而进行的报酬分配。这是一种相对于劳动尺度而言是公平的分配方式,它允许和鼓励劳动者通过付出更多的劳动而获得更多的报酬收入。这种分配方式用于经济活动中,能起到鼓励勤奋和提高效率的作用。
按资的分配是指投资者以赢利或者分利的方式获得收入。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逐步认识到,为了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实现国家兴盛,人民富裕,必须发展多种经济形式,鼓励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从理论上确认按资分配的
合理性,是社会主义实践发展提出的要求。允许和鼓励资本参与收益分配可以调动个人投资者的积极性,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按人的分配也称为平均的分配,这种分配不认真计较每个人的贡献大小而分配给每个人以同等份额的报酬。它相对于所谓人的生存和平等消费权利这一尺度来说是公平的。我们以前在很长时间内所实行的其实并不是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而是实行平均分配即按人的分配为主的制度。目前,在我国,按人的分配方式事实上仍占有较大比例。在一些团结的集体或小型协作活动中经常采用这种分配方式;在总数中拿出一部分来按人分配,是每个单位和部门都经常采用的分配方法;国家也经常以平均的方式,比如按户口分配一定数量的消费资料。在某些情况下选用按人平均的分配方式,是希望维持和促进社会、集体或团体的愉快与和谐的关系。按需的分配在这里不是指未来社会最终所要达到的那种最高级的分配形式,而是指在一切社会的分配结构中都普遍存在着的一种情况,即社会经常要按照社会成员的某些特别需要而分配给一定的消费资料。按需的分配也称为“家庭的”分配,一般的家庭对家庭成员的分配提供着按需分配的粗略的模式。在社会上,福利、救济,义务教育,公费医疗,或者某些属于“为公”的个人需要,以及社会有选择地为了促进个人发展,经常要采用按需的分配方式。
二、社会的公平性
公平是一个内容广泛的集合概念,就其内涵来说,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经济层面,体现在初次分配过程中,与市场规则基本一致;二是行政、福利制度层面,主要通过再分配实现。
对于我们当前的分配制度经常出现一种误解,即认为我们在分配政策上偏重效率而忽视公平,或者说是为了追求效率而不得不牺牲公平。这种把公平和效率对立起来的公平观是值得商榷的。能把我们的政策说成是不公平的吗?不公平现象能够得到辩护吗?即它们能够被看做是为了获得效率而必须付出的代价从而具有某些合理存在的理由吗?为了澄清认识,有必要对公平、效率及公平性的 标准等概念进行较为深入地讨论。
公平经常被人们看做一种现成的尺度。实际上,公平本身不是尺度,而是持一种尺度依以进行度量的结果。抽象的和绝对的公平是不存在的。公平总是相对于某一特定的尺度而畜才有意义。就是说,公平具有相对性。相对于某一尺度而言是公平的,相对另一尺度来说就成为不公平的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将相对于不同的尺度建立其公平性;在阶级社会中,不同阶级也将相对于不同尺度建立起不同的公平性,因此,公平的相对性又表现为公平具有历史性和阶级性。
马克思主义肯定公平具有相对性,否定任何建立在某种抽象的人的平等权利基础之上的绝对公平的存在;同时,也反对把这种相对性推向极端,从而把公
平完全看成是因人而异,没有任何客观尺度的相对主义观点。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一种抽象的人权,以及人的普遍的公平感,都不是公平性的客观尺度。社会的分配原则和分配方式不是“由纯粹的意志行为来决定的”某种可以随心所欲地进行设计的方案,而是社会生产历史发展的产物,最终“是由生产来决定”,是由“生产条件的分配”和“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
分配公平在社会主义新时代得到了理论创新,中共十七大报告就目前中国每况愈下的收入差异有了新的论述,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在初次分配上强调公平,这在改革开放以来属首次。此前,我国处理收入分配的主要原则是: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但两个层面的公平在彼此关系上是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的,因此,在我国推行“再分配中注重公平”这一收入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就必须对两者进行统筹兼顾,实现两者和谐统一。
三、社会资源分配不公平的表现
随着改革的推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提高,不可避免会出现阶层分化,公平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就日益显露出来。
在各类不公平现象中,当前反映最为强烈的是收入分配不公和贫富差距拉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的收人水平普遍提高,人民生活已经达到小康水平,但在收人分配方面,差距在持续扩大,反映贫富差距的指标也在上升。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从 1985 年-2003 年的18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 4.3﹪,而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 8.7﹪。仅仅是货币上的差距,若考虑到各种补贴和福利,差距将更加明显。2003 年全国居民消费水平为人均 4058 元,其中农村居民人均消费为 2399 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水平为 8265元。2004 年《中国统计年鉴》资料显示:1989 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例为 2.28:1,2002 年扩大到 3.11:1,2003 年是 3.23:1。加上各种福利差距,实际达到 6:1。这个数字充分说明,经济越发展,城乡收入差异越显著,相对来说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越缓慢。
第二,行业收人差距拉大。从整个社会来看,金融、电力、电信、水电、石油等垄断行业收入大大高于一般行业。来自国家统计局的 2004 年的《中国统计年鉴》显示,2003 年全国职工平均年工资为 14040 元。其中,非垄断行业的农林牧渔业职工工资为 6969 元,电力、煤气、水等垄断行业是 18752 元,而金融保险业职工高达 22457 元,为农林牧渔业职工年工资的 3 倍。
