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制教育系列讲座
安全法制教育系列讲座
同学们:
下午好。为了你的美好理想,为了你的人身安全,为了让父母、老师、学校放心,让我们大家一起认真学习和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并大力做好宣传工作。
一、什么是交通法规以及他的主要内容?
交通法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于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同年8月1日起施行,共9章93条,它是我国道路安全管理现行的一部
同学们,一定要认识到交通法规也是法,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交通警察的劳动,服从指挥,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二、汽车的性能和我们中学生必须知道的内容
一般情况下,汽车在行驶中,如遇到危险情况,驾驶员踩刹车减速或停车就可能避免交通事故。但是,遇到紧急突然情况,如行人或骑车人在车辆临近时横穿马路,尽管驾驶员采取紧急刹车的措施,也难免发生撞车、撞人的事故。
同学们,你们都知道惯性的原理,驾驶员从发现危险到采取紧急刹车到汽车完全停止,需要两个过程,即
检测结果表明,当汽车以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行驶时,从司机发现情况急刹车到制动有效,车会向前继续行驶18。82米远,才能停住。而在雨、雪天气,由于路面较滑,会向前继续行驶达24米。
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人不懂得汽车惯性的道理,以为汽车只要一刹车就能立即停止,于是便毫无顾忌地在行驶着的汽车前横过马路或从停着车的车头车尾突然走向车行道上,结果被汽车撞倒了。这种案例时常出现,特别是农村公路和小学生更为突出。
对于这种情况,汽车驾驶员也无可奈何。如果出现类似的交通事故,横穿马路的人往往要负主要责任。
汽车转弯:当汽车的方向灯一闪一闪时,它告诫人们,汽车要转弯时所占用的空间宽度大于车辆本身的宽度,这是因为汽车在转弯时,前后轮不会在同一条弧线上,而是有一定的距离差距的。这个差别就叫
懂得了汽车转弯时的基本原理后,我们在道路上碰见转弯的车辆时,不能靠车辆太近,
不要以为汽车的车头可以过去,就没事了。其实,如果你离转弯的汽车太近,就很可能被车尾撞倒,一定要离转弯的车辆横距一公尺以外。
三、自行车使用常识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而当你已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则必须认真学一学交通规则和掌握安全骑车要领。
自行车首先应该保持机件完好,设备、牌证齐全有效。骑车前,应该先检查一下铃、锁、刹车、车轮等是否完好。骑车时应掌握以下几条安全骑车规则:
1、在非机动车道内按顺序行驶,严禁骑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就尽量靠右边行驶(距路边边缘线1、5米以内),不要在公路中间行驶,不要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不要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更不能逆向骑行。
2、骑车至路口,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遇(红灯)停止信号时,应停在停止线以外(不得超越停止线)。严禁越线闯红灯。遇有陡坡或冰雪路段以及车闸失效时,应下车推行。
3、骑车转弯前,要减速慢行并向前后了望,左转弯前伸出左手示意。同时要选择前后无来往车辆时转弯,切不可在前后有来往车辆时突然猛拐,争道抢行。在交叉路口转弯时要转大弯行驶。
4、 自行车在道路上停放,应按交通标志指定的地点和范围有秩序的停放。在没有设置交通标志的路上停放时,要靠边放置,不要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进行。
5、 在大、中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准骑自行车带人。
四、乘车须知
我们不少同学往返学校都要乘坐车辆。然而乘坐车辆也应该讲究社会公德和掌握应有的乘车常识,以保障人身安全。
1、乘车须待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上车后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千万不要在车前或车尾急穿马路,以防被车撞倒。
2、不准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这些物品会因受热、挤压或意外情况引起爆炸,造成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坏。
3、机动车在行驶中,乘车人要坐稳扶牢,防止紧急刹车。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擦伤自己。不准在车辆未停稳时急忙下车。
