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安人员交接班制度
02-11
保安人员交接班制度
1. 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之前,当班
人员不能离岗。
2. 交接班必须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及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名牌,全体巡视小区一周后,交接班。
3. 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一班执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做到三明:上班情
况明,本班接班情况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4. 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的问
题清、交接的物品、器械清。
5. 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一班的事情要继续在岗位
处理完成,接班人协助完成。
6. 交接班时要做好记录并签名接班人员要详细阅读交接班日记和有关通知单。
7. 保安队长要在每个月底前把交接班的人员编排表,值班表写好,交到办公室
打印。
8. 接班人员酒后或无名牌上班者,交班人不得交给班,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
统筹安排。
9. 在规定的交班时间内,如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离岗,擅自离岗者作
旷工处理,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者不按时间接班,视具体情节作出处理。
森洲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