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导购接单制度
接单制度
导购员必须高度重视接单制度,以实现销售为第一原则,以团队和谐为己任。
一、进店顾客,家居顾问必须按接待流程问顾客“是否是第一次进店或是否有家居顾问接待过”,若有,应主动告知此家居顾问,不可隐瞒或以“没上班”“不干了”“出去了”“我接也一样”等借口接单。经调查发现公司通报记大过一次,并罚款500元。若顾客说:“没有”则可正常跟单。
二、一个顾客一个家居顾问跟单原则,以客流量表记录的时间和6项工作制记录接待次数和产品明细为依据。(跟进原则:1、A 顾问接待2次以上和3次以上电话+短信记录的顾客,那么B 家居顾问无论任何理由接待属于帮助配合销售不可分单。2、A 顾问记录少于2次接待或3次的电话+短信记录顾客也没有找A 顾问,而且选择的产品也没有A 顾问介绍的此单属B 的销量A 不可分单,3、A 顾问记录少于2次接待或3次的电话+短信记录顾客也没有找A 顾问,但选择的产品有A 介绍的此单AB 平分,4、如果制度2、3条顾客没有找A 而且B 在接待,A 不可以主动去打断和打招呼,顾客主动和你打招呼A 只有配合B 销售。不可以主动叫B 离开)。查违反此条每次罚款50元。
三、1、如前期A 介绍过,顾客第二次回到本店,而A 又正在带单,A 不可以同时带2个,必须第一时间申报店长或经理,由店长派人B 带单。此单属协助签单B 不可分单,2、如果A 愿意分单可以自己叫其它家居顾问带单。
四、1、A 通过外围号码电话联系或跑小区邀约顾客当天进店的顾客,顾客进店没有找A, 如果B 接待并签单,A 凭当天电话记录此单AB 平分,2、顾客当天没有来隔天来没有找A ,如果B 接待并签单,A 如果有一星期内的电话或短信记录,此单AB 平分。如果时间较长,A 没有电话或短信记录,此单属B
五、1、A 家居顾问不在B 不能以更换产品和降低价格为由撬单。2. 不能以是自己的亲戚或朋友为由而要求其它导购离开或撬单,只能配合销售不参与分单违反此制度记小过公司通报并罚款200元。
六、离职导购员所签单,在职顾问应主动接待,更换单没有增加金额不可以写上自己的名字,增加金额部分可以提成。更换产品没增加金额不予提成。
七、不可因顾客只说姓而未说全名而不去找次家居顾问,查违反此条每次罚款50元.
八、A 顾问讲解后顾客出店有事或取钱, 当天回店后直接签单,B 接待的家居顾问不管A 在与不在此单属A 不参与分单。
九、如果属于A 、B 公共的顾客,不管谁跟进后续添置产品,必须平分。
十、A 、B 导购员分别接待过夫妻双方一人,不管A 、B 谁成交,符合分单制度第二条才可分单;
以上有未提到之处属特殊情况,导购员之间不能在卖场发生争执,必须告知店长或经理在酌情处理,挑起事端者罚款100元,同吵同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