行业间的收入差距还表现在,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收入高于普通企业职工的
收入。如果直接创造物质财富的生产部门的职工收入过低,要么是因为经济效益低下,要么是因为社会分配的不公。如果是分配问题,那么行政事业单位的这部分高收入恐怕要来自于对企业利润的不公平的剥夺。
垄断行业的不合理收入,高层管理者薪酬过高,违背了市场规律,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和社会不稳定,对经济发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同时也是造成收入差距拉大的根源之一,早已引起普通民众的不满,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
第三,我国不同区域之间的发展很不平衡,地区之间居民收人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从 2002 年各省市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看,最落后的西部省份只有 3121 元,而最发达的东部省份达到 15822 元,是最落后省份的五倍多,最发达的上海市已达32258 元,是最落后省份的十倍多。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3 年 10 月 30 日报道,2002 年,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分别为 70744 亿元、31385 亿元、和 15891 亿元,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差距较 1999 年有所扩大,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差距也在扩大。
第四,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差距过大。2004 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到 2002 年上半年,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 45﹪,10﹪最低收入的家庭只占 1.4﹪。2003 年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最高收入户是最低收入户的 8.50 倍,是困难户的 10.31 倍。收入分配领域的不公平,主要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社会成员收入渠道多、缺乏规范,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发展不协调所造成的。
四、分配不公平所产生的危害
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直接影响社会安定。过大的收入差距以及分配过程中的不公已经对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影响。各种群体性事件、各种经济犯罪、刑事犯罪问题日益突出,收入差距过大和分配矛盾突出是重要诱因之一。
社会收入分配关系在某些领域存在秩序混乱,不规范以及非法收入较为严重。转型时期的市场秩序混乱直接引发分配的不公,而某些部门和个人利益的膨胀又直接推动和助长分配秩序的混乱,借助非法手段而实现暴富,是导致社会分配不公的重要表现。
社会保障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由于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性,致使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仍然没有被完全纳入其中。目前,城乡仍然存在很大一部分贫困人口,收入增长速度缓慢,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存在体制缺陷和政策漏洞。一是对居民收入的真实状况缺乏全面掌握,尚未形成对社会收入状况的基本监控体系和能力。二是税收制度对收入差距的调控存在制度缺陷。
五、当前我国分配不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
从总体上来看,这些社会不公平现象的产生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有认识上的原因,也有实践中的原因。综合分析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
1、社会主义发展中的客观因素
第一,改革是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渐进过程,改革开放之前,分配上是平均主义大锅饭,社会普遍贫困,收入差距不大,社会分层、分化不明显,公平问题没有凸现出来。随着改革的推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提高,不可避免会出现阶层分化,公平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就日益显露出来。
第二,我国社会主义是在经济落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临的首要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由于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方面缺乏经验,又没有成功的范例可以借鉴,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摸着石头过河”。所以,在经济发展中,过于注重经济发展指数、偏重各地各级政府官员政绩,导致一些方面发展比例失调,社会发展滞后。加之市场经济追求效率的要求,容易使人们忽视公平问题,导致使一些不公平问题出现。
第三,我国幅员辽阔,生产力发展具有多层次性,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 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相比,占有地理优势和政策优势,这是造成地区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之一。
2、保障公平的相关制度的缺失
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面临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双重压力,对一些社会问题的预防和清除缺乏经验甚至是不够重视,在有关社会公平制度建设上出现了问题,如由于体制机制的不完善导致垄断、腐败等非法牟利现象,国家对收入分配调节不力,有关的社会配套改革和制度建设不完善,相关法律不健全,社会保障滞后等导致社会利益分配失衡,加剧了一些社会不公平现象。
