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技术部目标责任书[征求意见稿]
技术部
2011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
(本目标责任书基础分为100分)
[征求意见稿]
一、重点工作
(一)建设管理工作
1.督促 项目部在保证土建和制安质量、施工安全和有效控制投资的前提下,确保二期3台炉子分别于6月30日、7月15日以及7月31日前投产。因督促不力造成未按时完工影响生产的,按每台炉延迟的完工时间、单炉日均产量23吨计算减少的产量,再按减少产量应分摊固定费用(折旧费、长期及无形资产摊销、财务费用、管理费用)总额的10%扣减年度应兑现的效益薪金。
建议意见:
2.督促余热发电项目部采取全BT方式全力推进 光伏两个工厂的余热发电项目, 必须在12月31日前建成发电上网; 必须在9月30日前开工建设。未能按时发电,按设计发电能力计算减少发电量,再按从乌江电力的下网结算电价计算损失额,按损失金额的15%扣减年度应兑现的效益薪金。 每推迟一个月开工,扣0.5分。
建议意见:
3.切实加快 防洪治理工程施工进度。河道整治及河堤加固工程必须在3月31日前全部完工,厂区排涝工程必须于3月31日前建成,厂区进厂桥必须在5月31日前建成通车;同时积极衔接政府5月31日前拆除厂区下游拱坝工作。整个工程确保5月31日前全面完工,确保不影响河道正常泄
洪以及工厂正常生产。整个工程每推迟一个月全面完工扣0.5分;若因为整个工程滞后或实施效果不理想而影响工厂正常生产,所导致的产量减少以及其他一切直接的、间接的损失全额从年终所兑现的效益工资里扣除。
建议意见:
4.认真抓好武陵硅业新增料场以及武陵光伏二、三期料场建设。武陵硅业新增料场以及武陵光伏二期料场确保4月30日、武陵光伏三期料场确保6月30日前建成具备堆料条件。每推迟10天具备堆料条件扣0.2分。
建议意见:
5.项目前期工作。技术部牵头、各子公司配合,按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及时进行新项目论证、规划、初步设计、概算,待硅业公司确定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后,依据集团公司意见优化设计,做出预算,施工组织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因前期工作不扎实、不到位,影响到送审资料质量、时间或影响决策的,每出现一次或一个项目扣0.5~2分;集团公司决策后不能按要求时间开工建设,每发生一个项目扣0.1~0.5分;在项目实施中除人力不可控因素或不可预见的因素引起外,因方案调整或预算调整导致项目投资增加,视情况扣0.2~2分。
建议意见:
6.项目实施方案审批。对各子公司上报的实施项目(包括大修、技改和大型维护项目)的施工设计(方案)和概(预)算进行初步审查、提出优化意见,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审查批复。在基本建设审批流程规定时间内未获得批复导致项目不能按时实施的,每发现一次扣0.1-0.2分。
建议意见:
7.招投标工作。技术部牵头,子公司配合,严格按硅业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和加强合同审查工作。及时将招投标文件、标底或招标限价报送建设管理部备案,督促子公司做好招标资料保管。未开展相关工作扣1分。
建议意见:
8.项目建设管理。督促子公司在每月2日之前编制上月基本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月报表,经技术部合并后报送实业集团建管部。督促子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变更、决算等工作。及时组织已完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以上工作未能开展,每一项扣1分。
建议意见:
9.工程结算。及时组织已完工程验收、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对已完工工程及时结算、收集整理竣工资料,配合集团公司建设管理部组织审查。除集团同意延期办理竣工决算的项目外,所有完工结算项目必须在完工结算后6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和完善竣工资料或建成投产3个月进行预转固,每个项目每推迟一个月完成扣0.1-0.5分。
建议意见:
10.严格执行集团关于建设管理、合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及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投资的有效控制。在公司运行监管中,每发现未严格执行建设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一次或一个项目扣0.1~2分;项目实施中出现损失的按经济净损失额的20%扣减年度应兑现的效益薪金;按规定须报集团审查结算的项目经集团或中介机构
审核,结算投资被审减,按审减金额的1~5%扣减年度应兑现的效益薪金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建议意见:
(二)设备管理
督促武陵光伏项目部加强设备安装环节控制,杜绝安装上的缺陷,确保每台炉子投运后能达到设计能力,启炉运行后处于最佳运行工况,同时加强两厂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尽力提高设备的寿命周期。因新投产的设备消缺不及时或日常维护不到位,而影响正常生产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
建议意见:
(三)工艺调整研发
