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下游口岸直水道洲滩守护工程
长江下游口岸直水道洲滩守护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写本)
建设单位: 长江航道局
评价单位: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一○年三月
1 总 论
1.1 评价目的
在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工程污染分析,预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提出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可行措施,为工程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工程施工及营运期环境管理,使工程建设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⑴ 工程建设是适应长江航运快速发展和沿江经济快速增长的需要
长江是全国内河航运最重要的水运主通道,水运条件十分优越,长江水运货运量占全国内河货运量的40%。长江水运是长江沿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我国实施对外开放和西部开发战略的重要依托,也是连接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的重要纽带。
工程河段位于长江干线江苏境内的扬中河段,是长江干线下游深水航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距南京市约100km,下距上海约200km。港口与航道是水路运输的重要要素,是保障地区之间、生产与消费之间经济联系的桥梁和纽带。随着沿江地区的不断开发,特别是大吞吐量工业项目相继建设,港口与航道对沿江开发的保障作用越来越重要。沿江开发对港口、航道的依赖程度和要求也越来越高。
但由于口岸直水道深水航道条件的不利变化,航道条件不能适应沿江地区巨大运输需求和船舶大型化的发展,对进一步发挥沿江地区的经济优势极为不利。因此,为了满足沿江港口快速发展的需求,充分发挥大型船舶的运输效益,为支撑和带动沿江地区经济开发创造良好的条件,实施长江下游口岸直水道洲滩守护工程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主要表现在:
①是支撑沿江产业快速发展,满足本河段货运通过量快速增长的迫切需要
长江流域面积180万km2。长江三角洲地区面积仅占全国的1%,人口约为全国的6%,是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综合经济实力最强、最具活力和发展前景的经济区域之一。2008年长江三角洲地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2700亿元,约占全国的24%,增速高于全国平均2个百分点;外贸进出口总额9260亿美元,占全国的36%。
随着江苏省沿江开发战略的实施,江苏沿江经济迅猛发展,2007年底超过11000亿元,占全省的54%;外贸出口总额占全省35%;实际外商直接投资占全省的55%。沿江地区已成为江苏经济的增长极、外商投资的密集区、进出口贸易的主要基地。江苏省外贸
进出口货物70%是通过沿江港口完成的。江苏沿江港口是长江中上游地区大宗散货外贸和中转运输的重要门户,已成为长三角综合运输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未来,沿江地区仍将是江苏省重化工业发展的重点地区之一。产业布局特点从客观上决定了江苏沿江港口成为能源、原材料和产品运输的主力,沿江港口吞吐量保持了高速增长的势头,长江江苏段海运量由2000年的0.69亿吨增长到2007年的3.16亿吨,年均增长率达到了24.3%,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增长较快的货类主要为煤炭、铁矿石、钢铁、木材、粮食等大宗散杂货,预计到2015、2020年和2030年长江江苏段海运量将达到6.1亿吨、8.3亿吨和10.9亿吨,煤炭、石油、金属矿石和集装箱等大宗能源、原材料和外贸物资仍占到60%以上的比重。畅通的深水航道将成为满足持续快速发展江苏海轮运量的重要保障,也将进一步发挥长江水运优势,提高水运的竞争力和吸引力,为支撑和带动沿江地区经济开发创造良好条件。
本河段运输量特点是本段到发量占比不高,通过本段的运输量占比较大。结合相关调查和分析,2008年本段运量40142万吨,其中本段发生量13179万吨,通过运量26963万吨。总运量中煤炭及制品7940万吨,石油天然气及制品3000万吨,金属矿石5386万吨,矿建材料10664万吨,其它13152万吨。预测到2015、2020年本段运量将分别达到57024、70498万吨,其中本段发生量分别为8955、11137万吨,通过运量分别为48069、59361万吨。
口岸直水道作为深水航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长江下游的重点水道之一,只有通过航道整治工程才能满足深水航道畅通的需要,因此,迫切需要实施整治工程。
②是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
