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际古迹遗址日
今年是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成立的第52个年头。作为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专业咨询机构,半个多世纪来ICOMOS为世界范围内文化遗产的保护做出了重要贡献,而其中的一大创举,就是推出“418国际古迹遗址日”。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Logo
该纪念日起源于1982年4月18日,当时在ICOMOS于突尼斯召开的执行局会议上,有代表提出成立专门的日子庆祝世界各地遗产的多样性。这一建议被ICOMOS执行委员会通过,4月18日自此成为ICOMOS“古迹遗址日”。在次年11月召开的UNESCO第22届大会上,UNESCO专门就此通过一项决议,号召各缔约国把每年的4月18日设立为“国际古迹遗址日”。
从该纪念日设立之初到2000年,主要是由ICOMOS的各国家委员会各自组织纪念活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则通过ICOMOS对其中一些活动给予适当的经费援助,但当时在全球层面并没有统一的纪念主题。
直到2001年,在时任ICOMOS主席佩赛特的倡导下,每年古迹遗址日都会确定一个纪念主题。
ICOMOS号召其国家委员会在纪念日前后围绕该主题举行各类活动,包括为民众提供免费参观古迹、遗址和各种修复工程的机会,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媒体进行宣传,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和采访,举办展览等,以此引起社会各界对于古迹遗址保护的关注。
回顾从2001年至今历年古迹遗址日的主题,有以下三个比较鲜明的特点:
1 导向性
为古迹遗址日设立主题的初衷是让某一类遗产类型更多的得到世界各地专业人员和民众的关注,从而促进其研究和保护,因此被选择的遗产类型或者需要加大宣传力度,被更多人熟悉和了解,或者在全球范围内都面临着威胁,亟需加强保护。
如2001年的主题“拯救我们的历史村镇”,即是基于ICOMOS《面临危险遗产的年度报告》,希望能以此唤醒人们对世界各地面临消失的历史村镇和传统工艺的重视。此后多年的纪念主题,如2002年的“20世纪遗产”、2003年的“水下文化遗产”、2004年的“土建筑与遗产”、2006年的“工业遗产”、2007年的“文化景观和自然纪念物”、2008年的“宗教遗产和圣地”、2009年的“遗产与科学”、2010年的“农业遗产”、2011年的“水文化遗产”,2013年的“教育遗产”以及2016年的“运动遗产”等,也都是文化遗产中较为特殊,或者需要加大研究和保护力度的遗产类型。而通过相关专业和公众活动,古迹遗址日也极大地推动了该类遗产在世界范围内的关注度。
2 时效性
除了以特殊和面临威胁的遗产类型为主题,古迹遗址日的主题也会结合当年遗产界的重大事件。如2012年是《世界遗产公约》推出四十周年,当年古迹遗址日的主题便是“世界遗产”。此外,2014年作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100周年,ICOMOS将当年古迹遗址日的主题定为“纪念性遗产”。
而每当遇上ICOMOS成立的重要周年纪念,当年的古迹遗址日也会选择以此作为主题,如2005年的主题为“纪念ICOMOS成立四十周年”,而2015年的主题为“纪念ICOMOS成立五十周年”。
3 自主性
ICOMOS为古迹遗址日设立主题的另一大目的是鼓励世界各地的人们思考和关注文化遗产对其生活、身份和社区的重要性,从而提高人们对文化遗产多样性和脆弱性的认识,并为保护遗产做出贡献。因此在ICOMOS每年设立的主题之外,各国委员会可以自主选择各自的纪念主题。如2012年,ICOMOS德国委员会为纪念古迹遗址日举办了题为“电和城市——电气之城柏林的遗产”的研讨会,以柏林的工业遗产作为研讨主题,而当年印度国家委员会为纪念古迹遗址日举办研讨会以“城市和政治权力”为主题。
中国作为ICOMOS的重要成员,一直很重视古迹遗址日的纪念活动。每年4·18前后,都会有不少遗产地和科研机构组织相关公众宣传以及专业交流活动。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