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学习考核办法
党员干部学习百分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2013-2017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精神,
推进我市“创建学习型港城、打造学习型组织、培养学习型干
部”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逐渐完善和健全干部学习考核制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 考核对象
所有党员干部
二、 考核内容及时间
考核主要从四个方面、以五种方式进行。“四个方面”即:
党校课堂学习、网络学习、单位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五种
方式”即:党校课堂记录、党校结业考核、网络学时记录、单
位反馈意见和个人成果评价。考核周期为年终考核。
三、计分标准
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分值按照党校课堂学习50分,网
络学习30分,单位集中学习20分,自主学习10分来分配。
(一)党校课堂学习(50分)
党校课堂学习的考核内容主要有:课堂考勤(10分)、课
堂纪律(10分)、学习笔记(10分)、调研活动(10分)、学
业成绩(10分)五个方面。
(二)网络学习(30分)
网络学习采取实名制,每名学员分配一个账户。在线学习
以干部自主选学为主,学员可根据自身学习需求和计划自主选
择学习课程、妥善安排学习时间。网络学习以学时为单位,没
一学时为一小时,系统会自动记录学员登录及退出时间,根据
时间记录计算学时。其中科级及以下干部不得少于90学时,
按照学时完成比例计算得分。
(三)单位集中学习(10分)
各单位应保障学习的制度化、常态化,加大学习内容和学
习时间落实力度。注重学习和工作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丰
富多彩的学习和讨论活动。各单位对本单位党员干部集中学习
情况进行督察考核并将最终结果上报。
(四)自主学习(10分)
各党员干部可结合工作需要和自身兴趣选择内容进行自
主学习。自主学习考核内容包括:不少于1万字学习笔记(5
分),5篇学习心得体会(5分)。
四、奖励办法(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
1、在国家级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文章,每篇加5分。
2、在省级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文章,每篇加4分。
3、在市级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文章,每篇加3分。
4、在县级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文章或获得校级奖项或建
言献策得到市领导肯定性批示,每篇奖励2分。
五、考核结果分类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考核得
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70-9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以上得分以年终考核综合分为准。
五、考核结果运用
年终考核由考核办汇总各项得分,考核结果经报主要领导
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考核办将考核结果发给原单位,作为该
单位对其评先评奖及优秀公务员评选的重要依据
市委党校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