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愁什么孩子抚养权
离婚愁什么?孩子抚养权!
摘要: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离婚不仅代表着一对温馨夫妻的破灭,其实受伤更多的是那些“被离婚”的子女。因此处理好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孩子身心健康至关重要。相信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大部分离婚父母还有许多疑虑。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应该说婚姻法充分的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如果您对法律如何规定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分配还不是很了解,别着急,下面法律直通车的小编就为您做简要的介绍。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孩子是父母伸手的肉,很多父母在离婚时最放不下的就是孩子,因此往往双方往往就孩子离婚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既然放不下,为何要轻易放下彼此的生活?岁月不经意地更替世事沉浮万千,一世的荣华如尘烟,用微笑去面对现实,用心去感悟人生的精彩。其实幸福是一种心态!因此应当学会调整心情,不要把工作中遇到的挫折带回家。我们要做的,就是照顾好自己,一个人的日子很阴翳,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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