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提纲_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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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天地・
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提纲(上)
贾谊诚
摘要: 阐述了对精神疾病患者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原则, 包括医学要件和法学要件, 并对各类精神疾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提出见解。
关键词: 司法精神医学鉴定; 刑事责任能力
中图分类号: DF795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23220) 031 原则
, 。如智能障碍尚不严重, , 则可评定限定责任能力。
1 指患有严重智能或意识障碍、幻觉、妄
对精神疾病患者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 在作案时的以下2个要件进行, 二者缺一不可111 医学要件 想、病理性思维障碍等精神病性症状, 使其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丧失时, 即可评定为无责任能力。如不是由于精神病性症状所致, 而是由于其他精神症状(如焦虑、抑郁等) 引起的辨认或控制能力削弱时, 则应评定为限定责任能力。
214 器质性情感障碍 患者往往缺乏精神病性症状, 除严
何? 是重性精神病(障碍? ? 该时的症状是精神病性症状symptom ) 还是一般精神症状?
112 法学要件 被鉴定人在作案时精神状态如何? 其辨认
能力或控制能力是否因有精神障碍而使其有所削弱或丧失? 作案行为与其精神症状是否有关?
对辨认能力, 在司法精神病学方面, 只限于对作案行为有无正确认识(包括对该行为的是非与违法性) , 而不包括对其他行为或事物的认识能力。辨认能力的丧失主要见于患
有重性精神病或精神病的等位状态(包括癔症性精神病、精神运动型癫疒间等) , 同时具有以下精神病性症状:严重智能障碍或痴呆, 严重意识障碍或谵妄(不包括轻度意识障碍) , 病理性幻觉(不包括生理性、心因性、幻想性等非病理性幻觉) , 病理性妄想(不包括各类超价观念, 如:被害观念、嫉妒观念、牵连观念、迷信观念等等) , 病理性思维障碍(如强制性或插入性思维) 等等。
对控制能力, 在司法精神病学方面, 只限于对其违法行为的控制能力, 而不涉及其他行为的控制能力。精神病患者在辨认能力丧失时, 往往控制能力也同时丧失。患者的辨认能力尚有部分保存, 而控制能力却丧失者颇少, 只见于急性或重性躁狂症(轻躁狂患者的控制能力可未丧失, 而只有削弱) 以及具有强制性或插入性思维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对控制能力是否达到丧失程度可根据“警察在侧”法则评定; 如露阴癖者, 其控制能力虽有所削弱, 然而当警察或治安人员在侧时就不会露阴, 即可说明其控制能力并未丧失。
评定辨认或控制能力丧失时, 必须特别慎重! 避免发生“有病无罪论”的偏差。
2 器质性精神障碍
重躁狂状态可丧失控制能力(评定无责任能力) 外, 一般轻度躁狂或抑郁状态, 皆只有辨认或控制能力的削弱而未达丧失程度, 因此应评定限定责任能力, 而不宜评定无责任能力。
215 器质性人格障碍 患者并无精神病性症状, 但可能有
控制能力削弱, 该时可评定限定责任能力; 否则, 则应评定完全责任能力。
216 器质性癔症发作 一般患者并无精神病性症状, 但可
能控制能力有明显削弱, 该时可评定限定责任能力。如果患者达到癔症性精神病程度, 其责任能力的评定与癔症性精神病相同。
217 器质性神经症或神经衰弱综合征 由于患者并无精神
病性症状, 而且辨认或控制能力亦无明显削弱, 因此一般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
注:癫疒间性精神障碍的责任能力评定基本与上述器质性精神障碍相同, 但对精神运动型癫疒间的自动症(包括:癫疒间性夜游症或漫游症等) 所发生的违法行为, 由于意识障碍严重, 辨认能力可致丧失, 对此, 即可评定为无责任能力。
