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工程质量管理流程
1.
范 围
适用于本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在实施阶段的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
2.
控制目标
使项目的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项目所在城市和公司的有关规范、技术标准及达到合同要求。 3. 3.1
术语和定义
项目工程质量控制:指工程部以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或以国家及项目所在城市标准、规范,进行的监督与管理活动。 4. 4.1
职 责
总部项目管理中心
1) 组织质量控制标准的编制和推广;
2) 审核总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方案; 3) 对项目工程提供技术支持。
4.2
项目公司工程部
1) 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规定和规范的要求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合同; 2) 审核总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监理规划方案及实施细则; 3) 组织开展对项目工程质量的巡查,组织质量事故处理; 4) 开展日常现场工程质量检查,监督整改情况; 5) 组织单项工程、分项工程和综合竣工验收; 6) 会同监理组织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7) 会同监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4.3
监理单位
1) 负责对材料设备、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跟踪监控及确认; 2) 会同工程部组织隐蔽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 3) 组织质量事故的协调、处理并编制相关报告; 4) 组织质量专题会和监理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5) 编写监理月报或质量专题报告及时报送工程部。
4.4
施工单位
1) 编制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2) 按照设计图纸说明及有关规范施工; 3) 出现质量事故时应知会监理单位及工程部。
5. 5.1
流程说明
施工准备期的质量控制
5.1.1 图纸会审及交底:项目工程开工前,工程部组织产品研发中心、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具体按《工程前期准备管理流程》相关规定执行。
5.1.2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专项方案:施工单位根据项目设计图纸并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
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按《工程前期准备管理流程》的要求报送监理单位及公司审批。
5.1.3 资质确认:各施工单位、供应商将各自的企业资质、项目现场负责人(或联系人)、用工人数等
资料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初审合格后报工程部。工程部根据合同标准再次审核。
5.1.4 材料设备:施工单位在组织乙供材料设备进场前,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并依照样板采购,
在进场前必须提前知会监理单位及工程部,监理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对照封板验收或监督送检。具体见《现场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5.2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5.2.1 施工样板管理
1) 工程部根据需要对分部分项及其他工程采取施工样板管理;
2) 在大面积施工前,先由施工单位按设计及工程要求在现场小规模施工样板,经监理、工程
部确认后再大面积施工,达到保证质量满足设计效果,避免返工浪费的目的。具体执行《施工样板管理作业指引》。
5.2.2 停止点检查
1) 工程部在编制《工程管理规划书》时必须确定该项目《工程停止点检查清单》,清单必须包
括公司统一规定的停止点(见附件一:工程停止点检查标准)。
2) 每个停止点第一次检查时要求工程部负责人带队,土建、安装工程师全部到场并带好施工
蓝图和相机;监理公司由总监带队,相关专业监理人员全部到场。检查填写《停止点检查记录》,完毕后视情况决定在现场或在会议室开会点评。会后立即形成书面点评会议纪要,工程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在《停止点检查记录》上签字认可。检查结论限于“通过、有条件通过、不通过”三种。
3) 停止点检查不能完全取代隐检、预检,在有重复的检查项时,可以合并一次检查,但检查
成果资料不能用隐预检资料代替。
4) 停止点检查项的完成标志以工程部负责人签批通过为终点。 5) 前一停止点检查未通过,工程实施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5.2.3 工序交接检查
1) 为了保证上道工序施工质量满足下道工序继续施工的需要,控制专业间的工序转换工作,
所有工程必须进行工序交接检验;
2) 交接检查中有异议时,由监理单位组织协调,如确有不满足下道工序施工要求时,由移交
方处理,处理完毕,重新进行工序交接;
3) 项目工程师必须参与场地标高、防水基层、涂料基层、设备安装与土建、电梯井道、门窗
洞口、装修与土建等关键工序移交。
4) 对于工序交接的要求填写《工序交接检查表》,由交接双方及工程专业工程师和监理签字认
可;
5.2.4 工程巡查
1) 在施工过程,工程部督促监理工程师监控施工单位的工序作业过程,一般工序采用巡视、
平行检验方式,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基础、结构、防水等)采取见证、旁站方式,发现施工单位的错误做法、不当操作或缺陷,及时责令施工单位纠正;
2)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工程进行日常巡视,对巡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进行指导、
协调、处理,确保及时掌握现场的质量情况,并填写《施工日志》。
3) 总部项目管理中心每月必须至少组织一次由监理单位及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参与的全面质
量巡查,检查时应做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项目管理中心应对巡查结果形成结论并将结论反馈给监理单位。同时此结论可作为考核监理单位的依据。
5.2.5 监理单位负责每月组织专项质量专题会议,处理现场发生的工程事故或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单
位判断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5.2.6 监理单位负责将在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及在质量专题会议上讨论的内容形成结论。当结论符合
要求时,则对结论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并形成月度或专题质量报告并报送工程部;当结论不符合要求时,则需进一步整改,并由监理单位负责检查整改结果,直到最后符合要求。
5.2.7 每月月底,工程部根据监理单位报送的质量报告及现场巡查质量情况,将项目质量情况编入《项
目工程管理月报》,报项目公司工程部审核,项目公司总工审批。
5.2.8 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负责编制工程整体质量报告,报工程部备案。 5.3
工程验收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5.3.1 隐蔽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组织验收工作,检查确认后方可同意隐蔽,才允许其
进入下一道工序。
5.3.1 分部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总监组织验收工作,工程部、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参与对分部工程
进行的验收评定。
5.3.2 专项工程验收:由工程部组织验收工作,成本部、物业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
(必要时)参与专项工程验收,地产子集团前期中心(晋中项目)/项目公司综合部报批报建岗(晋中以外项目)负责专项工程的对外报验报批工作。
5.3.3 竣工综合验收:由工程部组织验收工作,成本部、物业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参与竣工综合验收,地产子集团前期中心(晋中项目)/项目公司综合部报批报建岗(晋中以外项目)办理对外报验报批工作。
5.4
质量事故处理
5.4.1 当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质量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紧急处
理并通知监理单位及工程部;
5.4.2 监理单位应及时跟进,组织事故善后处理,组织质量协调会形成《质量事故报告》并提交工程
部审核后,由工程部提交按【组织权责手册】审批。
6. 6.1 7. 7.1 7.2 7.3 7.4 7.5 7.6 7.7
相关记录
工程停止点检查清单 停止点检查记录表
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分土建、装饰、景观、机电安装、公共设施、实测实量) 工序交接检查表(参考模板) 施工日志 质量事故报告
项目工程管理月报(参考模板)
8. 8.1 8.2
相关附件
附件一:工程停止点检查标准(公司统一规定项目) 附件二:工程停止点检查标准(根据需要自行选定项目) 支持文件 【组织权责手册】
附件一:工程停止点检查标准(公司统一规定项目)
附件二:工程停止点检查标准(根据需要自行选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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