口岸直水道位于长江干线江苏境内的扬中河段,是长江干线下游深水航道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经济腹地为江苏省沿江地区,间接经济腹地包括长江中上游广大地区。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长江中上游各省市积极把握长江口运输条件明显改善的契机,发挥水运成本低的优势,主动发展沿江经济。冶金、石化、电力等基础性产业和特色园区沿江布局,铁矿石、钢铁、水泥等物资的江海联运的需求大幅度增加。2007年长江中上游地区的江海联运量为1504万吨,较2000年增长了近9倍多。预计到2015、2020年和2030年长江中上游地区的海运量将达到3000万吨、5000万吨和8000万吨。口岸直水道作为长江南京至长江口深水航道的组成部分,将发挥承东启西、通江达海的优势,在长江中上游地区物资江海联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江苏沿江港口在长江中上游地区大宗能源、原材料及外贸物资中转运输中发挥重要作用,据统计,南京以下沿江港口吞吐量中有35%左右是为长江中上游转运的,中上游60%以上的转运物资在江苏沿江港
口转运。口岸直水道作为长江深水航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优化长江中上游地区江海联运物资的运输体系,为节约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发挥水运优势,本工程建设将带动中西部产业开发,为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③是江苏沿江大型深水泊位、深水岸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需要
江苏沿江地区目前是外商投资的热点地区,港口开发是生产力沿江布局、发展沿江产业带的重要依托。江苏沿江港口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对运输的需求、提高港口竞争力,纷纷加快深水泊位的建设力度,截至2008年底江苏省沿江港口共有生产性泊位880个,其中万吨级及以上泊位275个,5万吨级以上泊位68个。在本河段内,扬州、镇江、泰州港均编制了新的港口规划,对本河段内宝贵的黄金岸线进行规划利用,这些沿江大型深水泊位、深水岸线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开发有赖于长江南京以下航道具有相应的通过能力,迫切需要稳定、畅通的深水航道作为保障。
④是满足沿江港口大型运输船舶快速增长的迫切需要
长江三角洲及长江南京以下沿线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发达及产业布局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同时也是资源相对匮乏地区。随着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江苏省长江两岸逐渐形成以耗能大、需水量大、运输量大的电力、冶金、石化、造船、造纸五大产业布局,同时,沿江地区也是加工工业密集地,产业带已初具规模。沿江经济对水运依赖性较强,水运在大宗物资和外贸物资运输中占据主导地位。沿江经济布局对长江水运的依赖性及长江海轮运量及港口货物吞吐量持续高速增长,需要有畅通的深水航道提供保障。
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二期工程的竣工及南浏段10.5m水深航道的开通,推动了进江海轮大型化的速度,大型船舶数量快速增长,大型船舶比重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江苏沿江港口到港船舶总量增长迅速,且大型船舶增长尤为明显。2005年江苏主要港口到港船舶42545艘,较2000年的19976艘增长113%;到港船舶中大吨位船快速增长,2005年到港船舶中10000总吨以上船舶共6190艘次,比2000年2552艘次增长143%,其中50000总吨以上大型船舶由2000年的19艘次增长到2005年的98艘次,增长4.16倍,远快于到港船舶总量的增速。随着长江口12.5m深水航道的建成,进出长江的大型货船将进一步加大并增多。
因此,实施口岸直水道航道整治工程是为满足大型船舶的进出需求,充分发挥大型船舶的运输效益的迫切需要。
⑵ 工程建设是抓住相对有利时机,控制关键部位,稳定现有较为有利的航道格局的需要
从口岸直水道上段多年演变来看,口岸直水道上段(五峰山~高港灯)为弯曲分汊
河道,其中左汊为主汊,右汊分流比目前维持在20%左右,航道条件处在相对较好的时期。但多年来落成洲洲头冲刷后退,右汊分流比持续增加,左汊输沙能力降低,泥沙在主航槽内落淤易形成过渡段浅滩,若这一趋势继续发展,本段航道条件将向不利方向发展。
从口岸直水道下段多年来的演变来看,口岸直水道下段(高港灯至十四圩)为双槽并存的顺直河道,其演变特性表现为:受自身河床形态和来水来沙影响,心滩运动频繁,左右两深槽冲淤交替发展。大水年份鳗鱼沙心滩冲刷,左右两槽淤积;枯水年份心滩恢复,两槽水深改善。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曾出现过心滩高大完整,两侧深槽航道条件良好的时期。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因遇连续大水年,造成河床剧烈的冲淤变化,心滩受冲萎缩,两侧深槽淤积,滩槽易位。近几年来,心滩发育良好,两侧深槽水深改善,特别是左槽明显发展,出口浅区消失,已有复现20世纪90年代初期良好河床条件的趋势,处于历史上较好的时期,但是最近也出现了鳗鱼沙心滩滩面有所冲刷降低的不利变化趋势。随着两岸护岸工程的加强,口岸直水道总体河势将保持相对稳定的局面,但随着来水来沙条件的变化,鳗鱼沙浅区段河床仍会出现较大冲淤变化,按照心滩的演变规律,目前发育较好的心滩存在再次冲刷的可能,一旦心滩萎缩散乱,由于上游来沙量的减少,心滩再次恢复的难度将增大。届时,航道总体治理的难度将会大大增加。
