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机构的影响分析
【摘要】本文以荥经县六合乡、花滩镇300个样本农户为调查对象,对该地民间借贷的情况进行了问卷走访调查,以此为依据,并结合已有的研究成果,剖析了当地民间借贷活跃的原因、特征,并就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机构的影响进行了研究,指出农村民间借贷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农村金融供需不匹配的矛盾,但是同时也使得正规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开展面临新的挑战,促使了正规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与管理机制的创新。 【关键词】农村 民间借贷 正规金融机构 目前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还没有“民间借贷”这一概念,它是相对于正规金融而言,泛指在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经济主体之间的资金借贷活动。[1]民间借贷是世界上普遍存在的金融现象,一般不受政府的监管和控制,其存在表明正规金融无法满足现实和潜在的信贷需求。[2] 一、调查方法与样本描述 本次调查专门针对农户户主进行,两地共选取300个样本农户。其中,六合乡150户,花滩镇150户。在样本农户的选择上涵盖了农村高、中、低三个收入阶层,并且在每个阶层样本农户的选择上也采用随机选择,这种随机分层抽样的方法大大提高了本次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二、农村民间借贷活跃的原因分析 调查中问及在资金周转困难时会选择何种途径进行资金融通时,84.7%的样本农户选择从亲戚处借款,60.4%的样本农户选择会考虑银行或者信用社进行融资,64.6%的样本农户选择好友或邻居进行融资,可见民间借贷在该地区农户融资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那么,荥经县六合乡、花滩镇农村民间借贷为什么成为农户融资的主要选择,农村民间借贷在当地活跃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 基于农村金融内生理论以及调查数据分析后发现,农村民间借贷作为经济发展中自发的融资方式,是市场经济主体经过博弈的现实选择。 首先,荥经县六合乡和花滩镇经济发展创造的农村资金需求内生性扩张给当地民间借贷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一方面,伴随国家农业税的取消,各种税收补贴以及惠农政策的实行,极大的调动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六合乡和花滩镇涌现出了一批以规模化养殖和种植的农户,资金需求量膨胀;另一方面,六合乡和花滩镇个体工商户增多,资金需求扩大。在本次调查中,六合乡和花滩镇共有43户个体工商户,约占样本数的14.6%。这一数字虽然还不是很高,但是有意愿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样本农户约占39.0%。此外,政府招商引资和创业政策的出台,催生了当地实体企业的兴起,而几家实体企业的发展都还处于成长发展的初期,资金需求较大。以上因素的存在,就造成了荥经县六合乡和花滩镇资金需求总量的扩大。 其次,荥经县六合乡和花滩镇农村正规金融供给的不足和贷款手续繁杂、贷款条件苛刻,为民间借贷的发展创造了环境。近年来,由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农村微观经济实体存在特殊的自然、经济及制度属性,这些地区金融市场的交易成本显著高于城市金融,规模效益显著低于城市金融,导致金融市场的盈利潜力显著偏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金融市场的低效性,使正规金融机构纷纷退出市场,[3]国有商业银行不断的撤并基层网点,上收信贷管理权限,使基层行的信贷功能弱化,加剧了资金供需矛盾,为民间借贷的滋生、发展创造了条件。目前,荥经县六合乡和花滩镇均只有一家农村信用合作社正规金融机构,正规金融供给严重不足。同时,农村信用社和其他正规金融机构贷款门槛高,手续多,而且要经过贷款申请、资产评估等程序,需要时间长,还要求提供抵、质押物及担保人等,[4]也使农户在遇到资金困难时首先考虑向亲朋好友、邻居进行资金融通。调查中,78.5%的样本农户都提及在银行取得贷款十分困难,而且过程烦琐复杂的问题,有59%的农户认为正规金融机构缺乏农村服务网点,对农村融资不方便;32%的农户认为正规金融机构贷款门槛过高,对于农村缺乏资产担保抵押的农户来说获取贷款的难度就更大。 再次,农村闲散资金增多,加上民间借贷交易成本低的优势,促进了民间借贷的发展。2011年末,荥经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250元,[5]比2001年的2316元增长169.9%。[6]随着收入的增长,农民手头可支配资金的数目也在不断增大,许多农户还有了不少的存款。由此可见,闲散资金的增多,为民间借贷提供了较为充足的资金来源。