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哈拉峻村先进清真寺材料
“五个坚持不断”,促进宗教事业稳步发展
――记哈拉峻乡欧吐哈拉峻村朱玛清真寺
哈拉峻乡欧吐哈拉峻朱玛清真寺位于哈拉峻乡欧吐哈拉峻村三组,占地252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609平方米。该寺修建于1993年。清真寺信教群众以柯尔克孜族为主,总容纳人数在800人左右,平时活动人数在180人左右,寺管会成员共有5人组成,1名哈提甫,1名副哈提甫,3名依麻木。该寺2008年被阿图什市评为平安清真寺,2009、2010年被哈拉峻乡评为双五好清真寺,2011年被阿图什市评为模范清真寺。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新的形势下,欧吐哈拉峻朱玛清真寺为了与社会发展相适应,达到与时俱进的目标,始终不渝地贯彻中央及自治区、州、市关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政策,进一步加大寺内管理力度,一步步地提升我乡柯尔克孜族群众爱国爱教的思想境界,人人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为当地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提升爱国爱教的思想境界
哈拉峻乡欧吐哈拉峻朱玛清真寺,自建寺以来,就把爱国爱教作为立寺之本。在新的时期,面对飞速发展的新形势,他们在乡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市民族宗教部门的指导下,始终把爱国爱教作为最基本的思想基础,把不断提升人们爱国爱教的思想境界作为与时俱进的第一要务,加大学习和宣传的力度,从教义教规上重点领悟爱国爱教的真谛。为
使学习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欧吐哈拉峻朱玛清真寺还组织寺教务人员每个月集中学习讨论一天,重点学习国家有关教规教义和重要政策法规。使教徒们爱国思想深入人心。该寺的负责人还利用民族节日,引经据典阐明爱国爱教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激发了广大信教群众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的热情。这些有力的举措,使进寺受教的群众越来越多,关心国家大事,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蔚然成风,呈现出了一派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以大局为重,不断巩固团结稳定和谐的局面
安定团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证,也是伊斯兰教得以稳定发展的必备条件。为此,欧吐哈拉峻朱玛清真寺以维护团结稳定的大局为重,把加强各民族的团结和穆斯林内部的团结作为全体教众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积极协助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把矛盾化解在了萌芽状态,有效地维护了哈拉峻乡的和谐团结和穆斯林内部的团结。欧吐哈拉峻朱玛清真寺始终坚持“各行其是,各干各得、互不干涉,互相尊重”的原则,坚决自觉地维护民族之间、教派之间和本教派内部的平等团结。为了加强团结,增强彼此友谊,还坚持做到其他清真寺有事有请必到,遇到难处竭力相帮。凡遇到各寺有大型的庆典活动或接待任务,他们都尽最大可能地从人力物力上给予帮助,体现了穆斯林一家亲的精神风貌。
在遇到教众或邻里间发生纠纷时,大讲亲情、友情、邻里情,进行调解规劝,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效地避免
了各类冲突的发生,为哈拉峻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出了应有贡献。特别是在禁止“酒害”的工作中,清真寺的宗教人士积极响应,带头执行,并且在每个居马日的时候,进行宣传、教育,在禁止“酒害”的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社会治安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因为有他们的宣传、教育,在本村减少了因酒发生的各种事件,大部分年轻人走出大山,奔跑各地,发家致富。
三、坚持依法办教,不断开展规范化的宗教活动
三年来,他们始终不渝地坚持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宗教活动。一是强化经常性地法制教育不动摇。进行法制教育是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管理的基础和保证。为此,他们把法制教育作为清真寺的一项重要而且带有根本性的任务常抓不懈。利用聚礼日和大的节庆日,以集中宣讲的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在学习和宣讲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明确了爱国与爱教、民主与法制、信教自由与依法管理三者之间的关系,自觉地把宗教活动纳入到了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二是坚持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不动摇,做到较大宗教活动一律在寺内举行。特别是大的宗教活动绝不干涉教育、婚姻和妨碍群众生产生活秩序,而且发扬伊斯兰教重教兴学的光荣传统,不干涉和岐视其他民族、宗教、派别,自觉的维护教派之间和教内部的平等团结;三是制定、完善、实施各项规章制度,使一切宗教活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依据自治区、州、市对宗教活动管理的实施规定,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出了《清
真寺民主管理章程》、《聘请阿訇制度》、《财产保管制度》等,使各项教务寺务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地保证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运转。
四、坚持以善为本,不断开展人人行善事个个办好事活动
“命人行好”、“与人为善”是伊斯兰文明的一个显著特征。为弘扬这一传统美德,多年来,他们坚持不懈地开展“人人行善事,个个办好事”的群众性活动。坚持组织信教群众开展献爱心活动,把温暖送到灾区的困难户中。在汶川地震、舟曲泥石流灾害及南方特大雪灾等自然灾害中,欧吐哈拉峻朱玛清真寺发动组织教众为灾区群众共捐现金820余元,他们还积极捐助村内20户贫困户6000余元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发扬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美德,也体现了民族大团结精神。在哈拉峻乡的各项公共事业建设中,欧吐哈拉峻朱玛清真寺还发动教众,积极响应乡政府的号召,组织教众参加义务植树、沈阳新村大棚劳动和乡里各项建设等活动,为哈拉峻乡的公共事业发展出工出力。“人人行善事、个个办好事”,为构建哈拉峻乡和谐社会做贡献已成为欧吐哈拉峻朱玛清真寺的时代风貌。
五,坚持脱贫致富,不断做农牧民群众的致富带头人
使各族群众能够脱贫致富奔小康一直是欧吐哈拉峻朱玛清真寺的重中之重,他们利用每周五的居玛日把养殖经验和养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讲给信教的农牧民群众,鼓励他们大胆养殖,科学养殖,以此改变传统的养殖品种和养殖方式,
为欧吐哈拉峻的经济发展和农牧民群众脱贫致富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在哈拉峻乡的发展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也相互离不开”已成为每一位柯尔克孜族群众的共识。基于这样的理解和认识,自建寺以来,清真寺教务人员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无怨无悔,齐心协力,弥补不足,发扬成绩,以服务广大教众为重点,以搞好民族团结为己任,切实做到“三个离不开”, 共同努力维护这个和睦的大家庭。
经过3年的发展,欧吐哈拉峻朱玛清真寺教务人员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和反对民族分裂,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份内工作,特别是在民族宗教活动中,不但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的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而且经常与民族领导联系,主动与民族干部谈心,积极向他们了解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提高自身依法治教的能力,引导民族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哈拉峻乡民族大团结和社会稳定做出了杰出贡献。
哈拉峻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