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腕带识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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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腕带识别制度
准确识别患者是保证医疗护理安全有效的前提和基础,对确保医疗安全具有关键性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临床医疗 工作,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患者腕带识别制度。
(一)对门急诊急危重患者、急诊抢救室和留观的患者、无名患者、住院、有创诊疗、输液以及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患者,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
(二)新生儿科(新生儿普通病区、NICU)使用双腕带识别患儿身份。
(三)“腕带”应按规定标明患者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室(住院患者还包括床号、住院号)等。传染病、药物过敏等特殊患者有识别标志。
(四)确保“腕带’’佩戴准确无误。“腕带”内容填写完毕后,需由双人核对(护士一一患者、护士一一家属、护士 一护士、护士一一医生)无误后可给患者佩戴。
(五)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液制品、发放特殊饮食、手术、诊疗(有创、无创)等活动前要认真核对腕带信息。
(六)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损伤,手部血运良好。
(七)责任护士定时检查患者佩戴“腕带”部位皮肤情况 ,保证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
(八) 责任护士发现住院患者腕带遗失,按腕带佩戴流 程重新佩戴。
(九)将使用识别“腕带”的工作纳入医疗护理质控检查项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