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人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宿舍管理人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住宿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为住宿学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该目标责任书。 公寓楼管理人员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扎实工作,努力做好公寓楼的安全管理及防范工作:
一、宿舍管理人员及生活老师是学生公寓楼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宿舍管理人员及生活老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宿舍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经常深入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不安全隐患。每月如有有必要应召开一次住宿学生会议进行安全教育。
三、教育学生爱护宿舍公物,遵守宿舍纪律,认真打扫并保持好宿舍卫生,不乱扔杂物、不乱倒垃圾、污水。
四、深入宿舍检查架子床,门窗,锁。电线线路的完好程度,清理并没收宿舍内的棍棒,砖块,管制刀具等,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杜绝使用明火,严禁乱接电线,使用电炉,电热毯等。宿管人员必须亲自开关电闸。
六、严禁学生在宿舍吸烟喝酒,打架,追逐嬉闹。
七、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有秩序地上下楼梯,不得拥挤。
八、严禁外来人员私自进入宿舍。家长看望学生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文书证明,方可进入;宿管人员及生活老师应及时到岗守时下班。
九、严禁非住宿学生在宿舍留宿,严禁住宿学生夜不归宿或午休不归宿,无论午休还是晚寝,住宿学生有事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十、宿管人员及生活老师如因工作失职或因违背工作流程而造成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一切责任由宿管人员及生活老师负责,并根据有关制度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责任时限从签订日期起生效。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若主要负责人更换,责任书重新签订)
甲方 成武县文亭实验学校签字(盖章)
乙方 宿管科负责人签字(盖章)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