同时,民间借贷之所以活跃,是因为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相比,民间金融有其自身特点和优势,如信息搜集和加工成本低,手续便捷、方式灵活、交易成本低,灵活的贷款催收方式和特殊的风险控制机制等优势。[7]六合乡、花滩镇民间借贷多数是基于亲情和友情之间发生。两者的关系就决定了民间借贷相对于正规金融机构来说存在较小的违约和道德风险。同时,由于民间借贷是非正规性金融活动,其获取资金的程序和手续都较正规金融机构少,附加条件少;借贷期限不受限制,待资金充裕后再还,而正规金融机构则要限定期限,在规定期限内未归还,农户要承担个人信用受损的风险;借贷多为无息或者是低息借贷,这是促进民间借贷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正是这些比较优势的存在,促进了民间借贷的活跃和发展。 三、农村民间借贷的主要特征 (一)民间借贷多为亲友间的无息借贷 众所周知,民间借贷行为的发生是由借贷双方的信用关系决定的,而在诸多的信用关系中,有亲情关系、友情关系、邻里关系还有其他的社会关系。调查中发现,荥经县六合乡和花滩镇两地的借贷行为形成主要依靠的是亲情和友情关系。向家庭亲属(包含父母兄弟姐妹)借贷的约为50.8%;向亲戚借贷的有80.0%;向好友、邻里借贷的约占47.0%;向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资金借入的仅为10.8%。可见亲情和友情是当今民间借贷的主体。在借贷利率上,90.4%的样本农户在进行民间借贷时不存在利息,而5.9%的样本农户为低息借贷,借贷年利率在0.5%~3%之间,仅有3.7%的样本农户按照银行(信用社)同期贷款利率进行借贷。就所选取的样本来看,还没有高利贷形式的借贷模式。可见,荥经县六合乡和花滩镇两乡镇的民间借贷多为帮扶性质的相互救济。 (二)民间借贷金额小、借贷期限灵活 从调查看,荥经县六合乡和花滩镇民间借贷金额最高为3万元,最低为500元,平均借贷金额为6542.47元/户。样本农户中,民间借贷期限最长的为5年,最短的为10来天。但是当被问及借贷双方是否会约定借还款期限时,有78.5%的农户回答不会约定还款期限,而是待资金充裕时予以返还,有21.5%的农户在进行交易时由双方约定借还期限,而在这21.5%的农户中,又有约60.7%的样本农户认为,若不是亲友(邻里)在近段时间内需要该笔资金,双方也不会硬性约定还款期限。 (三)借贷资金多用于生活性消费 调查发现,民间借贷资金大部分流向了生活性消费领域,该比例占调查农户数的60.0%(180户);借贷资金投放到农业生产(包括农业结构性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生产)的占比约为10.8%(32户);有29.2%(88户)的样本农户将借贷资金用于生意类投资,主要是借助当地便利的交通搞短途客运等。在生活消费类支出中,农户将民间借贷资金主要用于房屋改建、医疗支出、子女教育和婚丧嫁娶。在调查的样本农户中,将民间借贷资金用于医疗支出的占35.4%,用于子女上学的占19.2%,用于房屋改造的占55.4%,用于婚丧嫁娶的占12.3%。 (四)民间借贷抵押担保不足,缺乏合同凭证,隐藏风险较多 在本次的调查中,荥经县六合乡、花滩镇民间借贷多数是基于亲情和友情关系,正是这样的关系,让农户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忽略了潜在的风险。大部分农户间的借贷都是靠双方口头约定,仅有16.9%的农户在取得(放出)资金时彼此立有字据,也仅有7.7%的农户在取得(放出)资金时要求有一定的担保或者抵押。当问及为什么不考虑在民间借贷时取得相应的凭证时,大部分的样本农户都认为乡里乡亲的,不会赖账。 (五)民间借贷违约率低,借贷纠纷较少 民间借贷行为的发生多数是基于亲情和友情关系,所以在借贷双方信息质量上较正规金融机构对贷款人的信息了解程度高。加上农户比较看重自身在社会、村落、亲友间的名誉,这些因素的存在使得民间借贷的违约率比正规金融机构贷款违约率低很多。真正赖账不还的还不足样本农户的2.30%。凭借偿还率高,民间借贷所引发的社会纠纷也就相对较少。本次调查中,只有6.92%的被调查者身边出现过因民间借贷违约而引发邻里、亲友关系不和谐的问题。 四、农村民间借贷发展对正规金融机构的影响 农村民间借贷的发展,一方面缓解了农村经济发展金融供需不匹配的矛盾,但是同时也使得民间资本大量绕过正规金融体系流入到非正规金融范围内。这不仅会影响正规金融机构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的基本业务,同时也会影响我国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威胁到整个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机构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民间借贷的发展影响正规金融机构的存贷基本业务 我国面向农村开展业务的正规金融机构一般为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随着邮政储蓄银行的设立,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地位也开始凸显。