4、乘坐大卡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否则,如遇车辆紧急刹车或转弯时,会因惯力抛出车外。乘坐大卡车时,应蹲下,并抓牢车厢栏板。
五、爱路护路与交通安全
我们中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新世纪的接班人,不仅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而且要做爱路护路的好少年 , 因此,大家必须努力做到:
1、保护道路上的安全防护设施。不要跨、跳、蹬、钻、翻越人行道护栏和车行道护栏,不要在护栏上倚、坐、或晾晒衣物等。
2、路上的岗亭、岗台、候车棚、交通标志等都是为保障车辆、行人安全服务的,应得到
保护和护理。不得推、摇、扳、拆,发现有人损坏要坚决制止,并及时向交警部门报告,使之得以保护和修理。
3、 不准向公路上抛物,如:果壳、垃圾、砖瓦、石块等,不准在路上打场晒粮或放养牲畜。
4、 不准向行驶中的车辆打弹弓,掷危险物品以及水果、易拉罐、砖瓦、石子等杂物。 上述违章行为都会危害交通安全,希望同学们不仅自己能够遵守交通规则,还要积极宣传交通法规,让全社会的人都来维护交通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六、马路不是游戏场,道路是为了便利交通而建造的。
道路上车辆、行人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如果我们随意地在道路上玩耍、追逐,把它当成
中小学生正处在生长发育、增长知识阶段,对很多事物非常感兴趣。例如踢足球、打羽毛球、放风筝等,不少人不仅在课间休息时间玩,而在上学、放学的道路上也玩。殊不知这样非常危险,有时为追赶玩的物品跑向路中,导致汽车驾驶员措手不及,而发生交通事故。在人行道上玩耍,既会给来往人带来不便,也是妨碍交通的违章行为。
在道路上追追打打,车前车后乱窜,互相扔石子、泥块,处于开心、好奇,在道路上追车、扒车,向行驶中的车辆投掷杂物,以此取乐等等,这些都是危害交通导致事故的根源,是必须严格禁止的行为。
马路不是游戏场所,不能在道路上玩耍。同学们要互相提醒,相互监督,相互照应,当一名维护交通安全的
七、如何过马路上学、放学和外出活动。
我们几乎天天都要在马路上行走。走路要保障安全,这里的学问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为不懂得过马路的学问,结果招来车祸、丧身于车轮之下。
那么,过马路要注意哪些交通安全事项呢?
第一, 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时靠路边(距路边缘线1米处以内)行走,并注意前后车辆。
第二, 横过车行道,必须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须事先看清左右来往车辆,待车辆走过后直行通过,不要追逐、猛跑。
第三,不准在车辆监控时或车辆停着的车后突然横穿马路,也不要走在路中突然回头走。这些会导致驾驶员措手不及、判断失误,导致交通事故。
第四, 学龄前儿童及幼小学生无自我判断和保护能力的,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第五,晴天过公路,如有灰尘应回避一下,但不要盲目抢上风;雨雪天气,打伞、穿雨衣不要遮挡视线,防止与车辆碰撞
第六,过交叉路口,要注意交通信号,熟记红灯停,绿灯行。有些路口设置了红绿两种颜色的人行横道灯。绿灯时,准许行人从人行横道内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
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这时行人应停在人行道上等候。
八、行路常识
同学们会说,行路有什么常识可言,人自从出生蹒跚学步时就会走路。其实不然,行路有很多学问和常识,必须要充分加以认识和运用,才能够有效地保护自己。那么行路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首先要有交通安全意识。外出走路,随时都会遇到威胁自己生命安全的复杂情况,因此要集中精力,注意不要撞着别人,也要防止别人撞你自己,做到安全行路。走路时不可低头看书看画;遇风、雪、雨、或烈日天气,不要将衣物、雨具挡住行走视线;遇大风刮起灰尘,不要突然横过公路抢上风;冰雪天气,不要在马路堆雪人、滚雪球、打雪仗、滑冰等;不要在公路上滑旱冰、做游戏等。上述不良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其次要规范自己的走路行为。在城市街道,走路必须走人行道,在农村公路须靠路边行走。横过街道必须走
九、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目击者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迅速拨打电话
在交通民警未到时,当事人绝不允许随便离开现场或私自处理。当事人肇事逃逸或者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负同等责任。 我们如果遇见交通事故,要立即帮助维护交通秩序,帮助打电话报警,记清车辆牌号,帮助伤者求助。发现事故双方有