从口岸直水道的航道条件与滩槽形态的关系来看,落成洲洲头、右汊分流比和鳗鱼沙心滩中上段的稳定是航道条件良好和稳定的关键,因此,为了遏制有利的滩槽形态和良好的航道条件向不利方向发展,稳定现有有利的航道条件,当务之急是抓住相对有利时机,遏制落成洲和鳗鱼沙头部不利变化趋势,限制落成洲右汊分流比的增加,避免出现航道条件恶化而导致维护难度增大的被动局面。
⑶ 工程建设是实现《长江干线航道发展规划》和《长江干线航道总体规划纲要》总体目标的需要
长江源远流长,水量充沛,终年不冻,自然通航条件十分优越。长江干线横贯我国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支流沟通南北,腹地广阔,是连接西南、华中和华东地区的水路交通运输大动脉,也是我国最重要的水运主通道。2003年1月交通部批复了《长江干线航道发展规划》,明确了长江干线航道发展的目标、任务及实施步骤,规划中提出南京~浏河口段2020年建设目标:与长江口深水航道相适应,逐步改善通航条件,适应海船运输的需要,通航5万吨级海船,通航由2000吨或5000吨驳船组成的2~4万吨级船队。
2005年11月,在北京举行了由上海市、湖北省、重庆市和交通部共同发起的“合力建设黄金水道,促进长江经济发展”座谈会,会议提出了长江水运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长江水运要实现现代化,适应沿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沿江经济社会全面协
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高效、畅通和有竞争力的水运服务。长江水运优势充分体现,黄金水道作用充分发挥。
2007年12月,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长江航道建设要加强。交通部会同发改委、水利部、财政部要制定总体规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长江航道建设,发挥长江水运优势,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财政部,在已有《长江干线航道发展规划》及相关规划基础上,编制了《长江干线航道总体规划纲要》(2008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纲要》)。《总体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本水道航道条件逐步改善,适应大型海船运输需要,可通航由2000吨或5000吨驳船组成的2~4万吨级船队和3~5万吨级海船
长江下游南京~长江口432km航道,通过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一、二期工程和深水航道向上延伸工程,长江口航道由原来的7m提高到10m,并同步延伸至南京。工程的成功实施已经并将继续为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沿江港口发展以及长江三角洲和长江流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显著的推动作用。长江口深水航道三期工程于2006年9月开工建设,建成后可实现5万吨级海船全天候双向通航,长江口的入海航道条件将得到极大改善。口岸直水道作为南京~浏河口河段航道的一个组成部分,是长江口深水航道向上延伸的必经之路,但口岸直水道滩槽格局不稳,在不利水沙条件下,10.5m深水航道尺度不足,尚需通过维护措施才能达到航道尺度要求。目前,当务之急是稳定现有有利的航道条件,为实现《长江干线航道发展规划》和《长江干线航道总体规划纲要》总体目标奠定基础。
1.3 评价因子、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1.3.1 评价因子
表1-1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1.3.2 评价等级
表1-2 评价工作等级
1.3.3 评价范围
表1-3 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
1.4 评价标准
1.4.1 水环境
⑴ 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扬州市和泰州市长江干流执行Ⅱ类标准;镇江市镇江引航道口-镇江焦南坝西长江干流执行Ⅲ类标准,其它江段执行Ⅱ类标准。具体到本项目,工程所在的江都市、泰州市、泰兴市、扬中市长江干流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SS的评价标准参照执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第三级标准。
⑵ 项目建设期的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船舶污染物排放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中对应标准。
1.4.2 声环境
⑴ 声环境现状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航道两侧50m大堤以内区域声环境影响评价执行4a类标准,其它区域执行2类标准。 ⑵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
1.4.3 环境空气