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是经历了长达几百年时间才由社会的严重不公平发展到今天的社会高福利、高效率状态的。我们要在这几十年内走完资本主义三四百年发展路程,任务确实是相当艰巨的。
3、事实上的个体差异
不可否认,由于每个人出生的家庭条件不同,生活的自然地理环境不同,个人的天赋、能力等也有很大差别,这些都会造成的收入上差距。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分析的那样,这些由于个人客观因素而形成的劳动结果的差异,是按劳分配本身存在着的事实上的不平等。
4、思想认识原因
第一,中国历史上“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观念深深影响着人们的思想,使人们往往不能从现实的经济基础和历史合理性的角度去看待公平。人们对于社
五、当前我国分配不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
从总体上来看,这些社会不公平现象的产生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有认识上的原因,也有实践中的原因。综合分析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
1、社会主义发展中的客观因素
第一,改革是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渐进过程,改革开放之前,分配上是平均主义大锅饭,社会普遍贫困,收入差距不大,社会分层、分化不明显,公平问题没有凸现出来。随着改革的推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提高,不可避免会出现阶层分化,公平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就日益显露出来。
第二,我国社会主义是在经济落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临的首要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由于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方面缺乏经验,又没有成功的范例可以借鉴,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摸着石头过河”。所以,在经济发展中,过于注重经济发展指数、偏重各地各级政府官员政绩,导致一些方面发展比例失调,社会发展滞后。加之市场经济追求效率的要求,容易使人们忽视公平问题,导致使一些不公平问题出现。
第三,我国幅员辽阔,生产力发展具有多层次性,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 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相比,占有地理优势和政策优势,这是造成地区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之一。
2、保障公平的相关制度的缺失
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面临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双重压力,对一些社会问题的预防和清除缺乏经验甚至是不够重视,在有关社会公平制度建设上出现了问题,如由于体制机制的不完善导致垄断、腐败等非法牟利现象,国家对收入分配调节不力,有关的社会配套改革和制度建设不完善,相关法律不健全,社会保障滞后等导致社会利益分配失衡,加剧了一些社会不公平现象。
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是经历了长达几百年时间才由社会的严重不公平发展到今天的社会高福利、高效率状态的。我们要在这几十年内走完资本主义三四百年发展路程,任务确实是相当艰巨的。
3、事实上的个体差异
不可否认,由于每个人出生的家庭条件不同,生活的自然地理环境不同,个人的天赋、能力等也有很大差别,这些都会造成的收入上差距。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分析的那样,这些由于个人客观因素而形成的劳动结果的差异,是按劳分配本身存在着的事实上的不平等。
4、思想认识原因
第一,中国历史上“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观念深深影响着人们的思想,使人们往往不能从现实的经济基础和历史合理性的角度去看待公平。人们对于社
会主义公平的解读往往就是天下一家,绝对平均,大家都一样,“你有我有全都有”,并把这一点看作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加之中国缺乏市场经济的历史文化与传统,建国后的三十年,我国在分配上几乎是绝对平均主义,有些人的思想观念还没有从平均主义的福利制度中解脱出来,对公平的认识仍留有历史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思想痕迹。这些往往又加剧了人们的不公平感。
第二,公平是具体的发展的概念,在不同时期人们对公平的要求不一样。生活的改善,市场经济的发展都激发了人们的欲望和需求,人们的公平要求层次更高、更复杂,更加关注分配公平以及贫富差距问题;加之社会公平领域存在的“比较差别”,即社会成员对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期待、对公平预期愿望与现实性的差异,使人们在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的同时,不满足、不公平感也随之增加。
六、正确认识当前我国分配不公平的问题
期待公平,追求公平,这是被社会心理学家称为人的本性的一种社会心理现象。任何一个社会在制定政策,选择和实行一种分配原则和方式的时候,都无论如何不能忽视这一内在的社会心态要求。实现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