农村作为国家建设劳动力的主要输出场所,农户收入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来源于外出务工人员收入,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户家庭。而这些收入中,98.7%都会经正规金融机构转向农村。一方面是作为农户自身应急性资金需求;另一方面是用于亲朋邻里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的民间借贷。这样,农户在正规金融机构的银行存款多为短期(活期)存款,以避免采用定期长期存款所面临的利息损失。加上民间借贷风险小、手续简便、附加条件少、利率适中、期限灵活等比较优势的存在,当亲朋邻里之间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农户的银行存款就会流入农村成为民间借贷资金,就造成了农村资金过多过久的停留在正规金融以外的领域。从单一家庭来看,或许不会对正规金融机构构成影响,但是从整个农村金融领域来看,这样的模式对正规金融机构的存贷款业务影响较大。从荥经县六合乡、花滩镇有储蓄存款的样本农户银行存款期限看,活期存款占35.4%,3个月的占8.09%,半年的占12.72%,1年的占42.18%,2年的占10.07%,3年的占15.82%,5年的占11.12%。 (二)农村民间借贷的发展影响正规金融机构货币政策传导职能的发挥 正规金融是指受到国家法律监管的金融活动。正规金融机构是我国货币政策传导和发挥效力的主要中介。但是由于民间借贷是游离在我国正规金融体系监管之外的微观金融活动,这就使得我国在货币总量的控制上不便于把控,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也因此受到影响。货币政策的具体效果往往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货币流通环节的货币创造机制(货币创造乘数)来体现。当一国的货币政策因民间借贷而受影响时,通过正规金融中介所产生的效果同预期之间会出现一定的偏差,从而影响宏观金融调控的效果和金融秩序的稳定。 (三)农村民间借贷的发展促使了正规金融机构业务与管理机制的创新 长期以来,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体制和手段比较僵化,农村民间借贷的存在与发展给正规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开展产生了威胁。为了摆脱困境,正规金融机构开始尝试各种努力来应对挑战。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金融服务农村的主力军,由于其历史包袱沉重使其在商业银行中缺乏竞争力,加上民间借贷规模逐渐扩大,对农村信用社业务活动的开展更是威胁重重。为了改善这一状况,农村信用社开始了改革,从产权到内部管理都在进行创新;农业银行也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造;其他正规金融机构也开始业务活动创新。还有的正规金融机构已开始同民间借贷组织之间进行金融联结(finance link),[8]政府也开始着手对民间借贷进行规范,希望将其纳入国家金融监管的范围。 综上分析可见,农村民间借贷的发展,在数量和规模上对正规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产生了一定的威胁,并给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和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农村民间借贷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金融供需不匹配的矛盾,也对我国正规金融机构业务的改进与管理机制创新产生了积极效应。只要政府对民间借贷进行合理的干预,将其纳入我国金融监管的范围,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就可以使之弥补正规金融机构信贷工作的缺陷,填补金融支持的空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吉川.正确看待民间借贷的合法性[N],经济日报,2011-11-24. [2]高艳.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绩效分析[J].金融研究,2007(12). [3]李世新,张耀谋,郑才林.成因、问题与对策:我国当前民间借贷分析[J],深圳金融,2009(5). [4]人行民勤县支行.民间借贷活跃发展的原因及对策[N],甘肃日报,2005-08-03. [5]雅安市统计局.雅安统计年鉴,2002. [6]雅安市统计局.雅安统计年鉴,2012. [7]民间借贷合法吗?[N],南国都市报,2011-11-11. [8]文富德.发展中的印度农村金融市场及其启示[J].南亚经济季刊.2006(3). [9][10] [11]赵紫光,王振宙.民间借贷规范与引导的建议,内蒙古金融研究,2011(8) 作者简介:张川(1992-),男,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学院金融双语实验班2010级2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