⑴ 环境空气现状和影响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⑵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5 环境保护目标
1.5.1 水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范围内设置在长江干流的集中式生活用水取水口及水源保护区,是本项目的主要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水环境评价范围内,《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有4处,分别为江都三江营调水水源保护区、泰州调水水源保护区、泰州永安饮用水水源区、扬中(主江)饮用水水源区,上述水源保护区内均没有工点。
本工程水环境评价范围内,有生活用水取水口5个,即扬州市五水厂取水口、江都市亨达取水口、泰州市三水厂取水口、泰兴经济开发区水厂取水口、扬中市二水厂取水口,各取水口对应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没有工点。
1.5.2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⑴ 评价区内的野生植物、野生动物(两栖动物、爬行动物、鸟类、兽类等)、水生生物(包括浮游生物、底栖生物、鱼类等),特别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的保护物种。工程江段常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江豚等觅食栖息,并曾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鳍豚活动记录。
⑵ 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
据调查,在长江干流中青、草、鲢、鳙四大家鱼是在流水中繁殖,它们的产卵场集中在重庆至彭泽长约1695km的江段。工程河段是很多重要经济鱼类的生存场所,也是洄游鱼类的必经通道。
⑶ 根据《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工程河段附近生态功能保护区有:南水北调东线源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江三江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江永安洲永安饮用水源保护区、长江(泰州市三水厂)水源保护区、长江(泰兴)重要湿地、扬中环岛森林公园、长江(扬中)重要湿地等(其中所列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与前述水环境保护目标中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一致),上述生态功能保护区内均没有工点。
1.5.3 声环境、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工程河段江面较宽,两岸分布的城镇、居民点距本工程工点在500m以外,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工程在落成洲、南京航道处扬中综合码头附近各设一处施工基地,将对附近的居民点产生影响,将其作为本项目的声环境、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⑴ 落成洲上无固定居民,现有居民均为临时施工人员。
⑵ 南京航道处扬中综合码头南侧居民点为扬中经济开发区五跃村,与施工基地最近直线距离约200m。
2 工程概况
2.1 工程地理位置
口岸直水道位于位于长江下游扬中河段(五峰山~鹅鼻嘴)左汊(主汊)内,上起五峰山,下至禇港,全长约40km,该河段上距南京约100km,下距上海约200km,是南京~浏河口河段重点水道之一。长江下游口岸直水道洲滩守护工程位于口岸直水道的上段,左岸为江都市、泰州市、泰兴市,右岸为扬中市(属镇江市)。
2.2 工程建设方案
2.2.1 建设标准
维持现行航道通航标准,满足2.5万吨级以下海船全天候双向通航,兼顾5万吨级左右海船乘潮通航。
表2-1 长江江苏段航道建设标准表
2.2.2 建设内容
⑴ 航道整治工程
落成洲右汊及洲头控制工程:
①落成洲右汊布置2条护底带,长分别为510m和560,宽均为200m,间距490m; ②落成洲洲头护岸长3160m。
鳗鱼沙心滩中上段守护控制工程:
①在鳗鱼沙心滩头部建护底带,护底带平面上为梭头加梭柄形,纵向总长4986m,其中前段“梭头”长1264m,底端宽430m,后段“梭柄”呈对称鱼骨状,由1道纵向护底带和5道横向护底带组成,纵向护底带长3722m,宽200m,横向护底带长均为400m,宽均为80m,间距为600m。
②在工程区左右岸进行护岸加固,长度分别为1875m和5865m。
⑵ 配套设施
航道整治工程施工期需设置10座专设航标,工程竣工后,鳗鱼沙心滩守护工程区共需增设航标7座。
2.2.3 工程量
护岸棱体抛石30.65万m3、抛护面块石198.41万m3、砂肋堤身排193.39万m2、砼连锁块软体排203.02万m2、排边缘维护性抛石19.82万m3、钢丝网石笼垫3.41万m2、干砌块石1.37万m3、砂垫层1.71万m2、土工布11.38万m2、透水框架1061557件。
2.4 投资估算及建设工期
2.5.1 工程投资
工程总投资128774.88万元。
2.5.2 建设工期安排
总工期为2年。
