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至简,有权不能任性--浅析当代中国政府简政放权现状与对策
大道至简,有权不能任性
——浅析当代中国政府简政放权现状与对策 摘 要:简政放权作为本届政府开门“第一件大事”,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经过从中央到地方两年多来锲而不舍的努力,简政放权在减少权力寻租、激发社会活力上已经收获了红利。然而,简政放权改革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面对改革难题,我们要坚定信心,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毫不犹豫地将简政放权进行到底。本文就中国政府简政放权的现状进行分析与研究,并由此提出了现阶段简政放权的改进对策。
关键词:简政放权、权力清单、放管结合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期,全面深化改革如何落实,事关民生利益。形势促使我们必须从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着手,理顺权力运行关系,减少甚至剔除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种原生阻力。在如此形式下,新一届中国政府提出了“简政放权”的理念。如今,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怎样“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气概,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将简政放权继续推进下去,已然成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必须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
一、什么是简政放权?
简政放权作为本届政府开门“第一件大事”,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具体举措,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简政”,即解决机构职能交叉、政出多门、人浮于事、相互掣肘的现象,解决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不足、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放权”,则是解决对经济活动审批过多、审批程序复杂、审批周期长效率低的问题,解决政府管了一些不该管的事情、一些该管的事情却没管好的问题。
二、简政放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大道至简,有权不能任性。截至2014年底,国务院已相继取消和下放9批798项行政审批事项,本届政府削减1/3行政审批项目的目标已经完成。而在今年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中国政府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加大,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包括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建立规范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逐步实现“三证合一”,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
简政放权是本届政府的大事,经过从中央到地方两年多来锲而不舍的努力,简政放权在减少权力寻租、激发社会活力上已经收获了红利。然而,简政放权改革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
1、简政放权变成“自由落体”
有些部门、地方在推行简政放权之时,简单地一放了之,结果导致上面的权力下放了,下面却接空了,出现了监管真空;还有一些部门、地方以放权的名义“放责任”,不考虑基层单位是否具备监管能力,一股脑儿地将那些管理难度大、责任重的事项下放,造成一些基层部门“小马拉大车”,超负荷运转。
2、放权流于形式,未真正落实
一些地方虽出台文件但未动真格,重复公布国务院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改革政策;一些地方部门为了小团体利益采取变通方式保留那些对本部门有利的审批事项,看似取消了某些审批事项,但需要审批的环节却合并到别的部门审批事项中,或者以“打捆”的形式合并存在本部门其他审批事项中;一些部门虽然下放了某些审批权,但只是下放了初审权或者某些环节,还保留着终审权或者发证环节。
3、地方政府缺乏整体性的改革规划
尽管多数地方政府部门按照国务院部委局办的工作要求已开始启动相关改革,但在地方审批管理实践中,政府部门间存在着责权利纠缠、信息难共享、系统难融合等问题,缺乏整体性的改革规划,导致行政效率低下。
三、简政放权过程中问题存在的原因
1、地方和部门以自身利益优先
简政放权,简掉的是利益,放掉的还是权力,对于一些地方和部门来说,这不但涉及到他们地位重要性的问题,还涉及到利益的问题。因而,在改革过程中,一些人因削权而心生抵触情绪,消极怠工,出现庸政懒政、有事没人管的现象也不难理解。
2、上下信息不对称
简政放权很多年,哪些权力应该取消,虽然中央有一个大的方向,各地方却没有统一标准,很多基层单位还摸不清头绪。例如开证明问题,哪些应该被取消?哪些应该继续?至今仍未有一个全国性的统一规定。各地还是没有转变思维方式,仍在按原来的规定执行,而在中央层面这些证明是应该被取消的范围,这就造成了上下信息不对称、行政效率低下。
3、行政人员怕担责不敢担责
在过去,不管是开证明还是精简办事程序,在上级没有明确的取消和下放的目录之前,办事机关和办事人员都会按照原来的程序办理。如今,一下子要求他们为简政放权承担责任,势必没有人愿意。因为办事机关和办事人员都会有所顾虑,一旦“放权”,如果因为没有相关证明材料而被问责,最后到底该由谁来担这个责任?因而,行政人员怕担责、不敢担责的心理成为简政放权的阻碍之一。
四、我国现阶段简政放权的改进对策
1、注意“放”“管”结合,保证监管到位
简政放权主要目的是为市场主体地位的充分发挥创造条件。现在看,一些部委和地方政府还有进一步取消和下放权力的空间,全社会还期待更有“含金量”的简政放权。但权力取消下放不是一味地放,也不是一放了之,简政放权还必须留有“后招”,也就是要强化监管。这也是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的问题。就是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并重,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管理机制,实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一方面要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监管,防止一段时间后一些减掉的权力“换个马甲冒出来”,或者旧的减下去、新的冒出来,切实通过简政放权解决好政府越位、错位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市场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解决好监管法制不健全、监管机制不完备、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
2、积极探索建立规范、全覆盖的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目前简政放权下放取消的主要是行政审批权,各级政府公布的权力清单也大多是行政审批权列表,而现阶段在行政审批领域内,还存在着大量不易察觉、不易清理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行政审批领域外,政府还拥有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监管等多种行政权力,如果这些行政权力领域不跟进改革,难免中央做“减法”、某些部门做“加法”。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取消或简化前置性审批,充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从中长期看,我们在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同时,简政放权还要向更深、更广的领域坚实推进。
3、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为简政放权创造合法性条件
简政放权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通过修改或废止不合适的现行法律法规为简政放权扫除障碍,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来巩固简政放权已经取得的成果,为简政放权扩大合理性和合法性条件,以进一步推动工作。对违法违规的行政行为要依法予以严惩,从而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简政放权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4、在简政放权过程中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如何避免简政放权后形成新的权力寻租空间,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各级地方职能部门是保证破除“肠梗堵”、落实“最后一公里”的关键角色,如何激励他们切实做到简政、廉政又勤政需要我们妥善处理。另外简政放权使很多原先的政府权力以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方式过渡到社会组织手中,如何保证政府公共服务购买过程公正、透明,防止社会组织成为滋生腐败的灰色地带,也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解决。
5、在简政放权过程中增加社会参与力度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治理”的最基本要求是多元参与,政府行政权力与普通民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简政放权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而应该将企业、居民、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方引入决策、执行、评估、监督等全过程,使简政放权更具针对性和科学性,努力实现群众有呼声、中央有要求、地方有行动。
简政放权是法治社会的根本体现,更是政府转变职能方式的必经之路,不仅是经济体制的改良,更是政治文明建设的利器。李克强总理曾说过,这是一场“触
及利益”的改革,前路的困难可想而知。但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坚定信念,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毫不犹豫地将简政放权进行到底,相信定能取得这场改革攻坚战的最终胜利!
参考文献:
[1] 李克强.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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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何颖.中国政府机构改革30年回顾与反思[J].中国行政管理,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