1.冶炼工艺调整。6月底前二次整合两子公司冶炼工艺,取长补短,形成硅业公司系统的、完善的、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的工业硅冶炼工艺。根据原材料市场采购价格和库存数量、价格实际情况,牵头研究和探索建立生产原料配比内控成本指标经济模型,追求实现吨硅成本最低,适时制定最经济的原料配比指导意见。从4月起,原则上每月每工厂有一次书面指导意见,未能开展工作,每差一次扣0.5。
建议意见:
2.工艺研发。根据生产通氧硅需要,做好对原材料的指标要求、冶炼设备的保障性建议等工作;组织、配合子公司尝试使用不同原材料,不同还原剂的冶炼方法;指导、配合子公司技术人员,解决生产过程中实际问题,保障生产正常稳定;对国内其他工业硅企业作深入调研,吸取先进经验,探索、调整与改进原材料供应、生产操作工艺、炉台冶炼设备等。未开展上述三个方面的相关工作,每项扣0.5-1分。如取得明显效益,经公司审定,每一项加1分。
建议意见:
3.产品升级。积极提高产品档次,推进产品升级,生产更高规格及品质的工业硅。3月底前提交生产通氧工业硅以及更高规格的工业硅生产方案,4月底开始实施。每推迟一个月提交方案扣0.5~1分,未按时实施扣3分。
建议意见:
4.研究所筹建。3月底前作出较为成熟的硅业研究所筹建方案,6月底前成立机构。每推迟一个月扣1分。
建议意见:
(四)创新工作
积极开展新原料、新工艺、新品种等“三新”工作的研究与创新,如取得实质性成效并可在生产上推广应用,经硅业公司办公会审定可适当给予加分,或经集团总裁办公会同意,酌情给予专项奖励。
建议意见:
二、日常工作
1.建章立制工作。6月底前修改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内控流程。一是审核子公司现行的操作规程、生产作业指导书等制度的规范性与实用性,提出修改意见;二是结合实际生产情况,对操作过程中的有效经验加以提炼、整理,形成规范并推广实施;三是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对工程建设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规章制度和内控流程的建立、完善工作每推迟一个月完成扣1分。
建议意见:
2.制度执行工作。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硅业公司关于建设管理、合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及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投资的有效控制。在集团公司和
硅业公司运行监管中,每发现未严格执行建设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一次或一个项目扣0.1~2分;项目实施中出现损失的按经济净损失额的15%扣减年度应兑现的效益薪金;按规定须报集团审查结算的项目经集团或中介机构审核,结算投资被审减,按审减金额的1~5%扣减年度应兑现的效益薪金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建议意见:
3.工艺规范监督。按照硅业公司的冶炼工艺要求,督促、检查各子公司的落实、实施情况,并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进行调整、修订;对子公司不符合工艺要求的情况进行纠正处理。子公司若因生产工艺不规范,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未及时进行处理的,每发现一次扣0.5-1分。
建议意见:
4.信息报送。按规定报送各类资料,确保报送信息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每发现和查证一次报送信息失真扣年度效益薪金0.1万元,每缺报一项资料扣年度效益薪金0.2万元,每推迟上报一项资料一次扣年度效益薪金0.2万元。重大事项必须在2小时内口头汇报和48小时内书面报告领导层和总经理工作部,每迟报一次扣年度效益薪金0.5万元;若隐瞒重大事件不报,在集团监管中每发现一次扣年度效益薪金1~3万元;如因重大事件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致使领导决策滞后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影响,每出现一次扣年度效益薪金3~5万元。
建议意见:
三、其他工作
(一)配合集团整体上市工作
根据集团整体上市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工作,按
时完成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集团整体上市工作的顺利进展。若因安排的工作未按时完成对上市工作推进造成了影响,每发生一次扣0.5~5分。
建议意见:
(二)公共关系建设
加强与内、外部门协调、沟通,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每出现一次沟通、协调及配合不到位,从而影响公司相关工作,出现一次扣0.2~0.5分。
建议意见:
(三)交办工作
按时完成集团各项交办工作。未按时完成一项或一次扣年度效益薪金1万元;重复交办仍未按时完成的工作,每重复交办一次加扣年度效益薪金0.5万元;未完成一项或一次扣年度效益薪金2~5万元。
建议意见:
3月24日在杨总主持下,对原提出的硅业公司研究所筹建方案进行了修改,作出了相应的人员安排和工作分工。应将技术部目标责任书中某些内容转到研究所。如工艺调整、研发、创新工作等。根据3月24日会议精神分解到相关人员及各课题组。
弋文林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