3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3.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长江干流泰兴过船港码头例行监测断面2009年枯、平、丰水期水质监测资料,以及落成洲洲头水域实测资料,工程所在长江江段各项监测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3.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工程河段各大气测点监测结果,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3.4 声环境现状
根据本次声环境监测结果,工程区域各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3.5 生态环境现状
3.5.1 水生生态现状
3.5.1.1 水生生物
⑴ 水体叶绿素a含量
整治江段水体的叶绿素a含量均处于很低的水平,平均值为4.13μg/L。
⑵ 浮游植物
工程江段共采集到浮游藻类6个门27属29种,硅藻门的种类占绝对优势,从数量上看是典型的江流浮游藻类的群落,浮游藻类平均数量在1380个/L。
⑶ 浮游动物
工程江段共采集到浮游动物12种,其中优势种类主要是砂壳虫和哲水溞,浮游动物密度为191个/L。
⑷ 底栖生物
工程江段共采集到底栖动物7种,有齿吻沙蚕、湖北钉螺、河蚬、湖沼股蛤、具角无齿蚌、珍珠蚌、圆顶珠蚌。个体数量最多的是沙蚕,生物量相对较大的是河蚬。平均生物数量为3个/m2、单位面积生物量为0.12g/m2。
3.5.1.2 渔业资源现状
长江是我国的第一大河,渔业资源丰富,品质优良,盛产青、草、鲢、鳙、铜鱼、长吻鱼危、鲶、黄颡鱼、鲤、鲫、鲥、刀鲚、风鲚、鳗鲡等许多名贵经济鱼类,是四大家鱼、中华绒螯蟹的产卵场,是淡水渔业的摇篮,是水生生物物种资源的宝库。江苏位于长江下游,其江段长364km,水域面积约2800km2。水产资源丰富,是鲥鱼、刀鲚、中华鲟、白鲟等名贵鱼的出产地,作为入海通道和洄游产卵的必经场所。
近几年来有关单位对长江江苏段鱼类进行调查发现,长江江苏段共有鱼类记录161种,分别隶属于19目42科。其中鲤科鱼类61种,占长江江苏段鱼类总数的37.65%;鰕虎鱼科10种,占6.17%;鱼尝科为10种,占6.17%;鳅科7种,占4.32%;其他38科74种,占总数的45.68%。另在长江江苏段发现虾类12种、蟹类6种。易危和濒危物种包括:中华鲟(易危)、胭脂鱼(易危)、松江鲈(濒危)、白鲟(濒危)、长身鳜(濒危)等,种类组成以鲤科鱼类为主。
3.5.1.3 鱼类“三场”
整个江苏江段是很多重要经济鱼类的生存场所,也是洄游鱼类的必经通道。在长江干流中青、草、鲢、鳙四大家鱼是在流水中繁殖,它们的产卵场集中在重庆至彭泽,长约1695km的江段上。
3.5.1.4 珍稀水生动物分布现状
长江江段干流中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包括中华鲟、白鲟、白鳍豚,二级保护的种类有江豚、胭脂鱼、松江鲈、花鳗鲡等;中华鲟和白鲟在江苏江段时有出现,但其在该江段可视的出现率并不高,且数量难以作统计。江豚在本江段出现频率较高,近年来呈逐渐减少之势;胭脂鱼在该江段每年也均有发现,但其数量很少且比较分散。
3.5.2 陆生生态现状
3.5.2.1 陆生植物
整治江段沿岸区域共有维管植物58科135属156种(括亚种、变种和变型)其中野生植物有46科93属109种。该区的植物种类较为贫乏,属种组成较为单调,且大多为亚热带地区的常见植物。
工程整治沿岸区域植被类型不多,共有11个群系。其中,阔叶林有2个群系,灌丛有2个群系,草丛有5个群系,水生植被有2个群系。从生境类型看,陆生植物群落类型中以草丛为主,水生植物群落有挺水植物群落和浮水水生植物群落,但是分布面积较小。森林群落类型较少,阔叶林中只有加杨林和香樟林,均为人工林,因此总体看来现
状植被以草丛植被为主。
3.5.2.2 陆生动物
评价区野生动物资源基本是常见鸟类和一些小型兽类,鸟类有鹳形目的牛背鹭、白鹭等;鸽形目鸠鸽科的山斑鸠、珠颈斑鸠等;佛法僧目翠鸟科的普通翠鸟等;雀形目椋鸟科的八哥、鸦科的喜鹊、大嘴乌鸦等,小型兽类有啮齿目鼠科的黄胸鼠、褐家鼠、小家鼠等。评价区没有发现国家级重点陆生保护动物和《中国濒危野生动物红皮书》记载种。家养动物主要有猪、牛、羊、鸡、鸭、鹅、蜂等。
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1 水文情势变化影响
根据防洪评价报告,工程实施后,沿程高潮位壅高一般在5cm以内,汊道分流比调整一般在5%以内,航道碍航浅区流速有所增加,整治河段滩槽进一步稳定。从航道整治思路和航道整治工程布置整治原则来看,航道整治工程与水利部门规划工程目标是基本一致的。整治工程对长江防洪及河势影响较小。
4.2 水环境影响
⑴ 水下沉排、抛石及护岸过程中都将导致施工点下游水体SS浓度增高,其影响范围均在施工点下游50m以内。
⑵ 工程附近江段正在使用的扬州市五水厂取水口、江都市亨达取水口、泰州市三水厂取水口、泰兴经济开发区水厂取水口、扬中市二水厂取水口与本项目工点的最近距离均在1km以外,本工程未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工程施工对取水口无不利影响。
⑶ 预制件生产及护岸、筑堤工程产生的生产废水发生量很小,经沉淀处理后,对水环境影响甚微。
⑷ 工程拟在落成洲洲头、南京航道处扬中综合码头附近设置施工营地。施工营地内设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排入长江,对水环境基本不产生污染影响。
⑸ 施工船舶舱底油污水由各地方地方海事局认可的有资质的船舶垃圾船舶接收点接收处理。通过收集处理后对水环境基本不产生污染影响。
4.3 生态环境影响