3 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311 酒
31111 普通醉酒:可出现轻度意识障碍与轻躁狂状态, 但其
辨认或控制能力并无明显削弱, 应评定完全责任能力。
31112 复杂性醉酒:患者对乙醇无过敏史, 往往由于饮酒过
量引起, 表现有明显意识障碍、兴奋躁动、狂暴冲动, 以及某些精神病性症状; 再饮酒试验, 大部分患者可出现同样症状; 但不符合病理性醉酒的严格标准。有的患者平时尚能饮酒, 但在此次饮酒前存在对乙醇耐量削弱的病理生理情况(包括:有感染, 发热, 肝或肾病, 颅脑外伤等神经科疾病, 过度疲劳等等) , 对此情况, 刘协和教授认为可评定无责任能力。但国内多数专家认为复杂性醉酒应评定为限定责任能力。笔者认为:具有上述病理生理性因素而导致的复杂性醉酒, 可视为病理性醉酒的一特殊类型, 也可评定为无责任能力。
31113 病理性醉酒:较少见, 其特点为:①对乙醇有过敏性
此处所指的器质性精神障碍, 主要包括:器质性脑病, 躯体疾病, 以及非精神活性物质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碍3类。其临床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种状态:
211 器质性意识障碍 严重时如意识明显混浊或谵妄状
态, 使其辨认能力丧失, 即可评定无责任能力。如仅有轻度意识障碍, 而辨认能力有明显削弱时, 应评定限定责任能力。
212 器质性智能障碍 程度严重或达到痴呆, 使其辨认能
作者单位:200030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体质(这是诊断病理性醉酒的主要特征) , 平时不饮酒, 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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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已明确规定“海洛因、大麻、摇头丸、可卡因、致幻剂等等皆属禁用毒品”。嗜用此类毒品者, 即或因此产生精神病性障碍, 也不能像其他中毒性精神病一样而评定为无责任能力。因为他们在事前完全知道吸毒的违法性及对心身的严重危害(包括可导致精神错乱) 。所以, 从整个过程来看, 是一种明知故犯的“自溺行为”, 不能认为无辨认能力。
31211 成瘾或依赖:对成瘾或依赖而无精神病症状者, 应评
次少量饮酒后即引起急性精神错乱; ②临床表现有严重意识障碍, 恐怖性错觉或幻觉, 被害妄想, 惊恐反应, 癫疒间发作及冲动攻击行为(可导致伤害或杀人后果) 等等; ③伤害对象往往是其亲友或无嫌隙者; ④上述发作后往往进入昏睡, 醒后精神状态即可恢复正常, 但不能回忆其发作过程, 或只有片段记忆; ⑤再饮酒试验, 部分患者可出现同样精神病性症状。对病理性醉酒, 国内专家一致认为可评定无责任能力。
注:假如再度发生病理性醉酒时, 则应从严评定为限定责任能力。
同理:假如再度发生复杂性醉酒时, 则应从严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
31114 震颤谵妄:临床上有2种:①定为完全责任能力。
31212 :流泪、哈欠、恶心、呕
吐、, 还可出现焦虑、抑、/或妄想等精神症状, 部, 因此也可发生各种反社会行为
、诈骗、卖淫等) 。如果其违法行为与其精神病性症
断1周左右之后, 急性发病, :严重意识障碍, , 错觉, ; 由于辨认能力丧失, , 。主要表现为:面肌与肢体震颤, 生动而丰富的幻觉与错觉, 但很少有妄想、惊恐反应及冲动攻击行为, 因此极少要求来鉴定。假如由于病理性幻觉、妄想引起违法行为时, 由于辨认能力丧失, 也可评定为无责任能力。
31115 酒精中毒性幻觉症:主要见于酒依赖者。表现:意识
状(如:意识明显障碍、幻觉、妄想等) 有关时, 根据我国国情及政策, 则应评定为限定责任能力。如果无精神病性症状, 或与其行为无因果关系时, 则应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
313 镇静2催眠剂与抗焦虑剂
31311 意识障碍:如对该类药物过敏或服用剂量过大而中
毒时, 可引起程度不同的意识障碍; 有的表现类似醉酒样“酩酊状态”:此时情绪不稳定、易激惹, 受刺激后可发生冲动攻击行为。由于控制能力削弱, 因此可评定为限定责任能力。意识障碍严重时, 往往进入昏睡或昏迷, 甚至有生命危险。31312 中毒性精神病:有的药物(如甲喹酮) 长期大量服用后可引起中毒性精神病, 出现意识障碍、幻觉、妄想、行为紊乱等精神症状。该时如发生危害行为, 由于上述精神病性症状而使辨认能力丧失时, 可评定为无责任能力。
