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改革开放后我国科技创新体系的重构
浅谈改革开放后我国科技创新体系的重构
张健峰
(北京理工大学100081)
【摘要】我国当前科技创新整体实力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是存在一定差距的,因此构建一套适合科技创新的机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本文主要从企业、政府、市场和社会等不同方面阐明我国当前科技创新体系存在的不足,并针对性提出建议,促成企业成为创新主体,真正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增强国家科技创新整体能力,这一目政府准确把握只能定位,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推进产学研结合。
【关键词】科技创新,体系,企业,产学研,科技人才
中国分类号:G32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2-0131-01
1.改革开放后我国科技体系创新概况
改革开放后,我国科技与经济从分离逐步走向有机结合,科技创新运行机制逐步从计划走入市场,改革科研机构的拨款制度,着力规范调整科技整体运行机制,这对于增强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主动性有重要作用。特别是上世纪末以来,国家在基础性研究和战略性研究上不断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自主研发,且科技中介机构在技术推广上作用逐渐发挥出来,我国当前已初步建立网络化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经过30余年的发展,国家将科技创新重点转向科技创新系统的建设,涵盖技术、知识传播、知识应用系统等方面。在国家科技计划的主导下,逐步将竞争机制引入国家科技发展计划,不断开创我国创新体系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开始培育技术市场,加速科研成果向商品转化。逐步发挥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强调建设以企业为科技创新主体、遵循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深化我国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重构。但是我们必须注意的是,我国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还存在诸多限制,如科技创新意识淡薄、产学研环节脱节、科技创新技术转化率不高、计划经济仍在科技创新中占据重要地位,科技创新体系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存在密切关系,这些限制必须逐渐被克服,否则将阻碍了我国科技创新的进程。
2.我国科技创新体系运行效能偏低的原因分析
2.1 科技实力与整体创新能力不对称
随着国家和社会对科技的重视,我国科技实力近年来有了明显提高,无论是在队伍建设、基础研究,还是在发明专利、高新产业建设都得了较大的成绩,赢得了世界的高度关注。总而言之,我国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但是在我国科技发展方兴未艾的事态下也必须看到我国科技创新存在的不足。科技创新区域不平衡明显,东部科技创新专利申请大大高于依中部和西部地区间,中西部地区专利申请总和在全国占比不足三分之一。同时,在专利结构上发明专利总量占比偏低,专利申请多为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这与美日等专利申请发达国家相比相差甚远,这将限制我国产业发展和打入国际市场。
2.2 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未真正确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作为市场出题的地位逐渐确立起来。且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对引入新技术、新观念非常重视,这有利于我国产品和工艺更新,提高依靠科技进行企业管理和产品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据研究报道,我国十一五期间95%项目有企业参与。企业在科学技术输出方面逐渐成熟,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交易能力变强。但我国技术进口量远大于出口量,技术贸易逆差严重,不利于我国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企业的科技创新的动力不足,且我国的发明专利出口多以低档产品出口为主。我国创业创新组织体系和研发机构建设运行都有待健全,企业要想在科技创新中获得优势,必
须拥有自己的研发机构和研发团队。这不仅能节省购买技术的费用,同时能够减少对外部环境的依赖。但是我国仅三成左右的大中型企业有自己的研发机构,且多存在经费不足的问题,技术开发压力大,开发能力薄弱。
2.3 科技人才短缺
经过国家和各界的努力,我国科技人才数量不断上升,培养和教育工作成绩较为突出。但受到传统人才培养机制的限制,我国科技人才仍然存在严重短缺,缺口较大。我国高科技人才培养规模逐步扩大,高等教育的发展为我国培养科技人力提供了非常重要的途径,近年来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持续增长,2010年已跃居世界第一。但是真正为企业所用的却不多,企业家缺乏创新意识也是当前制约我国科技人才发展的因素,技术要转化为生产力,必须进入生产一线才有实现的可能。
2.4 产学研体系未建立健全
科技体制改革的发展,推动我国以企业为主体、以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为依托的产学研体系获得了一定的进步,组织体系不断走向完善。但是我国科研成果很多难以满足经济实际的需要,大量的科研成果被束之高阁,无法转换为生产力,大量的科研院所依然与企业分离,企业处于产学研体系中的附属物,地位被轻视。科研单位与国家的科研项目联系紧密,但是与企业联系较少,即便存在关系,由于各自所处阶段不同,环节连贯性较差,是的产学研链条断断续续,不利于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更不利于科技成果的退广。
3.重构我国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
3.1 确立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科技创新牵涉面广的复杂过程,要构建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必须对企业自身属性有一个明确的认知。创新文化范围对于激发企业员工的创新热情和提升企业凝聚力有重要意义。我国企业要想成为创新主体必须摆脱计划经济影响,树立创新意识,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自主权。我国企业尤其是部分国有企业仍存在着政企不分的现象,制约企业创新能力的发挥。企业要作为创新主体,必须坚持以市场导向,企业发展和生产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宗旨,企业利益回报来源于市场需求的满足。企业要加大科技资金的投入和人才队伍的建设,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以吸引人才。
3.2 构建合理政府机制
政府对科技创性行为的干预不当将阻碍科技创新的发展。政府职能定位是否合理是我国科技创新能否取得较快发展的重要因素。在非关系国计民生领域,政府必须给予企业足够的自主权,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政府通过干预手段要有效调节和克制市场的缺陷,实现政府对科技创新的间接管理,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供良好的竞争环境。制定相关政策,服务好国家科技创新体制系统的建设,为产学研合作创造条件。
3.3 促进资本市场的重构
资本市场对于配置资本具有基础作用,应得到充分和合理的运用,促进科技创新的良性发展,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多渠道扩大企业融资规模,增加企业科技创新资金储备。充分引导资金流入资本市场,规范资金管理与运作,完善资金退出机制,并且完善相应的投资激励机制建设,以政策优惠吸引资本,制定制度规范风险投资行为。
3.4 完善高效的产学研机制
我国科技力量分布不合理,科技资源和力量绝大多数为高效和科研机构占据,而这些科研人员重视职称评定和理论研究,对于研究的实用性不与关注,而企业作为盈利机构,多数没有自己的研发团队,科技成果转化程度大大降低。这些都要求建立高效的产学研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建立健全权益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各种力量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
4.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要构建国家创新体系,必须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从根本上改变科技与经济相脱节的现象,树立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政府要正确把握自身职能定位,推进科技发展,产学研有效结合,实现我国科技创新体系的重构,推动我国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的早日实现。
参考文献
[1]李运祥. 建国以来党的科技政策的沿革及伟大实践[J]. 科技进步与对策,2003(7).
[2]张凤,何传启. 国家创新系统——第二次现代化的发动机. 高等教育出版社[M]. 1999.
[3]李志军. 我国自主创新的现状、问题及成因[J]. 中国科技投资,20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