⑴ 整治河段附近有《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划定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包括南水北调东线源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江三江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江永安洲永安饮用水源保护区、长江(泰州市三水厂)水源保护区、长江(泰兴)重要湿地、扬中环岛森林公园、长江(扬中)重要湿地,本项目均不涉及上述生态功能区保护范围,工程建设对其无明显影响。
⑵ 施工期护岸、筑堤工程将造成航道局部水域悬浮物浓度增加,对局部水生生态环境有一定的污染影响,导致施工期间航道内水生生物数量的减少。航道整治对水生生态
环境是局部的、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随之结束。
水下沉排、抛石及护岸施工作业产生的悬浮泥沙影响范围为作业点下游50m以内,浮游生物具有普生性,其种类多、数量大、分布广,对环境的适应性强,工程对江段浮游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较小。
工程建设占用水域面积,施工造成一定底栖生物损失量。
⑶ 施工作业改变局部水生生态环境,影响水体质量及浮游生物数量,对鱼类活动、觅食和栖息空间有一定影响。但工程所在区域人类活动频繁,对鱼类活动、觅食和栖息空间影响较大,而本工程施工范围较小,施工时间短,上述影响是暂时性的,不影响鱼类物种资源的保护。工程完成后,原有的鱼类资源及其生息环境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对评价范围鱼类种类、数量的影响小。
⑷ 评价江段没有鱼类产卵场分布,工程建设不会破坏长江鱼类固有的繁殖场所。工程水下施工时段为11月~3月,正值长江枯水期,避开了鱼类产卵繁殖期及鱼苗摄食育肥期(4月~6月)、珍稀保护水生动物的洄游高峰期(5月~8月),工程水下施工作业不会影响该江段鱼类和珍稀保护水生动物的摄食、繁殖和洄游。
⑸ 工程河段不是珍稀鱼类保护区,但是具有典型的白鳍豚和江豚栖息地特征,也可能是国家珍稀保护动物白鳍豚、中华鲟、白鲟、江豚等的通道。整治江段内珍稀水生保护野生动物总体数量较少,在施工区出现几率不大,因此伤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很小。
⑹ 本项目在落成洲洲头、南京航道处扬中综合码头附近设置施工场地,占用土地类型以荒地为主,不占用农田,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其选址合理,但临时征地会破坏少量植被。施工后,通过绿化等措施植被基本可以完全恢复。
⑺ 整治江段经济发达,开发程度较高,评价区的陆生植物、陆生动物均为常见种,工程建设不会对珍稀野生保护动物、植物资源产生不利影响。
⑻ 本江段航道整治后,有利于维持现有河势,避免水流冲淤走直,有利于维持现有洲滩结构与格局。
4.4 声环境影响
拟建航道两侧村镇距离航道中心线距离均在1km外,施工船舶噪声不会对航道两侧村镇造成噪声扰民影响。临时施工场地机械噪声不会对居民产生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噪声的污染也随之消失。
营运期航行船舶噪声不会对航道沿线居民造成噪声影响。
4.5 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船舶主机、运输车辆及其它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很小,施工期灰土拌搅及混凝土搅拌和、材料的运输和堆放、土石方的开挖等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尘污染。居民点位于工程点200m外,施工作业产生的粉尘对其影响很小。
船舶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源,排放将对环境空气将产生污染影响,但这种影响仅局限在排放点50m范围内,均发生在航道范围内,不会影响到长江沿岸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4.6 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营地、施工场地附近设置临时垃圾集中堆放场地,施工期施建筑垃圾部分用于场地回填,不能利用部分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营运期船舶垃圾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接收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很小。
4.7 社会环境影响
河段沿岸经济发达,各类取水设施较为完备,本工程建设避开了取水口设施,不会对取水口造成破坏或其它影响;工程河段内的桥梁、过江电缆基本满足通航标准要求。
拟建工程施工场地临时正用的土地数量较小,占用土地均为空地或芦苇地,没有占用耕地,对当地的农业生产没有影响。
施工期间对通航有影响,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可避免事故发生。
项目建设有利于现有河道水文情势的改善和岸坡稳定,对防洪、行洪、排涝均会产生有利影响。项目建成后将改善通航条件,可增加通过能力和货运量,促进沿线水运的发展,推动项目区域经济增长,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4.8 环境风险影响