31313 戒断综合征:长期或较大剂量服用该类药物后, 可形
清楚, 以幻听为主, 偶尔有幻视等其他幻觉, 可伴有继发性被害或嫉妒妄想; 往往需与精神分裂症鉴别。如果由于病理性幻觉、妄想而发生违法行为时, 可评定无责任能力。
31116 酒精中毒性妄想症:主要见于酒依赖者, 一般意识较
清楚, 以嫉妒妄想与被害妄想等为主, 但缺乏精神分裂症的基本症状。如因此类病理性妄想引起危害行为时, 由于辨认能力丧失, 可评定为无责任能力。
31117 酒精中毒性智能障碍:患者因饮酒过量可发生Wernike 脑病, 苏醒后往往产生以下2种后果:①酒精中毒性
成依赖或成瘾; 一旦戒断后可出现若干躯体症状与焦虑、抑郁、疑病、睡眠障碍等, 但极少有精神病性症状与违法行为; 因此, 来要求鉴定者罕见。可评定完全责任能力。
314 大麻类 大麻是我国政府明令禁用的毒品之一, 在我
痴呆; ②酒精中毒性科萨科夫精神病。
前者①由于痴呆, 辨认能力丧失, 可评定为无责任能力。但有的酒精依赖者, 即或没有Wernicke 脑病也可发生程度不同的智能障碍; 如果并不严重, 辨认能力虽明显削弱但未达丧失程度时, 只可评定为限定责任能力; 如果辨认能力无明显削弱时, 则应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
后者②以定向障碍、近事遗忘、虚构等症状为主, 对患者的虚构行为不可认为有意识撒谎或诈骗, 而应评定为无责任能力。
31118 酒精戒断综合征:酒依赖者在戒断后, 除可产生震颤
国西部亦有生产。大麻中毒性精神病临床表现可有轻度或无意识障碍, 病理性幻觉, 妄想, 思维障碍及行为紊乱等; 也可因幻觉、妄想而导致冲动伤害行为。根据前述理由, 应评定为限定责任能力(由于大麻的生理性依赖较轻, 因此戒断后罕见严重的精神障碍) 。
315 中枢兴奋剂 包括:哌甲酯(ritalin ) 、匹莫林、苯丙胺、摇
头丸(二甲基双氧苯丙胺) 等。其中摇头丸是我国政府明令禁用的毒品之一。
由于苯丙胺滥用时可引起中毒性精神病, 此外, 他还是制造摇头丸等毒品的原料, 因此被禁止生产与临床使用。故在国内, 苯丙胺中毒性精神病已基本不见。摇头丸中毒性精神病:人在服用摇头丸后, 即可引起轻度意识障碍, 情绪兴奋, 多动及摇头乱舞, 处于一种销魂狂悦状态; 但无精神病性症状。如此时发生违法行为时, 即应评定完全责任能力。如果多次服用也可出现幻觉、妄想、行为紊乱等精神症状, 并可发生攻击冲动行为, 根据前述理由, 应评定限定责任能力。
316 其他 如致幻剂, 也是我国政府明令禁用的毒品之一。
谵妄外(责任能力评定见前) , 也可出现某些躯体与轻性精神症状, 但辨认能力无明显缺损, 应评定完全责任能力。
31119 酒精中毒性人格改变:酒依赖者可伴发人格改变。
为满足酒瘾, 可不顾家庭生计并有诈骗、盗窃、向组织无理取闹、扰乱社会治安等反社会行为。因患者并无精神病性症状, 辨认与/或控制能力也无明显缺损, 因此应评定完全责任能力。
311110 对酒依赖而无精神症状者, 应评定为完全责任能
服用后, 即可产生生动丰富的幻觉, 情绪兴奋, 意识恍惚, 并处于一种销魂狂悦状态; 多次服用后也可产生各类幻觉、妄想、行为紊乱等精神症状, 并可发生攻击冲动等行为。对这
力。
312 阿片类物质 包括阿片、吗啡、哌替啶、海洛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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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情况(致幻剂所致精神障碍) , 根据前述理由, 应评定为限定责任能力。
4 精神分裂症与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完全缓解期, 患者的精神症状已基本消失, 自知力完整, 并能恢复病前的学习工作能力, 已达基本痊愈, 辨认与控制能力已经无损, 因此可评定完全责任能力。
部分或大部分缓解期, 虽然患者自知力有所恢复, 但往往残留某些精神症状, 又称残余型精神分裂症; 如果其违法行为与残留的精神病性症状(如幻觉、片断性妄想等) 有因果关系时, 由于辨认或控制能力丧失, 。, 状, 4121:此处, 除精神分裂症与情感性精神障碍外, 也包括非器质性的各类精神病性障碍。
411 精神分裂症
41111 在评定责任能力时, 首先应注意患者作案时是处于
发病期还是缓解期?
