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邮政普遍服务义务与赢利冲突的探究
关于中国邮政普遍服务义务与赢利冲突的探究
[摘要]邮政普遍服务义务与竞争性业务分离的邮政规制改革,即竞争性业务可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改善经营绩效,普遍服务义务则可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通过普遍服务基金、政策补贴等补偿机制提供资金。
[关键词]邮政;普遍服务义务;补偿机制
1998年邮电分离以来,中国邮政改革一直处于探索和争论中。国家停止补贴后的2003年,国家邮政局在报告中称,中国邮政每年承担普遍服务亏损额高达41.7亿元。2007年1月,中国邮政正式实行政企分离。行使企业职能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主要从事普遍服务业务、竞争性业务(包括快递和物流业务) 和邮政储蓄业务。2007年,邮政业务收入达到930亿元,增长了16%。但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政企分开只是邮政改革迈出的一小步,邮政改革成功与否在短期内还难以进行评价。近年来,中国政府对医疗、教育等公共产业所推行的改革,都经历过一个严重依赖市场化的阶段。但就结果来看,情况均不乐观。邮政集团的公司化改革是否会导致普遍服务的质量下滑,目前尚难定论。
1 普遍服务义务与邮政企业经营的目标冲突
1.1 邮政普遍服务义务
《万国邮政公约》明确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的定义,即以合理的价格对领土每一角落提供经常、优质的基本邮政服务。尽管各国对邮政普遍服务业务的范围界定并不相同,但公益性的特点却是其本质要求。
1.2 中国的邮政普遍服务
中国邮政承担普遍服务的范围、种类、责任、困难之大之多在世界上首屈一指,还肩负着维护政权稳定和促进民族团结的职责。另外,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不发达地区多,农村人口比例高,使得中国邮政有1/3职工、2/3邮路、3/4网点都是直接为广大农村和边远地区服务的(周鹏,2008) 。
在我国中西部的偏远农村和山区,邮政是政府为保障当地公民基本通信权利而提供的主要服务平台,在有些地方甚至是当地居民与外界交流的唯一渠道。这就要求邮政必须承担高额成本,不讲获利,并承受由此造成的巨额亏损。此外,由于我国地理、交通环境的复杂性,很多边远乡村地广人稀,邮件量少,没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