施工期、营运期工程所在江段内一旦发生船舶碰撞、搁浅、侧倾等造成燃料泄漏等污染事故,将污染局部长江水体,特别是威胁到对下游的如皋长青沙鹏鹞取水口水质安全。为保护长江水质,必须通过严格的环境管理,尽量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并通过建立有关制度、完善设备,提高人员素质和制定溢油应急计划,采取适当的控制溢油事故措施,以控制溢油事故的污染。航道内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应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事故应急措施,降低溢油事故对环境的影响。
5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5.1 水环境保护措施
5.1.1 施工期
筑坝、护岸等水下施工作业安排在枯水期内完成。施工结束后施工场地应及时清场,建筑垃圾不得弃至航道中。
施工船舶严格执行交通部2005年第1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对各类船舶废水和垃圾进行收集处理,严禁随意排放。
严格管理施工船舶和施工机械,严禁油料泄漏或倾倒废油料。
船舶运输施工材料过程中应采取遮盖措施,加强管理,避免施工材料坠入航道中 在施工营地内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充分沉淀处理后,其上清液作为绿化和农业灌溉用水,污泥就近农田处理,严禁向长江水域排放,工程完成后,沉淀池消毒清理后拆除。
预制场、搅拌站等临时施工场地附近设置排水沟、沉淀池(5m×3m×2m)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多余水达标后排放,禁止任意排放生产废水。
按照航运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水上作业公告,施工船舶悬挂信号标志,保证航运船舶安全及施工船舶作业安全,避免碰撞等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5.1.2 营运期
航道管理部门和当地环保部门应督促航道沿线的港口、航道管理站配备合格的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处理装置以及船舶垃圾接收设施,营运船舶舱底油污水、生活污水申请海事局认可的符合资质的接收船舶接收处理。
海事部门应加强对航道内营运船舶的监督和检查,杜绝船舶污水偷排现象。尽量避免水污染事件或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5.2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禁止将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布置在长江河道内滩地上,不得随意破坏洲滩和岸坡上的植被。陆域施工时严禁随意砍伐工程附近区域的树木或破坏植被。
施工场地动土前应先剥离30cm的表层熟土集中堆存,待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耕作业,临路区域进行植被恢复,不适合恢复植被的,如已经硬化的施工场地,进行土地功
能转换。
虽然本工程建设范围均不占用芦苇滩,但工程附近有多处芦苇滩分布,因此施工期应加强对附近芦苇滩的控制,严禁占用或破坏芦苇滩。
施工单位应加紧与渔政部门的联系和协商,水下施工过程应接受专家指导,尽量避开鱼类洄游产卵季节,施工时应采用相应的干扰措施驱赶鱼类,以避免对鱼类的伤害。
施工场地开挖前,先剥离30cm的表层熟土,暂时存放在各自场边,待施工结束后用于表层覆土。施工完毕后,将开挖土方回填,在扰动地表的范围内撒播草籽,及时恢复地面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在各港区施工场外围设置排水沟、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后排放。
结合工程措施弥补产粘性卵鱼类的产卵场,包括利用工程构筑物营造利于水生生物附着的亲水护坡、护岸等,如利用编织物护岸、营造蜂窝状护岸等。
对工程建设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进行生态补偿,后开展渔业资源恢复工作,每年定期开展增殖放流。
5.3 声环境保护措施
⑴ 施工期
施工场地的选址必须远离居民集中区域;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施工设备低噪声运行状态;尽量避免夜间作业,减少噪声干扰。
⑵ 营运期
在居民集中居住区航道段禁止夜间鸣笛,以减少船舶交通噪声对航道沿线居民正常生活、休息的干扰。
航道管理部门应加强船舶的管理,禁止船机设备噪声达不到船检要求的船舶进入航道从事运输活动。
5.4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⑴ 施工期
施工期建筑材料堆放场地置于距离村庄200m以外的空旷位置,采取必要防尘措施。汽车运输砂土、水泥、碎石等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陆域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
⑵ 营运期
航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船舶的管理,尽量减少船舶废气污染。
在集中居民居住区航道段及各港区和连接道路利用空地进行植树绿化,改善周边地区环境空气以及声环境。