如果在发病期, 则应注意患者有哪些精神病性症状? 其作案行为与这些精神病性症状有无直接因果关系? 如果有, 并且因此使其丧失了辨认或控制能力, 则应评定为无责任能
) 。但是, 力(该时可归于“病理性动机”
, 。但必须与偏执型人(如被迫害观念) 严格鉴别。
妄想阵发:在发病时, 由于某种妄想引起的攻击冲动行为, 因为辨认能力丧失, 故可评定为无责任能力。但当病情缓解或妄想消失后, 则应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
41212 分裂型障碍、分裂样精神病(SFP ) 、分裂情感性精神
作案行为与其精神病性症状有任何关系, 奇, 令人难以理解(“病理性无动机”, 。
, 也不属于“病理性无动机”情况) , 该时则应评定为发生攻击冲动行为时(所谓“现实性动机”
病(ASP ) 、周期性精神病(phas ophrenia ) :责任能力的评定原则与精神分裂症基本相同。
41213 短暂精神病性障碍:包括旅途精神病、感应性精神
限定责任能力。
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发病期一般不宜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因为该时患者的辨认与控制能力, 无论如何都会受到该病的影响而有所削弱。即或患者的违法行为出于“现实性动机”, 也只能评定为限定责任能力。
41112 如果精神分裂症患者在作案时处于缓解期, 则应注
病、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其他急性短暂性精神病等, 在发病期, 由于精神病性症状使患者辨认或控制能力丧失时, 即可评定无责任能力。当病情缓解、精神病性症状消失后, 如有违法行为, 则应评定完全责任能力。
(待续)
意是完全缓解期、还是部分缓解期。
・临床研究・
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临床观察
杨仁登, 沈远凤, 李永芝
关键词: 阿立哌唑; 精神分裂症
中图分类号: R749105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523220(2006) 0320186201 以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 探讨其疗效及不良反应。
1 对象和方法
例, 显效率为85. 9%。治疗后BPRS 和CGI 2SI 评分与治疗前比较均有显著下降(P 均
不良反应有头痛7例, 静坐不能6例, 恶心6例, 失眠4例, 便秘2例, 窦性心动过速1例, 在治疗1、2周内出现, 均较轻微, 未作特殊处理, 治疗3、4周后逐渐消失,1例在治疗第4周出现轻度体质量(体重) 增加, 经督促其活动, 降低能量摄入等体质量很快恢复正常。实验室检查未见异常。
3 讨论
均为我院住院患者, 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 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 )
>40分。共64例, 其中男38例, 女26例, 年龄17~62岁, 平
均(27. 4±5. 6) 岁, 病程1个月~24年。
清洗2周。阿立哌唑起始剂量10mg/d ,2周后可加量至
20mg/d , 最大剂量30mg/d 。可酌情加用苯二氮艹卓类药。采
用BPRS 、临床疗效总评量表病情严重程度(CGI 2SI ) 和副反应量表(TESS ) , 在治疗前及治疗1、2、4、6和8周各评定1次。同时进行血、尿常规, 心电图, 肝功能等检查各1次。
以BPRS 减分率评定临床疗效, 减分率≥75%为痊愈,
74%~50%为显著进步,49~20%为进步,
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疗效肯定, 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头痛, 静坐不能, 恶心、失眠等不良反应, 均较轻微, 与有关文献报道一致[1,2], 可自行消失, 患者依从性也较高。参考文献:
[1]沈渔村. 精神病学[M].3版.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5:6062
612,9412943.
[2]童建明, 杨正春. 几种新型抗精神病药介绍[J].临床精神医学
临床疗效痊愈22例, 显著进步33例, 进步5例, 无效4
作者单位:445000 湖北恩施州优抚医院
杂志,2005,15:182.(收稿日期:2005209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