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
单位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
为保证单位计算机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设备及数据信息安全,使网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安全第一、保密第一”的原则,结合本办应用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使用
第一条 计算机设备应当做到专人管理、专人使用。
第二条 经常保持计算机设备及电脑桌清洁,注意防尘、防潮、防火。
第三条 严格按照程序操作计算机,定期升级杀毒程序和对计算机进行杀毒,及时做好机内重要数据的备份。
第四条 使用计算机时要规范操作,注意保护,避免人为造成计算机
的损坏。
第五条 严禁私自随意拆装计算机设备。
第六条 下班后必须按程序关闭主机和其他设备,切断外供电源后,再离开办公室。
第七条 增强保密意识,计算机内有关内部资料和加密文件需要设密码保管,办公计算机不得让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上机、拷贝资料,防止泄密。
第八条 加强对外来数据的安全检查,未经计算机管理人员许可,严禁私自带U 盘在联网计算机上使用,以防病毒或其他破坏性程序对网络系统造成破坏。
第九条 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不得进行上网玩游戏、聊
天、购物等活动。不得跨科室上网,不得进入非法网站,不准外来人员使用本单位电脑及网络设备。
第十条 遵守国家保密局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严防泄密。严禁将本办用于内部局域网的计算机接入互联网。
第十一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技术培训,由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制定相关培训计划、经室务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严禁在计算机上浏览、制作、复制、传播包含色情、暴力、反动及封建迷信等内容的网页。
二、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维护
第十三条 本单位所有计算机设备维修、系统维护工作由电脑提供商负责。
第十四条 网络中心机房的管理和维护由信息中心负责,具体管理办法按“中心机房安全管理规定”实行。
三、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管理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所有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由财务科逐一清理核查,登记造册,并负责年审。对年审发现设备与登记册不符的,设备使用科(局、队)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外界。 第十六条 各科(局、队)室拟更换或添置网络设备,原则上先由信息中心技术人员提供技术鉴定,报领导批准后,按程序办理。
第十七条 本单位的所有计算机、网络设备和上网账号,未经分管财
务的领导同意,任何科(局、队)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
第十八条 本单位所需计算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实行定点采购制度。各科(局、队)室所需更换计算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实施先申购后购买的原则。由科室提出申请,信息中心负责技术鉴定,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意后,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