5.5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场地内设垃圾堆放场地,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并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填埋场处置。
船舶垃圾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接收处理。
5.6 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计划
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安排时应详细考虑施工过程对过往船舶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周密的施工计划,尽量减少不利影响。在施工前将施工水域及作业计划呈报当地海事和航道维护部门批准,并会同航道、海事、船舶等相关单位商讨施工期间的通行处理措施。加强施工期航道维护管理,增加航标设置,合理划分施工水域和航行水域。
航道管理部门应联合当地相关部门成立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沿线航道管理站、港区配备事故应急设备,制定船舶溢液事故应急预案。各类船舶在发生紧急事件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同时向事故应急中心及有关单位报告,启动事故应急反映,减缓船舶事故溢油对环境的污染影响。
6 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分析
6.1 环境合理性分析
6.1.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拟建项目属于航道建设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中的水运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6.1.2 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的合理性分析
项目建设基本避开了河段内的生活用水取水口、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岸线,对行洪、河势有利,项目选址较为合理。
6.2 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是《长江干线航道发展规划》的具体实施,符合《江苏省“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江苏省沿江港口布局规划》等规划文件。
6.3 公众参与
评价通过对工程河段附近居民采取问卷调查和网上公示相结合的方式征求项目沿线公众意见。从调查结果来看,拟建航道整治沿线居民均支持项目建设,对航道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有一定认识,也对项目建设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评价针对公众意见,反馈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对公众意见予以采纳。
7 结 论
长江下游口岸直水道洲滩守护工程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建成后,长江江苏段干流通航条件将得到很大的改善,有利于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优势,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增长及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长江干线航道发展规划》《江苏省沿江港口布局规划》。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使工程对环境的污染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
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程承包商在签定工程承接合同中应有明确的条款,对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予以承诺,并制定严格的违约处罚程序。
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环评报告、设计图纸、招标文件等编制环境监理方案,严格按照环境监理方案执行监理工作。
评价认为工程设计已考虑了环境保护的要求,环境工程设计方案在技术上、经济上是可行的,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在下一步的设计中应进一步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可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较好的控制。
公众参与调查表明,航道沿线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普通群众、受影响居民均支持该项目建设。
综上所述,长江下游口岸直水道洲滩守护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