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新)
房屋租赁合同
2014年5月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用甲方底店商铺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房范围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旺地嘉华小区 号楼 号底店商铺租赁给乙方进行生活、营业活动。其建筑面积约为2 第二条:租房期限
2.1从年月日止,租期壹年。 2.2从月年月日,共计日,为乙方装修免租期。
2.3租期到期如乙方继续租用,乙方享有优先权,续租租金另行商议,租房合同壹年壹签。
第三条:房租租金、房屋使用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3.1.租金及房屋使用保证金
3.1.1房屋租金每月¥年租金取整合计¥元 。本合同以年租金计取费用,不含税费,乙方如需发票,需向甲方交纳相应税费。
3.1.2房屋使用保证金¥5,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房屋使用保证金在乙方退房后15日内,由甲方根据乙方对房屋使用的损耗及水电暖、物业费等费用支付验收完成后,经双方依据市值商议确认,扣除相应损耗值后,退给乙方剩余保证金(房屋使用保证金在房屋使用损耗中,甲方原则上在乙方使用房屋后,对房屋的后续使用不产生重大影响且乙方已全额支付租期内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的前提下,予以全额退还),如损耗费用超出房屋使用保证金,甲方有权向乙方追收超出部分相应费用。
3.2支付方式
3.2.1合同签订时,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即:
¥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完成,甲方不退乙方预付款;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完成,甲方退给乙方全额预付款。
3.2.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支付合同剩余费用,即:
¥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如乙方逾期10日后仍未支付剩余费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2.3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全部房屋使用保证金
¥5,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如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完成,在满足3.1.2的前提下,甲方退给乙方全部房屋使用保证金。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义务
4.1.1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费用后,甲方提供房屋钥匙,允许乙方使用房屋,房屋租期以合同约定租期为准。
4.1.2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房屋及房屋内的水、电、暖等使用权。租期内发生的水、电、暖等使用费用由乙方支付。
4.1.3甲方对乙方所租用的房屋的门窗、玻璃、水、电、暖设施装配完整,在租期内如乙方因生活需要增加其他生活、营业物品,由乙方自行负责。
4.2乙方权利义务
4.2.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内部建筑结构和格局,保证租用的房屋的门窗、玻璃、水、电、暖设施装配完整无损;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完整无损的交付甲方。
4.2.2乙方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但装修方案需报甲方审查同意。合同终止时,装修部分无偿移交甲方。
4.2.3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生活、商业用房,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使用、经营,不得用于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因乙方违法使用、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2.4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不得分租,如乙方因实际经营需要转租或分租第三方,需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转租或分租,转租或分租协议由甲方同第三方签订;如未经甲方同意自行转租或分租,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房屋使用权且不退剩余租金和房屋使用保证金。
4.2.5乙方承担租用期间内因营业而发生的有关工商、税务等费用。
4.2.6租期内发生其它费用(物业费、卫生费、有线电视费、网费等以及其它由于乙方使用房屋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2.7 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路、房屋承重等的额定负荷、载荷以及会对消防、安全等产生影响的任何仪器、机械及设备,应征得小区物业公司的书面允许并报知甲方,甲方对乙方行为产生的一切影响及后果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2.8乙方应遵循国家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为乙方施工和使用房屋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及由于乙方使用房屋而产生的如火灾、坍塌等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需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第五条:其他约定
5.1合同有效期内,遇不可抗因素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即告终止,双方不负赔偿责任。
5.2乙方在租期内,甲方如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房租按照实租月计算。
5.3乙方逾期10天未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及保证金或租期终止10天内未与甲方签订续租合同,也未向甲方退房,甲方有权收回该出租房,并有权单方开启房门将房间内乙方的全部物品予以处置,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5.4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发生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的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5.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6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能达成协议,可向房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
讼期间,除与诉讼有关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各自的义务。
5.7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在租期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六条:房屋租赁水、电、燃气指数移交确认表
签署页见下页:
(本合同签署页)
出租方: (手印)
联系电话:
附件一: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二:乙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承租人)
承租方:
(手印)联系电话:年 日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