分配是否公平,要看这种分配方式是否是建立在 当时的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是否符合生产关系性质的要求,即是否与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相适应,最终要看是否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生产资料资本家私人占有制,因此只能产生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分配关系。这种分配方式在资本主义社会是不可避免的,正如马克思所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 ,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在资本主义条件下 ,其他分配方式是不可能产生的,正因为这种分配方式适应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适应 了生产力的发展 ,因此是“公平的”。但这并不是说任何分配方式都是公平的。当某一种社会形态处于下降阶段,生产关系 日益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这时旧的分配方式也 日益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日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这时的分配方式显然就是不公平的了。它将为一种新的分配方式所取代,达到一种新的公平标准。
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存在是我们不能回避的事实,但也应看到,这些只是前进中的暂时的问题,一定能够通过深化改革、不断发展而得到解决。所以,我们应该保持一种冷静的、客观的态度,把公平问题放到一定历史背景下,以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为立论的基点,全面地、正确地去分析和认识。
1、我国现阶段的不公平问题不具有阶级对抗性质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从根本上确立了社会主义公平原则及人与人之间相互平等的社会关系。我们消灭了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这种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不
公平,人民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处于平等地位,享有同等权利。比起以往的阶级社会,虽然现实社会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公平现象,但公平问题已不具有阶级对抗的性质。
2、我国现阶段的不公平是一种相对的不公平
公平从来是相对的,没有抽象的超阶段的公平。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认为资本主义的分配方式是最公平的分配。而对无产阶级来说,显然是一种隐蔽的剥削,当然是不公平的了。其实 自人类阶级社会产生以来,绝对的公平就没存在过, 它至多达到阶级内部的相对公平。
应当看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为实现社会公平提供了条件,我国现阶段的不公平问题只是一种相对的不公平,是在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经济持续增长、人民不同程度地普遍得到实惠的情况下发生的。
经过 20 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进人一个初步繁荣昌盛的社会发展状态。国家发生了巨变,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2003 年我国人均 GDP 已经突破 1000 美元。这是社会主义中国所取得的历史性的伟大成就。即使遭遇最不公平待遇的农民也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实惠。目前,我国年人均收入低于 637 元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从 1978 年的 2.5亿,减少到现在的 2900 万人。贫困的发生率从 30.7﹪下降到 3﹪左右,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也明显改变。例如贫困地区 95﹪以上的行政村都通了电,可以收看电视;92﹪的行政村通了路,70﹪的村通了电话。国家重点扶持的 592 个重点县,一半以上已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制教育和基本扫清了青少年文盲。
可见,当前我国不公平问题是一种现实的比较差别。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伟大成就,不仅使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而且为实现社会公平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我国的社会不公平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
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的收入差距是发展进程中的问题,是成长过程中的“烦恼”,绝对不能抛开发展来谈不公平问题。
2007 年两会期间,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回答居民收入差距的问题时说,从总体上看,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在提高。从性质上看,我国居民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共同富裕道路上的差距,前进中的问题,成长过程中的“烦恼”。
适当的收入差距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是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一种激励机 制,应该为人们所接受。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存在一定的收人差距是不现实的。关键是收人差距应当保持在比较合理的程度,才能促进国家的发展与社会的
和谐。
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实现公平的方式和手段都是不同的。我们应该立足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立足于解决人民最关心的民生问题,制定相关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解决,探寻社会公平的实现形式。我们相信,随着经济的更快更好的发展,这些不公平问题一定能够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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