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题答题技巧
申論題答題技巧
1.申論題其實就類似「短篇論說文」之撰寫,可以參考作文之相關技巧。
2.考試時間做良好的分配,若有四題,80分鐘,則每題約分配15分鐘,另外前後各保留約10分鐘的時間。如果每一題分數分配不同,則分數多的題目應該給予較多的時間。
3.不要一拿到考卷就開始寫,必頇先有「前置思考時間」。在這段時間中,先審視題目,嚴謹地確認命題者真正的意涵,並且要針對每一題,將能想到的、必頇納入的關鍵概念或架構,或者其他靈感、表現構想等,先快速的寫在「試題卷」(題目卷而非答案卷)上。全部題目瀏覽並書寫好重要概念後,才開始拿出答案卷作答。
4.即使已經進入正式寫答案卷的階段,若突有靈感,也可以趕緊回頭,將關鍵概念寫到前述試題卷上備忘。
5.在正式回答問題時,必頇先將前面羅列的關鍵概念加以彙整,決定哪些該先寫?哪些後寫,應作成適當的架構安排,確認之後再逐一寫入答案卷,如此較能展現邏輯合理性與順序性,讓閱卷者體會到您推理的合理過程。否則,很容易就會順序跳躍、反覆,無法展現流暢感。若一個問題中包含有連串性的小問題,則答題儘量依循著命題者的思路來發揮。
6.架構可以比照作文,採取三段論法(破題-分述-結論),或四段論法(起承轉合)來敘寫。切忌從頭到尾連貫一氣,不分段、不分項、不分點,或者分項分點未能獨立,隱藏在一堆文字中。
7.展現作答者能有效掌握題目重要關鍵概念的關鍵語詞,必要時要以「引號」、甚至「雙引號」加以突出,畫底線也是方式之一,主要目的在於提醒閱卷者知覺我們有提到重要概念,而能給予較高的分數。
8.注意答題份量的「厚實」,筆墨分數有其一定的道理,空白或寥寥幾行,絕對拿不到分數、拿不到高分。若答題之空間有所界定,答題份量至少應該佔該空間的八成以上,就好比倒茶給客人喝一樣。厚實的論述方有機會獲得厚實的分數,稀薄的論述必然得到稀薄的分數。
9.儘量引述理論、使用適當的專有名詞或術語,以展現受過「專業教育訓練」的一面。必要時,一些重要名詞或人名可以用括號附註英文原文。
10.在引述相關學說之後,可以適當展現個人的創見,特別是綜合性的創見。
11.鑒於世間事務少有絕對,且我們不知閱卷者的偏好,因此對於爭議性的問題,儘量採取中間立場,兩面俱陳其優缺得失。
12.若適當,可以採取圖或表的方式來呈現答案內容,效果相當好,但是最好仍應該有若干文字加以闡述或歸納,避免僅有圖或表而已。
13.既然有可能以圖表方式呈現,那麼考試最好攜帶直尺進考場。
14.答題之書寫採橫向或直向,依考試相關規定。若無規定,原則上隨試題的呈
現方式而定。若英文或數字使用機會頗多者,應以橫式書寫為宜。
15.字跡力求工整,字體大小適中,避免過分空疏,有不宜黑壓壓一片。筆墨顏色要夠深,切忌清淡如水。
16.不要有錯別字、漏字。
17.答題內容應注意層次井然,條理分明,標號突出,標題獨立,次行內縮等。
18.答題儘量在版面範圍內敘寫,切齊題目左右範圍,勿超版或滿版。
19.保持版面清潔,寫錯塗改也要保持乾淨。大幅修改者寧可放棄,清楚標示實際作答所在,重新寫過。
20.題目與題目之間應該有三行至五行的間距,以利題間的區隔,並且做為萬一需要補充敘述時可用之空間。但題目內部盡量不要有不必要的空行,以免破壞答案的整體感。
【範例】
問:試分析英國教育哲學家R. S. Peters對教育規準的見解。
答:
R. S. Peters認為教育應遵循「合價值性」(worthwhileness)、「合認知性」(cogni- tiveness)及「合自願性」(voluntariness)三項規準。此三大規準的內涵分析如下。
(一)合價值性
合價值性強調兩個層面,包括教育必須符合道德規範上的善,這尤其是指教育的動
機或目的而言。其次,是教育必須著重有價值的事物。
1.教育必須符合道德規範上的善
教育不能違背道德的規範,教育在道德層面上必須是適切合理的、「可欲的」(desir- able),能夠引人做正向的改變。
2.教育必須著重教導有價值的事物
(1)教育必須要能傳遞多元的價值觀念。偏執於某一種價值,將產生價值活動的不平衡,導致教育的不當。
(2)教育傳遞的知識也應該具備廣度與深度,廣度應避免褊狹,力求教導多元觀點與多元價值,深度方面則應選擇以根本而重要的知識為優先,並且教導重要的、有系統的、有組織的知識結構或原理原則,而非僅止於個別零碎的事實。
(二)合認知性
合認知性主要強調教育所傳遞的內容訊息,必須具有認知意義,必須具備「知識上
的真」。所謂知識上的真,Peters認為是依據「證據的充分與否」來判斷。教育內容應力求是證據充分的知識真理,避免僅是證據不充分的個人信念,更不應該是缺乏證據的偏見或迷信。
(三)合自願性
合自願性強調教育過程應儘量符合受教者的自發意願,具體言之,可由以下三方面
來理解。
1.了解受教者身心發展的成熟度
施教者應該了解受教者的身心發展階段,並依據其發展階段,調整課程、教材或教法,以符應學習者的能力與需求。
2.尊重學生
施教者應力求以受教者為主體,提供受教者若干自由選擇的機會與空間。
3.具有創造的熱情
施教者應該不斷尋求創新,以合理而有興味的策略方法,讓受教者體會到學習內容
的興味,進而激發其學習意願,使其能自動自發的從事學習。 Peters的三大規準,每一項規準都有相當豐富的內涵與討論。如果以最簡明的方式來敘述教育的此三大規準,那麼合價值性可以用「目的要『善』」來理解,合認知性可以用「內容要『真』」來理解,合自願性則可以用「方法要『美』」來理解。因此,也有人稱Peters的教育規準為「教育的真善美規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